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配偶婚前买房我可以提取公积金
1、婚前一人贷款购买的住房,婚后是可以提取您和您爱人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来偿还贷款的。若您爱人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您可持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签订一份委托提取协议。
2、若您爱人是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于提取对应月到管理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和。
⑵ 婚前两人各自用公积金买房
法律分析:婚前用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分两种情况:1、各自公积金贷款买房:因为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审查贷款资格,婚前各自贷款,属于各自两个贷款家庭,完全是允许的。2、合并在一起公积金贷款一套住房: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共同贷款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所以,共同贷款必须先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⑶ 结婚前公积金买房结婚后另一方公积金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可以支取公积金。以下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⑷ 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属于。贷款买房,只要婚前贷款没有还完,婚后还贷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没出首付的一方,一般可以分到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的50%。离婚房产涉及以下类型: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双方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分割。结婚前,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离婚时还存在三种财产性的请求权。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给与适当帮助。第二,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第三,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一方平时照料老人、孩子较多的,也就是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与适当补偿。
⑸ 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婚前利用公积金买房,房屋就属于婚前财产,还有个重要依据,就是房产证,依据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名字,进行财产划分,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名字,就是财产的所有者,财产只是个人所有,不涉及共同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⑹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另一方是否还可以用他本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另一方还是可以用他的公积金再买的,前提是你能不能偿还这个有这个能力去买这个房子。
⑺ 婚前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前由一方贷款买房支付的首付及偿还的房贷,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收入除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的属于个人财产外,用于偿还房贷的均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因此此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⑻ 配偶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
配偶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以共同还贷的份额和房子的增值部分为限。
夫妻双方组成家庭之后,贷款记录均以家庭为单位,其中一方公积金贷款未还清,配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等到另一方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入账后,才能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有两类提取方式:
一类是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1、先还再提的——提供相关管理机构出具的贷款本息偿还证明、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工作日都能办理。2、直接充抵的——贷款与提取都在同一机构的,可提取直接充抵贷款本金。提供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除扣款期(每月20日-25日)外的工作日都能办理。
另一类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住房消费贷款本息总额。按期还贷的提取计算期限最长为一年,超出部分不予提取。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一般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即安排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进行集中办理。其中:1-3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或上一年度下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7-9月份集中受理本年度上半年的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提供相关管理机构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