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经营类贷款担保风险有哪些
一、来自中小企业的风险[3]中小企业的风险,是指受保企业的违约风险,这种违约风险的大小可能与中小企业整体存在的问题有关系,也可能与单个受保企业的状况有关系,包括以下风险:(一)企业经营者素质和竞争力风险企业经营者(领导者)素质包括经营者经历、经营者管理能力、道德水准、在职工中的威望和受教育的程度等。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经营者的文化层次普遍很低,尤其是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多数出身农民,文化水平较低,经营思想有很大的局限性。经营者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大小,经营者素质低下将导致中小企业脆弱的竞争力。在当前买方市场显现,市场竞争力升级为品牌竞争的情况下,低素质的中小企业发展便更难以为继,其所面临的竞争风险与经营风险明显增大。(二)市场风险中小企业所面对的市场是一个充满竞争的市场,不仅中小企业之间相互竭尽全力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而且大企业也随时关注着中小企业市场的变化,一有机会或一旦发现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大企业便会毫不犹豫地利用自己的资金与技术优势介入中小企业之间的竞争。因此,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市场风险是不可忽视的,有时甚至就是经营失败的直接原因。(三)技术风险技术创新对中小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然而,中小企业科技人员缺乏,生产技术落后,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有限。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中小企业技术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即使具有某方面的技术,也往往由于后劲不足而无法形成长远的技术优势。(四)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包括会计核算组织、财务人员水平、会计处理方法和资金运作所造成的风险。例如: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实行内部银行结算,分车间核算,车间设置会计人员和统计员,这些措施,可以提高财务数据的可信度,风险比较小。又例如:A公司贷款目的实际是归还欠款,B公司贷款目的实际是补交所欠税款,并没有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这使贷款担保的风险极大。在会计处理方法上,某公司在对外会计报告中,以收付实现制原则核算,即以开具发票来确认收入,而内部会计报表以发货时间来确认收入。这两种方法计算的收入相差数百万元,比较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增加了判断风险的难度。(五)关联风险企业与企业的关联,包括资本的关联、人员的关联和业务的关联。资本的关联是一企业与另一企业有投资与被投资、持股与被持股的关系;人员的关联是一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担当重要职务;业务关联是一个企业在一种产品生产或经营中处于其中的一个环节,该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上一环节和下一环节的生产或经营的影响和制约。从资金的角度考虑,关联企业的资金很容易在关联企业之间流动,造成贷款企业的资金流失,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同时,关联风险又是“关联保险”,贷款人是善意的话,可以从其他关联企业调剂资金,归还贷款。例如A公司是在B公司已投入实物的基础上成立的,机械设备、资金和人员可在两公司之间调剂和转移。所以,负债和损失难以判断。同时A公司与B公司有着资金的关联与人员的关联,B公司的总裁是A公司的董事长,B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又是A公司的财务经理,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A公司对B公司担保额上亿元,对B公司所属的美食娱乐城及所属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上千万元。这样,贷款担保风险变得扑朔迷离。(六)信用风险这是指在信用活动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导致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最基本特点是到期履约、还本付息。然而如果债务人经营不善或客观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或有意欺诈,到期不履约,保证人将遭受相应的损失。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信用已经成为个人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通行证。他们通过良好的信用和较高的信用等级体现公司及自身的形象和价值,把信用当作自己的生命去看待。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却有不少企业和个人不把信用当回事。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除政策性担保另有规定或少数其他领域的担保外,多数是以高科技中小企业为主,而这些企业的信用等级、抵押物有相当一部分是不被商业银行认可,或提供不了抵押物,另外,抵御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也最为薄弱,这就使得担保机构处于更为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目前我国个人的诚信度尚不是很高,因此,担保业务目前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不严加管制,会有数量众多的担保业务演变成呆坏账。另外地方政府扶持、控制担保公司,行政干预其业务办理,非市场行为极易引致借款人与担保公司信用缺失。(七)“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信息经济学认为,在经济运行的具体交易中,信息不对称就会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在信用担保活动中也是存在的。一方面,受保企业由于得到了来自担保机构的保证,其所做出的经营决策及自身行为即使引起损失,也不必完全承担有可能产生的损失,这便促使其倾向于做出风险更大的决策,以获得更大的利益。同时,为了获得更多的贷款与信用担保支持,受保企业还会通过采取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真实情况的手段骗取贷款与担保,或者在取得贷款以后,改变贷款合同与担保合同规定的贷款使用方向,使贷款风险增大,进而使担保风险增大。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大权往往掌握在企业法人代表手中,其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无论是贷款人还是信用担保机构都不容易把握。所以,担保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加了信用担保机构的内在脆弱性。