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分,照顾无过错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㈡ 父母给我买房子,房产证上就写我的名字,贷款还是让父母还,可不可以
不可以,因为房产证上写个人名字,房屋就是属你个人的法定产权,须由你个人进行偿还。
按揭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6、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
①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
②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
注: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房子房产证是他父母贷款是我们还扩展阅读:
申办按揭贷款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7、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8、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9、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11、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㈢ 房子写的他爸妈的名字,房贷是我们自己还的离婚后怎么分
如果房产证是他父母的名字但是放贷还贷是你们还,那你首先要有还贷从你们账上走的记录,那么你们离婚后你可以分得还贷部分的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
㈣ 房子房产证是爸爸妈妈,但是按揭是儿子再还,女儿有继承权吗
依照继承法,女儿有继承权!
但因为按揭是儿子在还,所以,儿子可以在有充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主张扣除按揭已还款项后,与女儿依法继承父母遗产。
㈤ 房产证是爸妈的,房贷又是自己还,这房子算谁的,还能不能分另外一个人
房产证上写的你父母的名字,那房子肯定是你父母的了,法律上肯定是这么规定的。如果房贷是你自己在还,你就应该把缴费的凭证放好,以后可以证明房子你也有一份。至于其他人是没有资格要求分房子的。我是这么理解的。
㈥ 房子写父母的名字,自己还贷款可以吗
法律分析:可以,不过得借用父母的名义去还。银行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㈦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房贷还是父母还,这房子到底归谁
出钱买房子的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房子但还是父母还的话这房子到底是归谁的说话就是这个来说的话就是座位的话父母的话你可以在你给他你是属于赠与给他的形式的你如果要回来的时候话因为你自己的话就是父母的话你有这种付钱的条件的话应该也可以是属于自己的也有存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