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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管理原则速记

发布时间:2023-03-01 18:20:49

㈠ 本人没签字银行就放款给别人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主贷人自己申请贷款,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放款。贷款人没有签字则证明贷款合同无法律效力,贷款无效。银行在无贷款人签字的情况下如果放款属于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㈡ 贷款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法律分析:贷款应当遵循: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信贷三原则。同时,个人贷款也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㈢ 个人贷款展期重组的基本原则

个人贷款展期重组的基本原则有有效重组原则、规范操作原则、适当宽让原则。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
一、个人贷款展期重组的基本原则
1、有效重组原则:贷款重组能够对降低信贷风险和减少贷款损失产生积极效果。
2、规范操作原则:贷款重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和审批。
3、适当宽让原则:贷款重组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一定的宽让,以利于促进贷款的回收。
二、贷款展期
是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经批准办理延长归还时间的手续。贷款到期就要归还,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信用原则,也是银行加速信贷资金周转的前提条件。如企业遇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还款时,应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可延长还款时间,但需办理转期手续,否则按逾期贷款处理。保证贷款的申请展期,还应出具贷款保证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客户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综上所述,个人贷款的展期时间银监会在2010年2月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一年以内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㈣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2、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3、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4、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5、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㈤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制定。
拓展资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㈥ 公司私人借款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公司私人借款管理办法应该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和公平诚信的原则。公司私人贷款的贷款人应该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以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的对象以及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以及问责机制。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㈦ 银监会个人贷款的规定

法律分析: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㈧ 个人贷款管理需要遵循诚信申贷原则其含义不包括什么

借款人恪守公开透明原则。考查对个人贷款管理实施诚信申贷原则的含义,主要表现为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借款人应证明其信用记录良好,借款人应证明其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明确合法,其在遵循诚信申贷原则其含义不包括借款人恪守公开透明原则,该试题来源2020年湖南省《初级个人贷款》测试卷。

㈨ 贷款的原则有哪几个

贷款有以下原则:合法合规的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贷款机构审慎经营的原则;以及贷款机构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其经营原则。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㈩ 个人去银行办理贷款需要什么

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及合法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用于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5、能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同银行之间、不同贷款产品之间,所需的条件都不尽相同,建议有需要的网友可以直接致电银行客服或是信贷经理。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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