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去世了公积金贷款怎么还
由其继承人清偿;如果没有继承人就以遗产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在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合同会填写主贷人,和共同还款人,主贷人不在了,可以有共同还款人来偿还。
公积金的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袜迟激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呆帐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专指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发生意外死亡,其债务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偿还的处理办法。
第三条借款人发生意外死亡,无继承人承担其债务的,公积金中心无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告袜清偿,公积金旦链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用于偿还贷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偿还其贷款;有继承人但确实无偿还能力的,先由公积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其余由担保人承担其部分担保责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积金贷款风险保证金偿还。
㈡ 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一、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1、贷款人死亡后谁来还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所得遗产比例,进行偿还欠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担保人处理方法具体有以下:
1、可以选择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可以向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借款人尽快将担保人偿还的欠款归还给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