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写着公公的名字,婚后我和老公还贷款合不合理
虽然首付是公公拿的,但是还贷的钱和装修的钱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所以对于房子你们也有所有权,但是为了避免纠纷,最好还是加上你们夫妻俩的名字!和老公以及公公好好说说,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❷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两人名字,夫妻一起还贷款,房子算谁的
房子是你们两个人的,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贷款也是一起还,房子就是你们两个人的
❸ 老婆贷款给娘家买房子,入的是她爸爸户,老公要帮忙还贷款吗你怎么看
老婆贷款给自己娘家人买房子,房子的名字是爸爸的,这时候丈夫就会有着很多的烦恼,因为这是老婆贷款,那么就得老婆来还房贷,作为老公,他想着自己的生活能够变得更好,就不想帮老婆还房贷,既然老婆都已经这样子做了,老公就应该帮助老婆一起还房贷。
如果家庭关系比较和谐,跟老婆娘家人的关系也是非常得好,这时候也就没有必要计较太多,但是现如今的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亲兄弟明算账,如果老婆一味的是给娘家人花钱,丈夫就应该提醒自己的妻子,应该让她明白自己的家庭也是需要经营的,如果一味的付出,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小家庭,要想婚姻长久,必须让老婆认清什么是真正的付出。
❹ 根据新婚姻法,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配
答:您好。无论房产证是只写男方名字或是写双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在婚后出钱付首付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男方父母有明确约定,其赠与归一人所有。在离婚分割时,具体的分割比例,建议您咨询律师,可能会根据双方婚龄、贡献大小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如果您需要法律上的帮助,您可联系我们作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❺ 婚前父母贷款买房写的其父母名字婚后女方还贷如何保障效益
保存好还贷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或是能证明有还贷的证据
对于贷款本金部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部分,就应当认定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还贷,不需要考虑还贷资金来源于哪一方的收入。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还贷问题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婚前贷款买房子婚后要不要一起还?婚前贷款买房子婚后一起偿还也是可以,就算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供房那方也能争取到自己一定权益。
❻ 老公叫我和他一起还房贷,但房子是他妈和他的名字,他还说有一间房是他弟的,我不愿意怎么办
你不愿意是对的。这房子不是你的,他们没写你的名字。为什么要帮别人还房贷?除非他们把房子名字写上你和你老公的。不然就不要帮他们还,这样做太过分了。实在不行就一直僵持下去,如果他说要离婚,那就离,看起来他也并不是那么爱你。
❼ 男方婚前买房,房证父母名,婚后让我俩还贷款,无彩礼,我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现在的你应该去问问你自己能不能接受这样的条件,如果能接受的话,那么就安安心心准备结婚就好了。如果不能接受的话,我觉得你应该要和自己的对象也就是你的未婚夫商量一下。首先如果你和他一起还贷款的话,我觉得这个房子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不是只写他父母的名字。其次就是关于有没有彩礼这件事情,如果男方真的没有能力去付彩礼的话,我觉得你可以适当去考虑一下,不要太在意彩礼这件事情,如果你真的很在意彩礼这件事情一定要和男方说清楚。
如果你想要彩礼的话,你一定要跟男方说清楚,你为什么想要以及你想要多少。如果你不想要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从此结果,以后不要再拿彩礼说事儿。其实我觉得最主要的就是你自己考虑清楚这些条件你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一定要说清楚。
❽ 公公婆婆要求我和老公一起帮忙还贷,合理吗
如果房子有你的名字要求你一起还房贷的话,合理;如果没有你的名字要求你还房贷的话,你可以拒绝可以接受,也合理。这其实都是看你自己是怎么想的,你觉得想一起还就一起还,不想一起还你也可以不还,只不过会因为还房贷的事导致你们夫妻或是家人之间有很大的矛盾。你的公公婆婆会认为你都是我们家的人了,房子你也有住,你必须还,你自己又会觉得一起还房贷自己就吃大亏了,总会因为这些问题有争执的。所以我挺烦结婚的,除了基本的婆媳矛盾以外,你还需要考虑到经济层面的问题,谁都不想自己吃亏,谁又都有想占便宜的心思,那怎么搞啊?索性自己有条件的自己买一个自己的房子,再不行就夫妻两一起买一起还贷,这才会让自己有安全感。
如果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觉得或多或少可以帮这点,因为自己生活过得去,有多余的功夫去帮助自己的父母,这完全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自己的生活读很难过下去了,却被公公婆婆要求必须要还房贷,这真的有点道德绑架了。
❾ 婚前是老公爸妈买的房子,房产证上也是他爸妈的名字,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那如果离婚了,我有份吗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如果离婚,这个房子你没份,现在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分配, 再说房产证是他爸妈名字, 所以要是离婚,肯定作为婚前财产,你是没有份的. 至于你老公姐姐,你可以不用考虑,父母肯定是把财产留给儿子的,女儿总是要嫁出去的, 关键是你现在要和你老公一起挣钱还房贷的话,就一定要把房子转入你们夫妻名下,为共同所有.很明显你老公父母的居心就是万一你们离婚,他儿子也不吃亏,因为你一毛钱搞不到,还替他家还房贷,这种事谨慎点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❿ 老婆是独生子女办贷款给娘家买房子,入的是她爸爸户,老公要帮忙还贷款吗
你老婆贷款主要是为了给娘家买房子,那么这笔贷款就是你老婆的个人债务,因此你是没有义务帮忙还贷款的,只不过你们夫妻,所以从感情方面来说你可以帮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