二、来自政府部门的风险政府部门给信用担保机构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政府不适当干预和中小企业政策的不稳定性两个方面。(一)政府部门不适当干预的风险古典经济学家在分析市场作用时,将引导协调人类生产交换活动的市场机制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相应地,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则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管理称为另一只“看得见的手”。但是,“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并非完美无缺。比如,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性因素的影响,我国各级政府过度干预银行贷款,形成了“倒逼机制”怪圈和贷款供给制,以致我国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存在严重的金融风险隐患,严重威胁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干预银行金融业务的能力大为减弱。信用担保业作为新生事物,由于其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普遍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从目前情况看,全国各地信用担保机构从组建到运作(尽管还很不规范),无一不体现着政府行为。如果这种政府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和规范,就会使信用担保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各级政府会以出资人身份,以发展地方经济和促进社会安定为理由,以行政命令指定担保等各种形式和途径直接干预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活动,将信用担保资金变为中小企业的救济基金或第二财政,使信用担保演变为“市长担保”、“县长担保”、“局长担保”、“条子担保”等指令担保。这些指令担保往往是以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要求和标准为代价的,因而是没有安全保障的。(二)政府政策不稳定性的风险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过度干预对信用担保机构的安全运作带来不利,但是要使信用担保机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又离不开政府的各项政策支持特别是财力上的支持。而这种财力支持力度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中小企业政策的稳定性。近两年来,在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岗位的宏观背景下,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比如,不少地方政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组建工作,并根据本地的财力状况,给担保机构注入了必要的启动资金,成为目前信用担保机构的最大资金来源渠道,为确保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也可能会发生改变,或者政府减少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投入,使信用担保机构没有稳定的资金补充来源,入不敷出,信用担保机构将难以为继甚至被迫倒闭。三、来自担保企业自身的风险(一)资本风险担保行业属于高负债行业,按照国家规定,担保公司对外总担保额可以放大到其自有资本的10倍。因此,担保公司在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同时增大了自身的风险。这就要求担保公司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二)业务操作风险担保公司必须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金融企业制度健全内控机制,从风险管理出发拓展各项业务。然而由于担保公司属于新生事物,众多公司具有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较少,有些担保公司的经营者以前几乎从未涉足过金融行业,对担保公司的职能、业务定位、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构架、风险管理等缺乏清醒的认识。而对担保公司进行审批的是工商管理部门而不是金融监管部门,存在着对管理者行为、信用记录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审批把关难度较大。担保公司突破政策规制,个人、公司贷款担保业务齐头并进,大量开展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股票等质押贷款担保业务,但由于缺乏专业的评估人员和风险评判人员,业务风险较大。目前担保公司的主管部门为经贸委,而经贸委不甚熟悉金融业务,对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业务审批、业务范围的规定无法切合实际,过于笼统,以致无法指导和监控其业务发展。(三)决策风险这是指担保企业在审议担保或投资项目时,如对受保企业的资信、还款能力、还款来源未审议落实,导致决策失误;在决策过程中,未注意担保及投资需要投向不同的行业及企业,当业务向某一行业或企业过度集中时,该行业及企业的衰退就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决策层不能从项目实际出发对担保及投资业务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而是受外在因素的干预,做出不利于公司利益的决策等。(四)内部控制风险这是指担保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全面,存在漏洞;制度执行不力,如对担保业务不坚持双人调查、双人撰写调查报告、放松贷后检查等;授权和相互制约机制不健全,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调与相互制约不够;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奖罚机制不健全等。(五)道德风险以权谋私,内部人员贪污受贿,提供人情担保。个别担保机构业务管理人员利用其特殊职权营私舞弊,进行权钱交易,办理人情担保,这种情况虽然是极少数,但给担保机构资金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四、来自银行的风险(一)来自银行贷款操作的风险贷款银行对贷款对象选择是不是很合适和准确,贷款操作是否规范,也直接影响着信用担保资金的安全性,如果贷款银行出于转嫁贷款风险的动机而有意放松贷款条件、企业的资信调查、贷款审查和审批,使本来不应该获得贷款担保的中小企业进入信贷程序,势必给信用担保机构留下巨大的潜在的风险隐患。同样,如果贷款银行将贷款安全性寄托在信用保证上,不如实履行信用担保关系中的义务与责任,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随意放贷,或者以贷谋私,违规操作,甚至银行与企业相互串通,提供虚假信息,共同骗取担保,则担保机构同样会遭受巨大损失。(二)来自银保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担保风险的分担上,协作银行往往只要求权利而不愿意承担义务,即要求担保机构承担100%的风险,这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使风险一边倒,加重了担保机构的风险;二是在保证方式的选择上,协作银行往往是坚持有利于己的连带保证责任方式而不愿意甚至拒绝采用一般保证方式,担保机构则处于被动地位。