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可以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
不可以。夫妻一方已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另一方是不可以再用的,一个家庭不能同时申请两笔公积金房贷。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是夫妻双方以任意一方名义申请下来的公积金贷款,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㈡ 夫妻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夫妻双方是可以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夫妻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要比个人贷款的额度要高。夫妻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夫妻公积金共同贷款条件:
1、夫妻双方都需要有缴纳公积金: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公积金都没有缴的话,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共同还贷人的话,那就必须得两个人都在当地有购买公积金,并且账户上得有一定的余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公积金1年以上:可能有些夫妻中一方,之前的公司没有提供购房公积金,而为了买房就换了一份可以购房公积金的工作。但是,如果缴纳的年限不够1年的话,也是不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3、夫妻双方都必须没有在还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婚前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还在还贷中的话,是不可以用夫妻名义再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4、房子的不动产证上必须要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需要提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㈢ 夫妻可以同时用公积金贷款吗
夫妻可以同时用公积金贷款。
1、夫妻双方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肯定是要比个人贷款的如嫌额度要高的;
2、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
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渣运手金;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面必须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悄没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㈣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可以一起还贷吗
可以。
1、夫妻双方是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购房缴款凭证、双方的收入证明、购房的合同、首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不过每个贷款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的具体贷款额度是由贷款银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2、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办理公积金贷款,那么这个贷款额度就是以两个人缴存的公积金余额来计算,远比一个人申请贷款的额度要高。但是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是按照不可以高于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
3、不过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确实能够减轻独自一人贷款的压力,但是在会在双方离婚时产生很多纠纷,所以夫妻双方申请人在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还要衡量利弊。而且夫妻双方要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才能够申请。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然后携带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2、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会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然后借款人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3、在申请通过以后,贷款人需要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然后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就可以了。
㈤ 夫妻可以共同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这是肯定可以的。因为国家规定,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夫妻关系中,夫妻都要参与贷款,并且一同承担债务。
㈥ 公积金夫妻可以一起贷款吗
公积金夫妻可以一起贷款。夫妻双方是可以用各自公积金贷款买同一套房的,因为夫妻双方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肯定是要比个人贷款的额度要高的。不过就算是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㈦ 夫妻两人的公积金可以同时使用吗
法律分析:
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衍生问题:
公积金如何申请?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㈧ 夫妻公积金怎么一起用
夫妻公积金一起用的方式有:
1、夫妻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住房;
2、第一套房贷款结清后,夫妻可以再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一套住房;
3、夫妻不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两笔贷款去购买两套住房;
4、夫妻自筹资金购买住房后,夫妻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提取现金;
5、夫妻没有房去租房,夫妻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提取现金。
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大?
1、以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夫妻两人的月工资总额加上夫妻两人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乘以还贷能力系数40%减去夫妻两人的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再乘以12(月)乘以贷款年限。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所购买的房屋面积超过平方米,贷款额度最高是所购房款的百分之70;面积在90平米以下,贷款额度最高是所购房款的百分之8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自己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
(1)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㈨ 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吗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是可以用各自公积金贷款买同一套房的,因为夫妻双方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肯定是要比个人贷款的额度要高的。不过就算是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㈩ 夫妻都有公积金 可以一起贷款吗
夫妻两个人如果都有公积金,所在单位都帮忙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后,当然可以一起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了,而且夫妻两人使用公积金贷款金额相对来说会更加高一些。如果夫妻两人都用公积金一起贷款,那后期需要一起还贷,需要提供两个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有购房发票,包括首付款证明,最重要的是要提供公积金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