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刚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会计如何建账,会计分录如何做
小额贷款会计非常简单,可使用普通会计报表,发放贷款在短期贷款反映,收取利息在主营业务收入反映。 其他和别的企业一样。
应该注意的问题:就是一定要合法收取利息,不要碰四条“高压线”,年末应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
小额贷款公司只经营一项资产:货币;只能发放贷款,不能吸收存款,会计核算比别的行业都简单的多。
所以发放贷款时,借:贷款 --**单位 贷:银行存款(因这个公司 不能象银行那样吸收存款),
计提利息时,借:应收利息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收到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㈡ 小额贷款公司的账务处理
1、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2、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
3、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对于跨省份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需要由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处置。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㈢ 请问小额贷款公司购理财产品怎么做分录,理财收益交营业税吗小贷公司银行存款利息可以冲减开办费吗
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税怎么计算啊
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税按照收入的5%计算
用不用减去支出部分啊
不能
㈣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归还贷款: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款前,会对待收到的货款做应收账款分录,故收到货款时直接做冲销应收账款分录,具体如下:
1、发出商品,计提应收账款,并计提商品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㈤ 小额贷款公司的账务怎么处理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小额贷款公司是新生事物,应以《企业会计准则》金融部分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业务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
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科目大体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及损益类四类。
主要业务会计核算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业务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报经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批准,筹集资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立账户,筹建或租赁营业场所等。
发放及收回贷款的会计核算。发放及收回贷款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只有通过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才能不断实现利润最大化,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发放及收回贷款的会计核算,是根据借款合同上所规定的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和收取款项凭证为依据进行的。
支付、计提和摊销费用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正常性费用支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租赁费和装修费等。
计提及交纳税金。小额贷款公司在每月月末,要根据收入额和适用税率计提应交税金,在次月初交纳税金。计提应纳税额的依据和税率为:营业税按收入额×5%,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营业税额×5%,教育费附加按应交营业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营业税额×2%等。
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发放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贷款质量评估,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于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分类,至少在年末要进行一次。如果发现有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可以按照规定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其计提比例为: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计算,是按照贷款质量评估的贷款类别乘以计提比率之和加减当期“贷款损失准备”科目余额,为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数额。
“贷款损失准备”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作为资产减项调整科目使用,资产负债表上不单独列示。人行月报表将“贷款损失准备”作为负债项目单独列示。为了正确反映小额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数据,有利于填报人行报表和工信局报表,将“贷款损失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负债项目单独列示。
月末结转是指在月末将所有凭证汇总分类录入完记账凭证后,通过生成自动转账凭证,结转收入、结转费用两张凭证把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年末结转是指在月末结转的基础上,计算出利润总额,按适用所得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后,再将利润净额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按照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㈥ 小额贷款公司购理财产品分录怎么做,交营业税吗
购入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赎回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
㈦ 小额贷款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额贷款公司怎么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按照期末贷款余额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刚开张的按按季提。以后按年调整就行了。但是,银行要求按季提取
具体计提的比例为不低于1%,看当地的规定
贷款五级分类:
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㈧ 急求小额贷款公司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及平时处理账务的分录等,求求大侠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 资 产 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1122
应收账款
7
1131
应收股利
8
1132
应收利息
9
1221
其他应收款
10
1231
坏账准备
11
1301
贴现资产
12
1303
贷款
1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14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15
1441
抵债资产
16
1442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7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9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
15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1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2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3
1601
固定资产
24
1602
累计折旧
25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
1604
在建工程
27
1605
工程物资
28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29
1607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30
1701
无形资产
31
1702
累计摊销
32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3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34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 负 债 类
36
2001
短期借款
37
2021
贴现负债
38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9
2202
应付账款
40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41
2221
应交税费
42
2231
应付利息
43
2232
应付股利
44
2241
其他应付款
45
2311
代理业务负债
46
2501
长期借款
47
2801
预计负债
48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49
4001
实收资本(股本)
50
4002
资本公积
51
4101
盈余公积
53
一般风险准备
54
4103
本年利润
55
4104
利润分配
四、 损 益 类
56
6011
利息收入
57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8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59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
6111
投资收益
61
6301
营业外收入
62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63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
6411
利息支出
65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6
6601
业务及管理费
67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68
6711
营业外支出
69
6801
所得税费用
70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100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公司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的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债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
112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提供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一)收到账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二)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预收的账款。
1131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取得本公司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科目。
(三)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公司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分别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止,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三)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比照(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应当比照贷款类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公司发放的贷款, 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公司贷款——利息调整”、“个人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31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301 贴现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贴现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结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
1303 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客户、类别、期限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和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转销的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贷款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等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贷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贷款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
(二)发放受托的贷款,应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回受托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
(四)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公司的收益)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1441 抵债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类别及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抵债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相关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等科目,按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贷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为贷方差额,应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保管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取得的尚未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1442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抵债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抵债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抵债资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抵债资产”,按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借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㈨ 求小额贷款公司常用会计分录。
1.借出贷款和借入存款都走应收和应付就行,还清楚
2.收利息和付利息,走财务费用最好明细科目详细点
3.其余跟工业会计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