五、来自担保体系的风险(一)担保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束缚,在经济发展中片面强调发展国有大企业忽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此相适应,法制建设上也出现了“跛行”的状况,至今为止,尚无一部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专门法律或法规。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制度保障,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稳定性较差,内在风险也较大。更为突出的问题是,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信用中介组织,其设立程序、法人地位以及运作方式等一系列问题都缺乏基本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保障,实际中操作起来十分困难。尽管我国已颁布实施了《担保法》,为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由于信用担保机构属于专业担保的范畴,对于其运作过程中涉及的担保行为当事人及其法律行为活动,现行《担保法》中的部分条款规定过于笼统,不适应专业担保业务活动的需要,甚至某些条款在提法上值得商榷,在执行中存在自相矛盾,使信用担保活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信用担保机构的权利难以得到法律保障。比如,按照《担保法》之规定,保证方式可根据银保双方协商确定采用一般保证方式或连带保证责任方式,这在实际中很难行得通,因为几乎所有银行为了保全贷款债权,规定各分支机构一律采用连带保证责任方式。又比如,现行《担保法》侧重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不够,担保范围较宽,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加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风险一边倒,影响担保业的健康发展。(二)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缺乏的风险各国经验表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没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的支撑,中小企业难以健康发展,信用担保机构也就难以实现良性运作。这是因为社会服务中介组织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市场分析、技术指导、经营诊断、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能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与决策水平,帮助其对症下药,摆脱困境,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获得生存发展。中小企业素质提高了,信用担保机构的安全性才会增强。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严重滞后于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加之我国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而服务体系建设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对现有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如信息咨询、科技开发、资产评估、产品推介等)进行重新组合、优化和发展。要完成这项工作,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不同行业、部门的通力合作,也需要工程技术、经营管理、金融、财会、法律等多学科专业人才的积极参与。而这一切都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需要经过一个从无到有,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到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从而进一步影响信用担保机构的稳定发展。
B. 如何撰写贷款调查报告
�芯糠治鍪枪丶��芙岜ǜ媸墙峁��1、调查:它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途径,是正确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的一种科学方法。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手段,也是写好调查报告的基础。贷款调查的方法。2、研究:研究以调查为基础,在调查中研究,没有调查的研究是空洞的研究,只有调查研究分析,就达到我们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目的。3、报告:它是调查研究结果的具体体现和集中反映。经过周密调查,获取了大量的有关材料,再对这些材料进行认真分析与综合,弄清被调查对象的事物全貌和内在联系,形成正确的观点,这就可以决定调查报告的主题,着手撰写调查报告。4、调查报告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所反映问题必须是事情发展过程的真实反映,对人物的介绍都必须根据调查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写作调查报告必须用充分的事实为依据,用典型的事例,准确的数据来反映调查事物的真实面目。阐明调查所得出的正确结论。怎样撰写贷款调查报告:贷款调查报告:是信贷人员对贷款对象、借款项目进行综合调查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文字材料。是贷款审批机关审查、决策、审批贷款的重要依据,由于信用社涉及的贷款对象户多、面广、金额大小不一、用途广泛,无法形成规范的文本格式。在实际工作中,信贷员虽注重了贷前调查,但在撰写贷款调查报告时却忽略了一些十分重要的基本内容,使一些本应在报告中载时的情况没有反映出来,给贷款审查、决策带来了许多困难。现将撰写贷款调查报告的基本要求、基本格式、基本内容讲解如下:撰写贷款调查报告的基本要求:1、必须坚持“事实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贷款项目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财务收益、贷款物质保证、还款来源等方面数据要真实可靠,既不能夸大其辞,又不要片面抵毁,夹杂个人感情和观念,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必须有据可查,真实可信。2、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人民银行颁布的行政规章和当地政府部门的产业政策,必须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因此贷款调查报告应围绕这些规定和原则,阐明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结论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3、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信贷人员必须明确表态,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利率、贷款方式等内容撰写贷款调查报告应注意的事项:1、评价用词要恰当,不能冠以“最佳”、“十分可观”、“非常好”等夸张性词汇。