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婆替老公担保贷款离婚时怎么处理
律师回答:如果妻子不知道丈夫的这种行为,那么这是一种无效的担保行为!因为:丈夫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作担保的,没有取得妻子的同意,所以无效!可以拒绝银行。如果银行仍冻结帐户,可以寻求法律支持!
㈡ 丈夫借款妻子签字担保,如丈夫愿一人承担还款,妻子是否免责
丈夫借款,妻子签子担保,这个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如果丈夫一个人愿意承担还债,那么妻子也不用还债了,但是趟有担保义务。
㈢ 妻子的借款,丈夫做的担保人,如果离婚,丈夫还承担债务吗
1、可以的,即使他老公不签字,还是两个人来还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这个如果确实不是他们写的,那也没有办法啦;
3、没有,只有他们夫妻两个有还款义务;
4、这个要看借条分期还是怎么写的,每笔什么时候到期,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您可以随时起诉要求他们夫妻两个还;如果明确了每笔的还款时间,您可以在每笔钱到期的时候分别起诉,但是还没有到期的不能起诉。
㈣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哪些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5、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㈤ 老婆为别人贷款做担保,老公是否存在连带责任
因为夫妻的财产是共有的,夫妻一方承担的经济责任也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由此,老婆对外担保实际上是用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对外担保,担保如出现经济责任,老公当然也有连带责任。
㈥ 妻子贷款丈夫签字,丈夫是不是属於担保人
你和妻子是共同贷款人,不属于担保人。
㈦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㈧ 老婆是担保人,老公贷款无力尝还,担保人要付什么责任
共同偿还责任,不还钱被起诉。。
㈨ 丈夫给别人担保,跟妻子的财产有关系吗
按实际情况,对于丈夫为人担保,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妻子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妻子不需要承担债务。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9)老婆贷款丈夫担保扩展阅读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㈩ 我老婆用他的财产担保贷款我是他老公签字吗
这个是不可以的。担保贷款的协议上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