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男方父母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条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绑架,不发生,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了该自己的还是自己的。
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财产部分,就是首付20%15万,归男方所有,没有任何问题。另外这15万的房产增值部分也归男方所有。
婚后财产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资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该房屋产权。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该部分产生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产权证姓名:
写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资,无可厚非。但是写了三人,则大家都有还款义务,而不是有男方个人或者你们家庭出资。特别是如果你要考虑到主张权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资证据,因为这部分属于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 如果写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证明,表明拥有房屋产权,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失。 关键记得:不写你名字也不影响你对该房屋拥有产权,当然将来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你不能主张房产,只能要求现金补偿。
至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问题:
夫妻双方婚后的所有收入没有特别约定均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他工资还房贷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属于双方义务,权益共享,义务均等。 至于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费属于赠予性质。从理论上讲可以公正只给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现实。
本人律师,第一次回答网络问题,码了这么多字,希望你能满意。
B. 房产证上是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房款要我和我老公还,要是我俩离婚女方可以分割财产吗
的确比较复杂,最好还是提前先把房产的份额公证下。或者把名字换到夫妻名下,不然,对你不公平。
C. 我和我老公是婚前买的房子,男方父母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贷款是我们共同来还。
结了婚就应该共同还
D. 公婆支付了首付,房产证写的公婆和老公三人名字,但是贷款是我和老公还,应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么
有必要,如果以后分,还要看父母意见不愿意你可能得不到房产,名字必须加,因为你承担了部分费用
E. 婚后买房,首付男方父母出,房贷我们还,房产证写我老公名字,如果离婚怎么分配
具体看你们有无跟男方父母约定属你们跟男方父母共同共有。如没有特别的约定,即该房属你跟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你跟丈夫二人分割。具体可以是:一方要房,另一方按市场价补对方房款。分割方式由夫妻双方协议。
至于男方父母所出的首付,可以认定为赠与,即男方父母无偿赠与给你们;也可以认定为借款,具体看当初你们是怎么样约定的,也看你跟丈夫有无写欠条给他们。但男方父母出首付,并不改变房子属你跟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F. 婚前男友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还贷款,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合适男友家坚持只写他父亲的名字合理吗
简单的说就是
如果名字写男方父亲,意味着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父亲一个人的,你和你老公虽然承担贷款,但是离婚的话,你一分钱也拿不到。
如果名字写男方本人,意味着这套房子属于男方本人一个人的,你和你老公结婚以后,共同还贷部分就是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你可以得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
如果你老公不是独生子,家里有兄弟姐妹,那么小心点,说不定他老爸以后把房子送给其他子女,你们就闷了。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开导一下他爸爸吧。或者问问是不是他有其他的顾忌。
G. 婚后买房写的老公名字,公婆还得贷款,离婚该怎么分配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H. 婚后买房,男方因为征信问题贷不了款,只能用男方父母的名字贷款,房产证也是写的男方父母的名字,
首先,你们不领证得话,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得名字,要么你要么他。 第二,就算你们领了证,因为贷款要提供双方收入证明。你这边又有不良记录。很麻烦。(什么性质的不良记录,是可消除的还是严重的,如果很严重的话你是没法贷款的) 综上所述,产证上要加你名字很困难。如果加了,贷款就可能批不下来的。
I.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贷款男方父母还,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如果离婚后怎么分
不能分的,属于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没有房产的。
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但是不管是不是婚前的财产,如果没有做婚前财产公正,也没有其他方法证明这些财产是你在结婚以前拥有的合法财产,法院就会认定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共有的。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从男女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特定期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J. 房产证是男方父母的名字,贷款由小儿子儿媳还怎么办
这就说明男方的父母亲,买这套房子是给小儿子结婚住的。你们婚后,交房贷按月。说明你的公公婆婆,已经默认。这套房产将来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