2、数据要准确,同时忌讳用模棱两可之语。特别要求:1、申请人为集团性公司的,在贷前调查中既要分析母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整体经营和财务情况,也要分析母公司本部自身经营和财务情况,重点调查分析母公司本部与下属公司在人事、财务、销售等方面有无控制关系、有无经营性现金流入、具体融资用途、有无过度举债等。2、向相关联的多个企业之一发放贷款时,应按照省联社对关联企业贷款管理相关规定,统一评估与申请人相关联的所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对外担保以及关联企业之间的互保情况,集中控制风险。3、对于低风险业务,侧重于申请人合法性、融资用途及贸易背景、质押物权属、出质人担保意愿等方面进行贷前调查,经营及财务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可适当简化。4、对于首次申请人,必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分析并撰写调查报告。对于非首次申请人,侧重于申请人近期经营及财务变动情况和融资用途的调查与分析一般农户贷款调查报告应具备的内容:1、标题2、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主要阐明借款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住址、家庭主要成员、住房情况、每一位成年家庭成员从事的职业,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拥有的有效资产,经营项目、负债情况。3、申请借款的用途金额以及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主要是贷款用途真实性调查,包括申请贷款的原因、种类、金额、期限、还贷方式和用款计划,简单分析借款人申请借款项目的资金筹集情况和经济效益。4、 原有贷款偿还情况,主要反映和借款人发生业务往来的信用程度,有无不良信用记录。5、担保、抵押情况:主要反映本笔贷款的担保抵押情况。属担保贷款的,必须在调查报告中全面反映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所从事的产业、经济收入、信用程度、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属抵押贷款的,必须阐明抵押物的品名、保存地方、产权是否明晰、数量、质量、评估价值、变现能力等内容。6、借款人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计划。主要阐明借款的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多少,还款能力预测,能否按期归还贷款本息。7、调查人意见:是调查报告的结果。要明确表明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利率、贷款担保抵押情况、还本付息方式等内容。8、贷款审批小组(或审贷款委员会)意见。企业贷款调查报告应具备的基本内容1、标题、开头(又称导语)。简要阐明借款(人)单位因何原因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的金额,期限、借款单位计划提供的贷款担保抵押情况。放款单位考察贷款的情况。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创办时间、企业性质、所处地理位置、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人员结构,投资规模、经济效益。3、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资产结构:按照企业提供的最新资产负债表资产类逐项进行说明。其先后顺序为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一些金额较大的项目要分类明细说明。同时要注意前后数据要衔接一致。分项合计要等于总数。负债构成:按照企业提供的最新资产负债表负债类项目逐项进行说明。其现后顺序是负债总额、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对一些金额较大的项目要分类明细说明。在说明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项目时,要对企业的银行贷款作详细说明。所有者权益:按企业提供的最新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逐项进行说明。其现后顺序是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在说明实收资本项目时,对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详细说明。4、企业经营情况:依据企业提供的损益表详细分析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按照企业提供的损益表逐项进行说明。同时,对企业本年度前期经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企业全年的经营情况,收入情况和盈利情况。5、项目投资情况:根据企业提交的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阐述项目投资规模,要分详明细逐项进行说明,资金筹集情况,自有资金额度、申请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6、贷款担保抵押方式。阐明本次申请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担保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从事的经营项目、经营效益,担保单位的信用状况,是否具备担保资格。若贷款方式为抵押,应阐明抵押物的品名、数量、评估价值和变现能力。7、项目效益预测及贷款归还情况。详细分析贷款扶持项目的风险状况和经济效益。要重点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产品科技含量、产品附加值、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企业年销售量和盈利水平,进一步推算出企业每年可归还贷款额度,分析企业几年可收回投资,还清贷款。在分析贷款项目效益时,可参照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分析8、调查人意见。根据以上分析情况,综合评价借款单位的经济实力、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贷款项目的效益预测情况、贷款担保抵押状况以及贷款风险状况。最终阐明调查人的观点,明确表明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利率、贷款担保抵押情况、还本付息方式等内容。青岛贷款青岛无抵押贷款青岛开发区无抵押贷款
C. 银行发放个人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银行发放个人贷款跟公司贷款面临的风险并无太大不同。
其中最大的风险是借款人违约
至于楼上说的抵押物的问题,虽然说借款人违约银行可以处理抵押物,但是银行要付出管理成本(处理资产保全的人员是要发工资的),而且抵押物变现所得只能用于偿还贷款直接导致的损失,如本金,利息,诉讼费,多余的还要还给借款人,万一抵押物跌价了,卖不了那么多钱,那追索起来也比较困难,所以说对贷款的最大保障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不是抵押物,哪个银行都不希望借款人违约,导致要处理抵押物的!
