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个朋友贷款写我做担保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根本不知道。今天收到一条短信才知道的。我该怎么处理
朋友贷款,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把你写成了担保人。
这样的担保形式应该是不成立的。
需要注意自己的信息是否被朋友盗用。
如果被盗用了,就要报警解决。
2.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做网贷担保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需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2)未经过同意成为担保人非法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3. 贷款公司在未经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视为担保人,并且还为收到任何通知,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的
4. 我朋友借贷款,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我作为担保人,我该怎么办
非你本人签字即为无效担保,你大可放心,你无任何义务帮他偿还
5. 贷款人没经过担保人同意,私自做了决定。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字,之后结
担保人签字就应该有法律效力,因为作为谨慎的人是不会乱签字的,应该尽到谨慎理性的义务,否则就会承担法律后果,采纳谢谢
6. 未经担保人同意放款人私自添加借款人 出了问题 担保人还用成担连带责任吗
担保人只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范围的,不承担担保责任。
7. 未经本人同意,用我电话号码成为网贷担保人,该怎么办
如果不是你本人签字成为担保人,一切都可以不认,你可以打他们官方电话投诉
8. 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电话号码成为网贷担保人,怎么解决
不是你本人签字成为担保人,一切都没有法律效应。你可以打他们官方电话投诉维权。
网贷担保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