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用孩子的名义买房父母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孩子如果还是未成年人是不能够贷款的,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了18岁,就可将房产抵押用父母的名义做抵押贷款,这种方式有着很强的操作性可是会产生较高的成本。孩子已有收入,父母做担保人,孩子能够拥有一份收入证明,并有一定的银行流水,这个时候如果父母想以孩子的名义买一套房的话,就只需要同时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一样可以办理贷款。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⑵ 婚前父母付首付给女儿买房,房子属于谁的财产
法律分析: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⑶ 儿子结婚买房父母给做贷款担保有风险吗
这个肯定没有风险的,本身的话,儿子结婚买房,父母肯定是需要全力资助的,如果父母只是做贷款担保的话,肯定没有风险的
⑷ 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夫妻还贷,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离婚时财产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婚后双方没有承担还款义务,则属于私人财产,如果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是一个人,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属于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是属于个人所有,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是没有权利要求分配这套房子的,大家对于离婚房产分配的内容要能够好好区分清楚。
综上所述,婚姻法规定婚前私有财产属于个人,不应当参加分配,如果父母还贷,属于私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应当按照还贷数额,对房屋进行估价,补偿没有房屋的一方,离婚财产分割,对于不能分割的财产,应当按照市价估量,再进行均等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
⑸ 父母婚前为女儿贷款买的房子写的女儿名字婚后父母还贷款,转账记录怎么备注才能说明是给女儿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婚前一方父母为一方购置房屋而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为女儿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转账记录中应注明该笔款项为仅给女儿(加名字)一人用于偿还(房屋坐落)房屋的贷款。如之前的贷款转账无相关备注,可以由父母书写一份声明,对之前贷款转账的性质进行明确,书写内容可与前述备注相一致,但需注明转款时间,转款人,收款人,转款用途等基本信息。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对于这个情况时,该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如果父母仅付了首付,而房屋贷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人所有,同时取得房屋一方应给付另一方该房屋的婚内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作为房屋折价款。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⑹ 父母出资子女贷款算谁的房产
父母出资子女贷款算谁的房产
父母出资子女贷款算谁的房产,因为现在的购房压力十分的大,所以年轻夫妻想买一套房子一般都靠爸妈的赞助。爸妈出首付款,子女自己还贷款或许出装饰款。那么父母出资子女贷款算谁的房产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所有权应该归谁
一、父母全出资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
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该出资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相应的,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爸妈出资为后代买房的几种情况
爸妈出资为后代买房,房子的产权归属分几种情况,时刻的节点即是后代的婚前还是婚后。
第一种情况是婚前爸妈为后代全款出资买房,并挂号在后代名下。根据《婚姻法》规则,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归于他的婚前自己财产,成婚后也不会主动转化为夫妻一起财产。
第二种情况是婚前爸妈出首付款为女子购房,并挂号在后代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说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定房产买卖合同,以自己财产付出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一起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两边协议处理”即两边洽谈解决,假如洽谈不成,能够诉讼由法院来判,人民法院能够判房子归产权挂号的一方一切,未还的银行贷款也是他的自己债款。
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根据婚姻法的规则,由房产归属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抵偿。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诉讼中最为多见的一种。即婚后由两边爸妈为后代购房,挂号在夫妻二人名下。如今司法实践中发作争议最多的即是婚后由一方爸妈出首付款,一方爸妈出装饰款来为后代购房的。
一般出资方期望房产挂号在一方后代名下,但另一方考虑到新婚姻法司法解说三出台今后,婚后爸妈出资为后代购房,并挂号在一方名下,视为对其后代一方的赠与,假如日后离婚,那房产切割时连墙角也分不到?因此而请求加两边的后代姓名都挂号在产证上,对立一般由此发生,会让对方的爸妈觉得这还没怎么着,就彼此不信任了?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几种情形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屋的产权归属分几种情形,时间的节点就是子女的婚前还是婚后。
第一种情况是婚前父母为子女全款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规定,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是婚前父母出首付款为女子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由法院来判,人民法院可以判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未还的银行贷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房产归属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诉讼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即婚后由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现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争议最多的就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一方父母出装修款来为子女购房的。
往往出资方希望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但另一方考虑到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以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日后离婚,那房产分割时连墙角也分不到?因此而要求加双方的子女名字都登记在产证上,矛盾往往由此产生,会让对方的父母觉得这还没怎么着,就彼此不信任了?
离婚如何分割父母出资买的房?
一、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
1、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的,按婚姻法解释二,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这样更公平,依据明确。
2、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按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通常会依据按份共有,适用解释三,这完全符合解释三的立法本意。
3、与子女婚后共同财产共同构成首付款,那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适用解释二,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二、如果是婚后父母双方出资,房子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即便是双方出资额不等,且没有约定按份共有的情况下,都视为共同共有,按平分处理比较好。
三、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另一方父母负责装修款,还贷由出资方父母负责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这样的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如果出资方能证明出资及还贷的依据,司法实践中,通常即便是有女方的名字,但也只能获得装修补偿而无法主张分割房产份额。
四、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子或女的配偶没有出钱,房屋产权登记在子或女的一人名下的情况,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子女购房前办理或办理产权证书之前做出,并且应有证据证明。如果是父母在办理产证证之后或者在子女准备离婚时才签订对子女一人的赠与合同或者借款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样事后的做出的赠与合同可能也不会得到法院的采信。
⑺ 儿子婚前父母全款帮忙购房,要求儿子打借条有效吗
法律分析:1、首先,你父母的出资全部从你父母的银行帐户上向开发商的帐户上打款,留下这个转帐记录,作为你父母出资的证据。
2、同时你给你父母打一个借条,借款金额与转帐记录上的金额一致。 这两个证据结合起来,是能够证明你向你父母借款购买房子。将来一旦发生离婚纠纷等,你父母可以拿出这两个证据,要求你们夫妻返还这个借款,法院是会采纳这两个证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⑻ 父母婚前为女儿贷款买的房子写的女儿名字婚后父母还贷款,转账记录怎么备注才能说明是给女儿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婚前一方父母为一方购置房屋而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为女儿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转账记录中应注明该笔款项为仅给女儿(加名字)一人用于偿还(房屋坐落)房屋的贷款。如之前的贷款转账无相关备注,可以由父母书写一份声明,对之前贷款转账的性质进行明确,书写内容可与前述备注相一致,但需注明转款时间,转款人,收款人,转款用途等基本信息。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对于这个情况时,该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如果父母仅付了首付,而房屋贷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人所有,同时取得房屋一方应给付另一方该房屋的婚内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作为房屋折价款。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⑼ 婚前买房父母出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的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⑽ 父母为儿子贷款买的婚房 产权证上是儿子名字 以后的贷款也是父母还的 这算是儿子个人财产吗
名义上是的 但是最终确定财产还要看书谁付的款的比例 你父母拿着缴费单个还款记录也可以去法院收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