其他的风险还包括政策风险(个人贷款还有经营性的,如果经营的是政策要收紧,风险就比较大了)
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风险(如这次地震导致的房贷一笔勾销)
至于防范的方法,无非也就是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要尽量规范,对抵押物的评估要审慎,不能完全按照市场价格来评估,特别在房地产泡沫较严重的时候尤其不能完全相信市场价,另外贷后管理也很重要。
D. 请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经营性贷款的特点及其主要风险点。
(1)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含义。
(2)个人经营性贷款的特点:①贷款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特别优质客户,贷款期限最长可为5年。②贷款用途多样,影响因素复杂。由于受宏观环境、行业景气程度、企业本身经营状况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多,因此贷款用途多样,影响因素复杂。③风险控制难度较大。除对借款人自身情况加以了解外,银行还需对借款人经营的企业进行详细了解,对企业资金运作情况加以控制,以保证不被挪用。这对银行来讲,控制风险的难度较大。
(3)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主要风险点: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人经营实体是否存在经营风险,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等。
E. 为什么个人贷款是风险较高的贷款
无抵押,纯信用,导致贷款门槛低;
贷款利息相对较高,还款压力比较大,导致客户一旦出问题就还不起。
很多客户都是借新还旧,导致窟窿越来越大。
F. 个人信贷业务存在的风险
当前个人信贷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由借款人到期拖欠还款和赖账行为而带来的风险。表现为个人贷款的风险相对较高。
2、征信风险: 个人信贷业务是一个面向个人客户的营销的信贷业务,对个人的征信系统有着非常强的依赖性,征信风险是由于银行无法取得借款人客观、全面、真实信用,而导致的贷款损失。
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因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银行债权而出现的贷款风险。
4、支付风险:支付风险是由于借款人经营及收入的不确定性,发生变化而失去足够的支付能力,导致不能按时还款付息,使银行贷款出现风险。
5、自身风险
自身风险是指银行在从事个人贷款业务中,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差等原因造成的风险~
G. 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自查自纠情况的年度工作报告
我行收到省行《转发省银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消费信贷管理坚决遏制案件风险的紧急通知》后,分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分行个人业务部将文件转发到各支行,布置分行本部、各支行对个人消费贷款开展全面性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X年X月末我行个人消费贷款的基本情况
我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房屋装修贷款、助学贷款等4个贷款类别。截止X年X月末全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X万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X万元,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X;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X万元,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X;房屋装修贷款余额为X万元,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X;助学消费贷款余额为X万元,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X。
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状况方面。X年X月末全行个人消费不良贷款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余额为X元,不良占比为X;房屋装修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助学消费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
X年前X个月全行只发放个人消费贷款X笔X万元。
二、我行在个人消费贷款发放和管理中碰到的问题
(一)个人消费贷款业务逐渐萎缩
我行从20xx年开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20xx年达到了一个高峰,20xx年以来逐年萎缩。近几年我行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少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由于人民银行逐年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促使消费者购房行为变得理性,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充分考虑了利率变动对自己支付能力的影响,贷款需求减弱。
二是优质个人客户和优质楼盘少。我行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市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高,优质个人客户和优质楼盘均不足。
三是X地区信用环境较差,贷款经办人员对此产生了一定的畏惧心理。
四是提高了个人消费贷款准入门槛。我行信贷资产质量差,亏损严重,省行将我行归为“审慎发展行”和四类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我行提高了贷款准入门槛,将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定为我市公务员、移动通信、电信、电力等高收入群体,限制了中低端客户的准入。
五是加强了内控管理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管理,加大了处罚力度。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经理普遍有一定的心理压力,担心“做多错多罚款多”,缺少了对市场的热情,对市场拓展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停滞低迷。
六是未建立个人消费贷款激励机制,未能充分调到经办行和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二)我行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较大,资产质量较差
至X年X月末我行除汽车消费贷款不良占比为0外,其他3个消费贷款品种的'不良占比都在X以上。我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质量差的主要原因有:
1、存量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质量不高,风险进一步显现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存在数量多、客户分散、还款期限长、单笔风
险状况难以确定且具有潜伏性等特点。20xx年以前我行没有针对个人消费贷款这些特点进行认真研究,与其他商业银行在个人消费贷款的数量和市场份额上展开竞争,形成了一部分个人消费不良贷款。
2、贷款形态正常的客户提前还款的现象逐步增加
近几年由于人民银行逐年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出于贷款成本考虑,纷纷提前还款,而且大部分都是还款一直正常的客户来提前结清销户。
3、个人消费不良贷款起诉清收难,抵押物处置损失大
对不良贷款起诉清收要经过受理、审理、判决、申请执行、执行、拍卖抵押物归还贷款本息等一系列过程,持续时间长,清收难度大。另外,抵押物处置时因当初贷款发放时抵押物评估价过高,导致抵押物拍卖价款不足以全额收回不良贷款本息,也形成了一部分贷款损失。
4、政策性因素的影响
20xx至20xx年,我行为响应国家号召,支持贫困大学生上学,发放了一部分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着重于社会效益,由于单笔贷款金额小、户均催收成本高、未提供有效担保、就业压力大、部分借款人已无法联系等原因,大部分已形成了不良贷款。
通过这次全面性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排查,我行没有发现新的虚假消费贷款案件。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1、继续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的权限管理
为防范经营风险,继续上收下属各支行个人消费贷款审批权限。由于我行个人消费贷款不良比率超过控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有关审慎监管措施的规定,我行决定继续上收下属各支行个人消费贷款审批权限,全市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一律由分行行长或经授权的主管副行长审批发放,对金额较大的贷款必须经贷审会审议。
2、切实加强对分行本部、各支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自律监管
检查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全行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测和贷后管理,力促全行个人消费贷款。
