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亲能用儿子,儿媳身份证贷款吗
不能。
“关于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加强”,明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一直以来,首套住房的家庭,如果人均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提供家庭住房的基础上发布了查询结果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总面积。其知侍余的必须使用银行贷款购买的家,再次
请向商业银行贷款,政策应该由第二套房贷执行。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当商业银行
行申请住房贷款也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通知”。 “补充通知”同时强调
谁发现虚假信息,提供给提供虚假证据,所有商业银行都不会接受他们的信用申请
放屁。这是要儿子儿媳还的意思吗?
反正我就觉得不合理。
抵押的木,没钱还就扣留抵押物了;或者由担保人负责。没抵押或没担保的也是个人行为,和父母没关系,不过如果找你找到你家去,你父母就会知道了。
说实话 没有的
不行,要本人,我就弄过一次,要本人回家,竖猛顷二代身份证是要按手模的。
可以加上儿子和儿媳 但是父亲的名字一定要有
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那是你婆婆和公公贷款
不是你们小两口贷款
如房产证登记人是儿子一人名字,该住房产权属于男方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呵呵,第一种情况:我想应该原来是儿子给父母投的保吧.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儿媳要换投保人就是------负责交钱的那个人的话,必要被保险人同意,也就是假设中的父母身份证和他们本人亲自签字.
如果原来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话,那么儿媳将没有什么受益.如果原来有指,那么还是原来受益人受益.如果此时要改受益人话,必须要受益人同余陆意,身份证,亲自签字才行.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儿子给儿媳投保.
那么只须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和被保险人的亲自签字就行了.不需要原来投保人的身份证.更不用什么儿子父母的身份证.
⑵ 公婆买房儿子儿媳还贷
法律分析:1、父母一方全款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自己子女的名字,那么可以认定这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也可以看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即使离婚,房子也不会当做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分。
2、父母首付房款后,赠与子女的,应当签订一个赠与协议。一方父母首付购房,然后赠与给子女的,可以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后续经夫妻共同偿还债务的部分,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那部分会进行分割。
3、保留相关的购房协议和出资证据。出资证据很简单,比如出资证明书、购房合同以及协议书, 一定要保管好。父母购房后如果只想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可以去进行公证。同时,购房票据也是可以作为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重要证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⑶ 有贷款房子如何转到儿子儿媳名下
有贷款房子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转让给儿子儿媳。需先将贷款偿还后再进行过户,但是可以将房屋赠与儿子儿媳。首先父母与儿子要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而后为赠与书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父母将房子交付儿子儿媳。还清贷款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赠与和买卖的方式。还清贷款注销抵押后可以通过赠与、买卖的方式过户到子女名下,若子女以后不卖,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