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可选择
1、保证:(1)保证人应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提供保证担保的其他法定条件并且应该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2)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办理完毕保证担保的有关手续及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5)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与保证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或撤销等情况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新的担保的,借款人须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有关手续。
2、抵押:(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抵押的财产应当符合我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的规定。抵押财产范围限于: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②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3)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4)借款人以其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的,应当以该房屋价值全额作贷款抵押。(5)抵押物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应高于贷款期限3年(含)以上。(6)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办理贷款发放手续。(8)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9)抵押权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消灭。
3、质押:(1)本办法所称质押为权利质押。出质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用于质押的权利应当符合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出质的权利的范围限于:①银行定期存单且限定于此项贷款受托人签发的且不自动转存的银行存款单。②凭证式国债且限定于此项贷款受托人代理发行并兑付的国家债券。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权利。(3)权利凭证载明的兑现日不得先于贷款到期日。(4)质权设定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5)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移交权利凭证手续。移交的权利凭证为银行定期存单的,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应当核押。(6)质权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消灭。
4、抵押加保证:(1)抵押加保证的两种方式:①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指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保证责任解除,以抵押作为贷款担保的分阶段担保方式;②抵押加一
般保证。抵押加一般保证指在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以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同时保证人对处置抵押物不足清偿债权的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共同担保方式。(2)保证与抵押按保证、抵押的相关规定执行。
5、抵押加保险:(1)抵押加保险指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购买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保险,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以抵押作为贷款担保的方式。(2)抵押按抵押的相关规定执行。(3)采取抵押加保险的,保险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房产抵押为主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抵押值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的规定比例。组合贷款的抵押权人分别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
第二十八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借款人对抵押物无权出售、出租、变更或馈赠。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以房产作为抵押的,抵押期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抵押物全部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三十条作为抵押物的房产,抵押期间借款人拥有使用权,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完整的责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收执的抵押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在抵押期间遇有统一拆迁规划时,借款人应事先通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前结清贷款或更换抵押物。
第三十二条在借款人结清全部贷款本息之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❷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1、保证:(1)保证人应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提供保证担保的其他法定条件并且应该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2)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办理完毕保证担保的有关手续及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5)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与保证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或撤销等情况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新的担保的,借款人须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有关手续。
2、抵押:(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抵押的财产应当符合我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的规定。抵押财产范围限于: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②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3)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4)借款人以其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的,应当以该房屋价值全额作贷款抵押。(5)抵押物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应高于贷款期限3年(含)以上。(6)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办理贷款发放手续。(8)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9)抵押权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消灭。
3、质押:(1)本办法所称质押为权利质押。出质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用于质押的权利应当符合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出质的权利的范围限于:①银行定期存单且限定于此项贷款受托人签发的且不自动转存的银行存款单。②凭证式国债且限定于此项贷款受托人代理发行并兑付的国家债券。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权利。(3)权利凭证载明的兑现日不得先于贷款到期日。(4)质权设定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5)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移交权利凭证手续。移交的权利凭证为银行定期存单的,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应当核押。(6)质权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消灭。
4、抵押加保证:(1)抵押加保证的两种方式:①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指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保证责任解除,以抵押作为贷款担保的分阶段担保方式;②抵押加一
般保证。抵押加一般保证指在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以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同时保证人对处置抵押物不足清偿债权的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共同担保方式。(2)保证与抵押按保证、抵押的相关规定执行。
5、抵押加保险:(1)抵押加保险指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购买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保险,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以抵押作为贷款担保的方式。(2)抵押按抵押的相关规定执行。(3)采取抵押加保险的,保险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❸ 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怎么算
申请公积金贷款要付置业担保费,置业担保费的计算方法为贷款额/10000*每万元担保费。 每万元贷款试算表: 年限 速算额 年限 速算额 年限 速算额 1 9.9 11 60.2 21 107.9 2 14.7 12 65.4 22 113 3 19.7 13 70.7 23 118.1 4 24.7 14 76 24 123.2 5 29.7 15 81.2 25 128.3 6 35.3 16 86 26 133.5 7 40.2 17 91.2 27 138.7 8 45.5 18 96 28 143.9 10 54.9 20 105.3 30 154.3
❹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条件
保证人必须是交公积金的且是与你在同一住房公积金中心交存的人.你广东朋友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如非你所在的公积金中心与广东公积金中心联系好.那是不太可能的.他们中心之间也不会这么自找麻烦
❺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第27条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担保。但是规定中并没有指定说是担保人,所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不需要担保人,找担保公司也可以。
❻ 公积金贷款担保都有什么条件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深圳地区的公积金贷款为例的关于公积金贷款担保的相关资料,您了解一下:
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两种方式: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2.质押担保--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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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公积金贷款做担保怎么做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房屋小于70平米的 才需要公积金担保。公积金担保是这样的,担保人需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没有使用公积金贷过款,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再告诉你一点,如果你的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担保人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❽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当申请房屋贷款时,如借款人收入够或信用纪录良好,借贷一般都很容易获得批准。但如果借款人收入不够,或是信用纪录不好,首付不多,贷款机构会要求借
款人找一个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常见的是父母作子女的担保人、配偶作担保人、兄弟姊妹作担保人,或找朋友作为担保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
1、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2、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向担保人的贷款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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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要求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要求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担保要求:
1.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并且足额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预缴、连续缴存、补缴),且申请贷款担保时处于缴存状态。
经审批同意,可以申请贷款担保。
2.
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3.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温馨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❿ 这个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是怎么一回事儿
住房公积金贷款分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 担保贷款简单的说,就是给房屋和个人上的保险。如果个人和房屋在还款期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中心负责给还款。 因为贷款本身存在一定的还款风险,而一旦发生这种风险事件,虽然银行自身也有一套处理办法,但耗时太长,手续烦琐。因此担保公司可以就说专门为这种银行还款风险而成立的公司。
担保公司将在银行打入一定保证金,按与银行约定的比例放大授信。比如按50倍放大,那么担保公司的100万保证金就可以在银行办5000万的贷款。 个人在担保公司办贷款后,如果出现还款逾期,那么银行就会首先将担保公司在银行的保证金划扣到还款帐户,然后由担保公司和银行一同负责催收工作。 可以说,担保公司是个人同银行、保险等有关贷款部门的联系人。 房子抵押给公积金,另有担保公司作担保,公积金更放心。如果不还款,还可以找担保公司。 不需要公司担保,因为公积金贷款是根据每月的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给贷款。无需公司的什么收入证明等. 再简单说担保贷款房产证是抵押给担保中心,他们做完抵押登记半年后还的,抵押贷款是抵押给银行,待还清后再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