H. 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项目贷款可行性评估报告
第一部分概要
一、评估说明
本评估报告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对××××项目申请开发贷款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9月17日,本评估报告只为委托方审核贷款申请提供参考,不作其他用途。
二、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审核贷款申请提供参考
三、评估依据
本报告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委托方、借款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估,委托方和借款企业应对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主要评估依据有:
1、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委托方和借款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
3、广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
4、我司掌握的有关资料及评估人员现场实地勘察所获取资料;
5、其他资料。
四、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及环境
××××项目位于机场路和黄石路交汇处东南角,西为机场路,北邻黄石路,东面和南面均有新规划路联络,南面的白云国际机场即将搬迁到花都区新国际机场,周边有多个大型商住小区已建成入住或正在建设当中,机场路和黄石路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且邻近地铁二号线站(××),交通十分便利。邻近有祥景花园、白云骏景花园、黄石街办、白云金贵客运站、北区供电局等,公建及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目前,白云国际机场即将搬迁,其原有用地计划用于兴建超大型综合居住区——白云新城。该项目处于未来白云新城北侧,占地总面积约1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22.6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8.3亿元,整个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广州市内大型生态居住社区之一。
2、项目背景
××××项目由广州××××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白云区新景街萧岗经济联合社征地,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该花园共分东区、西区和南区三部分,除东区由××公司开发建设外,西、南两区由××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西区占地近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
I.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呢毕业论文
你好,解析如下:
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现状
在个人消费信贷中,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据了重要地位,近年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零售业务”,被视为拓展信贷营销业务、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主要手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然成为商业银行重点拓展的贷款投向。在表1中,2000—2005年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全国消费信贷余额比重均在74%以上,2004年、2005年则到达80%左右。2005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18400亿元,是2000年的5.45倍,1998年的43.19倍,与2004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相比,增长16.0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无论是在增长速度上还是在总量上每年均发展迅速。
表1 1998—2005年全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单位:亿)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全国消费信贷余额 472 1097 4235 6990 10669 15736 20063 2215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 426 770 3377 5598 8258 11782 15853 1840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 90.25% 70.19% 79.74% 80.09% 77.40% 74.87% 79.02% 83.37%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增长比例 80.75% 338.57% 65.77% 47.52% 42.67% 34.55% 16.07%
资料来源:统计公报(2000—2005)
商业银行之所以争先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以及国家信贷政策的支持;二是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优质资产,不良贷款率极低,比批发类贷款风险小得多。事实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低、风险相对小并非必然的,它是同经济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的,上世纪80年代美国住房抵押公司风波和1995年日本住房金融案件,均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相关。随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快速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率也开始不断上升,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平均不良率在1%左右[1],到2004年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达到1.5%左右,其中农行高于2%。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较发达地区上海,2004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平均不良率只有0.1%左右,到2006年9月末,平均不良率上升到0.86%,两年多时间上升7倍多。
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发展初期,法律制度欠缺,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在很大风险,实际的贷款违约率高,特定条件下(如贷款高速增长),用于风险分析的不良贷款率指标滞后性非常明显,掩盖了实际风险状况。房地产市场具有周期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每笔贷款数额小,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或振荡,贷款违约等风险就会显现,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还没有遇到真正考验,因此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走向良性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
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环境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发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这主要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身的特性和市场环境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决定,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风险。一般有下面几种形式:
一是被迫违约。被迫违约是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是指借款人在购买房产后,因实际支付能力下降或突发事件的发生,无法继续正常向商业银行按照规定还本付息。我国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条件严峻,教育、医疗等支出急剧增加,都会使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甚至恶化,使借款人无力继续偿还贷款本息。
二是理性违约。理性违约是借款人的主动行为,是指借款人主观上认为放弃继续还款能带来更大的收益而产生的违约行为。当房价迅速下跌或利率上升幅度较大,继续还款的成本大于放弃还款的收益,借款人会理性违约。主动违约最有可能发生在贷款合同签订后的头二年,因为此时违约的机会成本相对较低,损失的仅仅是首付款、交易费用和一部分贷款本息[2]。
