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外地公积金在重庆买房吗
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外地公积金在重庆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外地公积金在重庆买房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外地公积金在重庆买房吗
不可以,只有夫妻双方之间才能共同参贷买房。
外地公积金在重庆贷款买房的'条件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可以在重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1、有重庆户籍;
2、有工作(缴纳半年以上的重庆社保或者重庆公积金);
3、有企业(自己创办或者投资公司)。
异地公积金直接贷款买房与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区别
如果能成功转回重庆,说明在重庆已经有稳定工作,如果满足其他贷款条件就可以直接进行贷款买房了,与直接使用异地公积金在重庆贷款买房没有本质区别。
;㈡ 公积金能为子女在异地买房吗
一、公积金能为异地子女买房的,但是要符合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才可以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暂未全国统一实施。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肢斗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备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仿饥首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㈢ 子女无锡购房使用外地父母公积金贷款
直系亲属。子女买房可以用父母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贷款如果购房合同上写父母的名字,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拦简悔金贷款。如果购房合同上不写父母的名字,咐掘按照政策可以提简正取直系亲属。
㈣ 子女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购房合同上写父母的名字,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如果购房合同上不写父母的名字,按照政策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还贷,就是你们每年得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个手续,取现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并且借款人家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如果在购买前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房产证发下来的6个月内,凭房产证、购房合同、身份证、关系证明等到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等,办理公积金提取。
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倍数。就是你所贷的款不能高于公积金余额;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㈤ 父母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给子女贷款买房子吗
可以,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