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男方父母为儿子买房付首付,婚后男方父母还房贷,男孩有权公证给女方一半
可以加的。
公证有着一定的法律效力,即便房产证上没有写女方的名字,但只要婚前办理了房产公证手续,女方就拥有部分房屋的产权。
男方婚前的财产,公证赠与给女方一半,则属于赠与行为。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如果男方办理了公证手续,则依据赠与的相关规定,男方是不能反悔和撤销的。
Ⅱ 儿子婚前父母掏首付给儿子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年,之后父母一次性还完贷款,如果以后夫妻离婚
房本登记的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们夫妻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如果是男方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只分割婚后-离婚还贷部分+房产升值部分,如果是婚后装修,还需要计算装修折旧率分割。
Ⅲ 父母出资子女贷款算谁的房产
父母出资子女贷款算谁的房产
父母出资子女贷款算谁的房产,因为现在的购房压力十分的大,所以年轻夫妻想买一套房子一般都靠爸妈的赞助。爸妈出首付款,子女自己还贷款或许出装饰款。那么父母出资子女贷款算谁的房产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所有权应该归谁
一、父母全出资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
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该出资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相应的,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爸妈出资为后代买房的几种情况
爸妈出资为后代买房,房子的产权归属分几种情况,时刻的节点即是后代的婚前还是婚后。
第一种情况是婚前爸妈为后代全款出资买房,并挂号在后代名下。根据《婚姻法》规则,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归于他的婚前自己财产,成婚后也不会主动转化为夫妻一起财产。
第二种情况是婚前爸妈出首付款为女子购房,并挂号在后代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说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定房产买卖合同,以自己财产付出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一起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两边协议处理”即两边洽谈解决,假如洽谈不成,能够诉讼由法院来判,人民法院能够判房子归产权挂号的一方一切,未还的银行贷款也是他的自己债款。
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根据婚姻法的规则,由房产归属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抵偿。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诉讼中最为多见的一种。即婚后由两边爸妈为后代购房,挂号在夫妻二人名下。如今司法实践中发作争议最多的即是婚后由一方爸妈出首付款,一方爸妈出装饰款来为后代购房的。
一般出资方期望房产挂号在一方后代名下,但另一方考虑到新婚姻法司法解说三出台今后,婚后爸妈出资为后代购房,并挂号在一方名下,视为对其后代一方的赠与,假如日后离婚,那房产切割时连墙角也分不到?因此而请求加两边的后代姓名都挂号在产证上,对立一般由此发生,会让对方的爸妈觉得这还没怎么着,就彼此不信任了?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几种情形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屋的产权归属分几种情形,时间的节点就是子女的婚前还是婚后。
第一种情况是婚前父母为子女全款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规定,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是婚前父母出首付款为女子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由法院来判,人民法院可以判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未还的银行贷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房产归属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诉讼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即婚后由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现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争议最多的就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一方父母出装修款来为子女购房的。
往往出资方希望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但另一方考虑到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以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日后离婚,那房产分割时连墙角也分不到?因此而要求加双方的子女名字都登记在产证上,矛盾往往由此产生,会让对方的父母觉得这还没怎么着,就彼此不信任了?
离婚如何分割父母出资买的房?