三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借款人主动违约行为,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额度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行为。当市场利率低于合同利率时,提前偿还贷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提前还贷一方面使商业银行损失原合同利率带来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还得遭受为还贷资金寻找合适投资渠道的损失[3]。
四是恶意骗贷。恶意骗贷一般称为“假按揭”,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特征是实际借款人将套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用于风险更高的投资,如挪用到房地开发,或者进入资本市场,导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大幅上升。2007年1月底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住房按揭贷款成为被挪用入市检查重点。
2.抵押风险
贷款抵押物是商业银行第二还款来源,但是商业银行也常面临如下抵押风险:
一是抵押处置风险。当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商业银行不能顺利、足额、合法变现,就会遭受抵押处置风险。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法规不完善,手续烦琐,交易费用高,导致银行的抵押物变现困难。
二是抵押物价格风险。抵押物价格风险包括抵押物价格市场风险和抵押物价格人为风险。前者是指抵押物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房屋自然磨损而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下跌的风险。当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或不景气时,价格下跌有可能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不能够覆盖银行本金和利息。后者是抵押人在其抵押期限内对房屋的损坏造成抵押物价值下降,或者由于估价人员因其过失或故意过高估价抵押物而产生的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波动导致存贷款利差缩小,甚至出现贷款利率低于存款利率,导致银行收不抵支的风险。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有:一是“不匹配”风险,抵押贷款的长期性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调整的不同步,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固定利率,如果存款利率上调,银行的资金成本就会上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浮动利率且下浮时,如果银行资金成本不变,银行的利差也会缩小。二是由利率风险引发的提前还贷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住房贷款债权不能及时足额变现遭受的利益损失。引起流动性风险原因在于商业银行经营特征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征,商业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存款、居民储蓄存款等短期资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回收慢,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在时间上明显不匹配,存在“短存长贷”的问题。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变现性比较差,一是因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零售性业务,每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到期日、贷款成数以及贷款期限等都不同,商业银行无法实现标准化管理;二是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贷款的投资者无法逐笔估计每笔贷款的违约风险成本,投资者望而却步;三是住房等消费品二级市场尚未形成,抵押物变现难影响住房抵押贷款变现性。
5.法律制度风险
法律制度风险是指法律制度不健全,对失信、违约行为惩罚办法不具体,执行力度不强,使商业银行面临损失。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是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基础条件,如美国1968年颁布了《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消费信贷保护法》,1974年又颁布了新的《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我国还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专项法律、法规,《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等法规都是为生产信贷而建立的,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点不相符。
6.市场政策风险
市场政策风险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国民经济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由繁荣到萧条周而复始周期性波动,影响房地产业的市场风险。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经济高涨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增加,贷款数量急剧扩大,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收入急剧下降,房价下跌,商业银行势必会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损失。二是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引起房地产市场变化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我国整个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的定位不明确,由于住房消费是居民的大额消费,投资乘数大,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从而成为政府调控经济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当房地产市场发展脱离个人消费能力,出现泡沫和经济过热,与调控宏观目标相违背,政府会采取房地产调整政策,随着房地产业的调整和收缩,商业银行也将面临政策风险。
7.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的信贷风险。从贷款政策、管理流程、组织结构、技术基础等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基本上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如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存在重业务拓展、轻业务管理的冲动,不计风险代价抢占市场份额;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运作中随意性较大,尚未形成合理评价标准和业务流程;熟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专家人才匮乏,管理经验和人员的培训跟不上业务的快速发展;个人信用信息基本属于封闭状态,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缺乏统一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等等。这些管理因素均导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增大。
8.操作风险
违规操作是银行内部形成资产风险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经营机构在制度管理上放宽贷款要求而造成的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业务导向激励约束机制下,经营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甚至违规经营,未经批准擅自或变相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名违规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等高风险业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或思想素质不高,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有的甚至与借款人串通,逃避制度约束。
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八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化解和防范。
