A. 贷款中借新还旧不通知新保证人,保证人能免责吗
业务实践中,在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如前所述保证合同存在三种情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办理借新还旧业务中,第三种情形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新贷款合同若更换或增加了新的保证人,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就必须履行对保证人的通知义务,在通知中明确告知保证人新贷款的使用用途是偿还旧贷款。否则,保证人将以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欺诈为由,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人民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银行办理借新还旧应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二是属于周转性贷款; 三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四是贷款担保有效。 因此,银行在具体业务操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规范借新还旧的手续,在新旧贷款不是同一保证人或者旧贷没有保证、新贷有保证的情形下,应采取措施告知保证人新贷款的实际用途是用于归还旧贷款并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明。具体的措施包括: 1、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用途为“以贷还贷”或直接载明用于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而不应该规定为“流动资金、企业用款”等不明确的用途; 2、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记载主合同的编号、贷款用途为“以贷还贷”;3、要求保证人出具其知晓所担保的贷款系用于偿还旧贷的声明书,该声明书应明确记载保证合同的编号、被保证人、新贷借款合同编号、旧贷借款合同编号及新贷系用于偿还旧贷。
B. 借新还旧变更担保人造成损失,责任认定原责任人
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自变更之日起,由新担保人来承担担保责任的。
C. 信用社借新还旧原担保人不提供担保了主贷人有找了别的担保人原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说实话,是这样的,可你还了这个责任还是跑不了,你还是贷不到款,去别的银行你的信用记录还是有乌点,信用不好,你还完自己哪份,信用社是不会去找你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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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贷款借新还旧期限是多久,到期担保人可以拒保吗
到期担保人,当然可以拒保。
E. 借新还旧担保人在新担保书上未签字还担责吗
1、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担保人没有签字,没有在场的,不影响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2、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担保法》
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F. 担保人不知道借贷人贷款是借新怀旧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担保人为别人贷款担保,无论贷款人贷款的目的是什么,也要承担盗版责任,在贷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为贷款人偿还贷款。除非你能举证说明贷款人与放贷单位联合作假,诱骗你承担责任,那就构成了诈骗罪,按着刑事责任追究。
G. 贷款3年到期了。借新还旧能换担保人吗
贷款到期续款旧担保人还能用,但是必须重新签订担保合同。
H. 借新还旧的保证责任的问题
这段话的意思是这样的:
1. 担保责任一般都是有期限的(与主合同,即贷款合同,的还款期限有关)。如果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并决定以新贷偿还旧贷,那么这个贷款合同的期限就相应延长了。但是还款期限延长并不意味着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必然延长,因为有可能在担保期限结束后,担保人衡量责任利弊后不愿意再为债务人做担保了。
简单说,就是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自私延长合同期限的行为,对担保人一方是无效的(在延长的还款期限内,担保人显然不需承担担保责任了)
2. “但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除外”说的也是一个意思。因为“新贷担保人”这里面就隐含了“告知了担保人,其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
I. 借新还旧原担保人缺一人行吗
借新还旧,愿担保人缺一人,需要放款放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自然不能放款。
J. 贷款没有衔接发生的借新还旧担保人是否承担
当然担保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