一、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
1、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的,按婚姻法解释二,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这样更公平,依据明确。
2、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按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通常会依据按份共有,适用解释三,这完全符合解释三的立法本意。
3、与子女婚后共同财产共同构成首付款,那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适用解释二,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二、如果是婚后父母双方出资,房子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即便是双方出资额不等,且没有约定按份共有的情况下,都视为共同共有,按平分处理比较好。
三、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另一方父母负责装修款,还贷由出资方父母负责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这样的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如果出资方能证明出资及还贷的依据,司法实践中,通常即便是有女方的名字,但也只能获得装修补偿而无法主张分割房产份额。
四、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子或女的配偶没有出钱,房屋产权登记在子或女的一人名下的情况,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子女购房前办理或办理产权证书之前做出,并且应有证据证明。如果是父母在办理产证证之后或者在子女准备离婚时才签订对子女一人的赠与合同或者借款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样事后的做出的赠与合同可能也不会得到法院的采信。
Ⅳ 婚前父母给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一、婚前父母给子女买房的几种情况
父母在婚前给子女买房一般会有以下三种情况:
1、父母以子女名义为其出资全额买房,房屋所有权归子女。
2、父母出一部分资金,例如首付,子女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买房,婚后子女自己偿还。
3、父母以自己的名义买房给子女居住。
二、婚前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三种情况中,第二种情况婚后子女偿还贷款,一般是夫妻二人偿还,偿还之后是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三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属于父母的,而子女只有居住权,所以即使婚后也不改变房产所有权所属,离婚时也就不存在房产的分割问题。
第一种情节中一方的父母为子女出资全额买房会有三种不同的情况: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由此可知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产赠与双方的,则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反之父母明确表示房产赠与双方,房产就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将配偶名字加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述第二种情况也是一样的。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出资方父母没有明确规定赠与双方,则视为对房产登记人的个人赠与,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出资方父母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撤回赠与要求返还当时出资款或按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一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没有分割约定则按夫妻双方应得份额分割。
而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都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无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的,离婚时都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十二条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Ⅳ 父母借钱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如果是主动送给女儿女婿的应属赠予,若是借给女儿女婿的应算借贷贷,得看当时的双方约定和证据,赠予的就不用归还,借的就要从房子分割中扣除这笔钱再分配
Ⅵ 父母的房子银行抵押贷款给儿子买房首付犯法吗
父母把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给儿子买房子这种情况很正常呀,不是什么违法违规的事情,现在很多家庭都是这样的,儿子买房资金不足,作为父母帮一把很正常。
一、 这种情况是不犯法的
父母把房子抵押给儿子买房子是不犯法的 ,但是要知道具体流程。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申请要一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申请方法如下: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二、 贷款买房
提交贷款申请 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一手房贷和二手房贷都要将银行认可的材料交给银行审核,这是贷款流程最重要的一步。 银行受理调查 银行收到贷款申请材料后,会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一般是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在此期间,银行会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补充一些资料,所以这段时间贷款申请人需与银行保持联络。
拓展资料: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1、贷款买房的流程
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2、条件程序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2011年最新房贷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Ⅶ 婚前父母给儿女买房,以后可以要回么
法律分析: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要回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Ⅷ 婚前父母交首付登记在儿子名下,婚后用工资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
结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房屋登记在自已儿女户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抚养权备案方全部。针对婚后共同还贷一部分(包含本金和利息)以及造成的升值,则由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结婚后爸爸妈妈付首付彼此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人孩子户下(或彼此儿女户下,房子应觉得夫妻共有财产,家长注资视作对彼此的赠予,但爸爸妈妈确立表明赠予一方的以外。离婚分割时能够注资爸爸妈妈的儿女能够适度分多。
家长在儿女婚后注资买房、一方父母一部分注资(或付首付)结婚后彼此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人孩子户下(或彼此儿女户下),房子应觉得夫妻共有财产,家长注资视作对彼此的赠予,但爸爸妈妈确立表明赠予一方的以外。离婚分割时能够注资爸爸妈妈的儿女能够适度分多。
双方父母注资,房屋落在两方户下,房子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换句话说,爸爸妈妈付首付为孩子买房子的,假如是结婚前买的,并且写了自身宝宝的名字,那样房屋就是她本人的,另一方得到还款及升值一部分的赔偿;但假如是结婚后买的,那便是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是买的情况下爸爸妈妈指出这也是买给谁的,那样状况也不一样了。
Ⅸ 父母可以贷款给子女买房吗
父母可以贷款给子女买房,但是前题有条件的,条件是,父母必须在六十岁前,而且身体健康,二是父母要有收入来源及长还贷款能力及支付资本。在这些达到情况下还要有低压货款的资本等。
Ⅹ 父母借钱给儿子买房,怎样才有保障
法律分析:父母借钱买房儿子有义务还钱,父母与儿子之间形成借贷法律关系。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出资时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按照明确的意思表示确定。如父母出资就是借钱给子女的资助购房,当时写了借条等证据,父母的出资实际就是与子女之间产生的借贷法律关系;如果父母确实仅仅是想借款给子女的,这种合法的债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父母要求返还的,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