1.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和内部评级模型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信贷管理主要围绕单一借款人风险展开,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精神,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仅仅包含单一借款人风险管理,更加重要的是,应当以优化配置风险资本和配置信贷资产组合为风险管理模式,对银行面临的整体风险进行测量、监控和主动管理,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对整体信贷业务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采用内部评级法,用统计模型测算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指标,全面准确把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状况,对未来整体风险做出合理预测。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借款人个人资料和历史信用信息,建立科学的偿债能力和资信评估模型,逐步完善单一借款人信用评级体系,对借款人进行市场细分,以此作为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
2.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防范管理和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制定一套严密、详细、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流程,逐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第一,根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内部评级模型的相关数据制定贷款风险资本配置和信贷组合计划,确定业务发展方向、比重以及发展节奏和进程,避免贷款政策管理失误带来损失。
第二,加强贷款流程全过程管理,从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分析相关风险点,落实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业务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解决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理的导向机制;强化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资产的实际损失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在组织结构上,可以逐步实行审批官和风险控制官派驻制,实现审贷分离和风险监管分离,保证贷款审批和风险控制的独立性;成立专门审查审批中心,实行集约化经营,逐步培养优秀的专业化审批官和风险管理官,提高管理专业水平。
第四,加强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信息收集量越大,信息质量可能就越高,信息分析结果可能越准确,为较好预防和控制信用风险评价提供客观依据[4]。
3.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预警系统,防范市场和政策风险
房地产业是一个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性的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并反过来给宏观经济以强烈的作用,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主要是为了防范市场系统性和政策风险,建立预警模型对宏观经济指标、产业经济指标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分析,对房地产市场及整个社会经济环境进行预测,及早做出反应,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预警系统构建完善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一是建立风险预警的数据库,从各个方面取得数据,不断积累和完善数据的收集整理,为模型开发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发合适的风险预警模型,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对预警区间、警戒线以及指标权重、概率密度函数等设置合理参数;三是建立快速反应和预控机制,对风险预警系统显示的潜在风险进行及时处理和化解。
4.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利率风险会逐步显现,商业银行在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开发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利率根据市场利率的不断变化而作周期性调整,利率调整周期可以是1个月、1季度、半年或者1年。与我国现行的浮动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周期性的利率调整将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存贷款期限的匹配状况,把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利率上升的风险转移给借款人,同时也把由借款人承担的利率下降的风险转移给商业银行。
第二,开发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是指在抵押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还贷期限内,贷款利率固定不变的抵押贷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模式下,商业银行承担了大部分的利率风险,如果商业银行能够通过获得固定利率资金来源与贷款相匹配,如发行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互换等,可以避免相应的利率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第三,套期保值,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正逐步开放,商业银行可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实行套期保值进行利率风险管理,通过市场交易抵补资产负债由于利率变化导致的价值变化,如可用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交易所期权进行短期利率风险管理,用银行间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和双限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进行长期利率风险管理。
第四,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交易的二级市场,通过该市场商业银行可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形成债权出售,换取贷款资金或流动性高的短期债权,提高流动性。
5.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转移机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抵押贷款保险机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目的在于规避或分散三类风险,一是房屋毁损的风险,二是贷款的信用风险,三是借款人的人身风险。我国目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构层次和险种均较单一,银行信贷风险和保险机构承保的信用风险、人身风险没能合理划分,亟待通过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来解决,在保险品种上,可以开发与消费信贷相关的财产险、失业险、人寿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保险品种,在保险机构上,可以为中低收入借款人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的抵押贷款保险,为高收入借款人和中、高档住房提供商业性专业保险公司抵押贷款保险业务。
第二,推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短贷长”的矛盾使商业银行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存短贷长”的矛盾[5]。我国2005年12月开始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随着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推广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品种的丰富,可以适时推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所承受的风险。
6.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法律制度环境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立法支持。我国应尽快制定和颁布《消费信贷法》,明确消费信贷活动中相关主体的职责,合理分散信贷风险;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环节均有法可依,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个人信用制度,充分借鉴发达国家个人信用管理的经验,如美国的消费信用方面法律就有:《公平信用报告法》、《诚实信贷法》、《诚实借贷法》、《公平信用结账法》、《信用卡发行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法》等[6];同时改善法律执行环境,建立处置银行抵押资产的小额债权速审法庭,减少繁杂手续和环节,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抵押物处置成本,提高处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