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对贷款担保人进行15天拘留(贷款人仍在支付利息期间)这样合法吗
首先对你朋友的遭遇表示同情。
一、一般而言,银行贷款进行的担保都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
二、你提的问题有点不对,你可能不太了解。
法院是不会为任何人或是企、事业单位进行催欠的。
你所讲的情况应该是银行到法院对贷款人、担保人进行了起诉,胜诉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或者是银行与贷款人、担保人在庭上进行了和解,法院出具了调解书,但是后面贷款人没有按调解书履行(可能有拖延),所以银行申请了强制执行。
所以法院是不会有你所讲的这种流程的。
另外要告诉你的是,你所讲的流程是一般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流程,负带带责任的担保情况下,担保人与贷款人的地位是一样的,没有先后顺序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3、如果担保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院是可以采取处罚措施,其中的一种措施就是挽留。情节严重的是会构成犯罪的。
4、如果对于法院的拘留不满的,可以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
5、这里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属于国家的行政机关,对法院的不满可采取的途径是:上诉、到检察院申诉、到人大上访。
⑵ 男友给人担保贷款,现在贷款人被强制执行还款,可对方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拘留,连累男友执行拘留15天,咨
这种情况,难办,毕竟你给了担保,那还款人搞不定没办法搞,只能搞你担保人了,借款方也是急于要钱,就不管那么多了是谁借的钱,反正抓到一个救命稻草就使劲搜刮了。这个事情比较鸡飞蛋打,有的棋走错了还可以解救,有的错了就难,,拘留你也是怕你跑了,借款方没地方要钱了,每个人肯定都会为自己利益着想,,或者就看看政府之类的部门有没有亲戚朋友关系帮忙
⑶ 我有个朋友帮人做担保,贷款人跑了,然后被拘留了,司法拘留,已经15天了法院说还要15天,为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贷款人逃跑了,就必须由担保人承担偿还的法律责任。拒不偿还,法院有权予以司法拘留,一次不超过十五天。
保字即呆人的意思,傻子呀。
⑷ 借款担保人无力偿还,被拘留15天后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钱当然还得还咯。做牢不会。只要债主再次申请,下次还会被拘留。
⑸ 法院已经判决还账,但是没钱还,要被拘留15日,拘留满了之后,在延长15天拘留,这样合法吗可以连续居留吗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⑹ 欠银行贷款没有还被拘留15天后还会接着拘留吗
一、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二、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如果没有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再加15日拘留是不合法的。
三、法院找个新理由很容易,再拘你15天也正常。
比如,你没有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或者后来发现你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或者你转移财产的;
或者你对执行人员有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的;或者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不同时期,找个不同的理由,都可以决定对其拘留15天。
四、《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6)担保贷款没钱还被拘留十五天扩展阅读:
一、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
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⑺ 连带责任担保人被拘留十五天,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如果连带责任人在民事诉讼中存在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可由法院处予司法拘留的处罚。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当然有权对其拘留。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会被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被判刑。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总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如果有拒不执行,藏匿财产等行为,法院才会根据情况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局人员会先与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你拒不履行,则可能通过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财产等方式强制执行,以保障原告的利益。
⑻ 欠钱未还,拘留15天,过后怎么处理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不仅仅是拘留十五天,法院会冻结借款人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将其变卖然后再还给出借的人,不是说拘留十五天就不用还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8)担保贷款没钱还被拘留十五天扩展阅读:
欠款未还的法律规定:《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
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⑼ 银行贷款担保人还不出钱,被拘留十五天到了,没有放出来,继续拘留十
担保最麻烦,被担保人不还肯定把债务定位担保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