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09年被好朋友的母亲骗用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信用贷5万元,同时还有4个同学做担保。至今未还,谁来承担
信用社办这种事情东北这边很多,可以说很普遍,如果贷款的时候你没有签字、本人没有到场,你就不用太担心了,你就到信用社找他们主管领导谈谈这事情,因为这是信用社违规操作他们要负责,即使最后起诉到法院你也不用怕,会没事情的。如果你签字了,就另当别论了,首先你的性质是不是担保,而是你在信用社贷款然后把钱借给了你同学的妈妈,这是两个个法律关。你可以这么办,找到你同学的妈妈把你的担心说出来,你们一起到信用社找和信用社说明情况,让信用确认她是实际用款人,这样到时候你也不用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以上两种都行不通,这种情况信用社工作也有失误之处,到了还款时间信用社没有找你催款而是一直计算罚息,你可以利用他们工作的漏洞,找他们领导摊牌,说要举报他们,他们很害怕举报的。总之,这事情你要尽快处理,不然会对你影响很大,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随时提出来,这事情并不复杂,不找律师也行,如果找了,当心别让律师给忽悠了。
B. 在被骗的情况下做了担保人,这种担保有效吗
依你所述,你的担保是有效的。你被骗的, 不是担保本身。
一、C的月息是4分
属于高利贷,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对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不保护,法院认定的利息大概是2分多。本金当然是受保护。
二、C即使起诉到法院,如果你朋友的房子是普通房子,原则上也是拿不到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各地法院审判实践的经验,并不是债务人唯一的房产就不能拍卖,而是指应当保障被执行人在该城镇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对于其享有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特别是享受低保救济的这部分人群不能查封、拍卖其现有的唯一住房。
对于那些购买了中高级商品房、其父母、子女等有相当的住房条件并可以为被执行人解决一段时期内住房困难的,则该唯一的房产应当可以作为拍卖的标的物。
如果ABC在法院有关系,在实践中,对于那些购买了商品房却以种种借口拒不偿还所拖欠的债务的,可以采取变通的执行方法,也就是在城镇所在地为其租赁可以满足其生活基本需要的临时住房。此时,可将腾出的房产予以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偿还相关债权人。
三、借款人跑了,你作为担保人,担保责任不能免除。
1、担保人的责任,就是在借款人还不了时才体现出来的。他跑了,你的责任就来了。
2、出借人,依法律规定,本来就可以向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任一人,主张债权,这是受法律保护。
3、你受骗,这是你自己的责任!而且与你当初的担保行为毫无关系。你并不是受骗后提供担保,而是提供担保后被骗了,这是二回事。不能免除你的责任。
借款人第一次骗你已经还了,你就信了,这是你的责任。A的借款,你的担保责任,无论如何不能免除;第二次提供担保时,你已经被骗了,好像有一定的理由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不过,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自己大意,仍然提供担保,因此在法律上,你的责任仍然不能免除。
4、你只需要归还本金,这已经是十分值得庆幸的事了。如果AB起诉到法院,那你还要承担利息,4倍以下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不是所有的利息都是非法的。
四、当然,法律也规定,你在承担还款义务后,有权利向你朋友追讨。
C. 我一个亲戚要我妈做贷款担保人!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会在银行贷款合同书里面写的清楚的,根据你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时间等不同而不同,总之就是承担一部分风险,比如别人贷一万,合同说你要担保承担20%,那么如果那人不换贷款,那贷款的20%的本金及利率由你来承担。
D. 贷款担保人被骗了该怎么办
你要先还款呀,不然利息照常计算,最后银行会让法院执行你名下的财产。然后你再起诉贷款人,请求法院判决贷款人还你钱。当然,既然是骗子,估计也执行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所以,担保人一定要慎重。
E. 老年人被骗做银行贷款担保怎么办
担保人是需要担保人自己签字的,如果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你签字,就代表你认可了担保人的身份,并没有被骗的情况。
F. 被人骗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时候当事人不还款算诈骗吗
被人骗做银行贷款担保人,贷款人贷款到期不还款不算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G. 被骗当了银行贷款担保人没证据可以报案吗
没证据,不可以报案!
H. 我被欺骗性的去做了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请问,我怎么才能解除担保人的合同
这个银行不会让你解除合同的,除非你帮他把钱还了,要不然就变成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了,比如我帮你做担保,然后别人借了你一百万,当然不是看你份上,而是看我份上看我有能力还款,所以才借钱给我,最后你没钱还了,我只能卖你东西去还,还不够就只能我自己补了,因为人别除了找你,肯定还要找我担保人的。
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债权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首先,贷款担保人是这样一个角色:当借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借款申请的时候,银行或其他贷款人会出于款项安全性的考虑要求有一个担保人,当借钱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时候,担保人要代替借钱人把钱还清。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其次,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两种。如果是一般担保的话,债权人会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当借钱人的所有家当仍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时候再向担保人追索。但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在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看谁更容易还款就向谁追索。
I. 被人骗银行贷款担保人,
一、担保人的分类
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变更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J. 2006年,我爸爸被亲戚骗去做银行贷款担保人(老爸不懂法),想着是亲戚就帮了。第二年,亲戚带着银行负...
贷款是需要很完备的手续的,包括贷款人的身份证,贷款领取人的签字等等,在目前情况下,你最好不动声色查询一下贷款情况,包括金额,领取人,责任经理,尝还方式,抵押物品等等第一手资料,这样如果取得确实证据,如果想消除影响可以直接向银行举报,甚至向公安机关报案,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你有了第一手资料也好同亲戚先礼后兵进行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