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帮还贷,离婚怎么分
首付和房贷有父母出资的话,那么离婚后房产也贵出资一方。但要保留有出资但已经证据才行。
② 父母首付买房,婚后房屋贷款也是父母还的,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对于父母出首付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留下证明:1、签署相关书面协议。2、留好付款凭证,不要支付现金,要有据可查。如父母付款买房交钱是从银行账户汇款交的,那么,银行付款流水单是可以打印出来的。只要银行账户的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要求打印某年某月某日的流水账单,银行都可以打印出来的,这流水单有银行盖的业务章,可以作为父母出资买房的交款证明。如果首付是现金,那么,收款收据就是证明,当然也可以到公证处公证。
③ 婚前父母给我买房 名字写的我的 有贷款 婚后我方父母给我还贷 这套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婚前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婚后父母还贷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婚前财产。
如果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算婚后财产。婚后夫妻一方父母还贷的房产算是父母赠与的属于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会进行财产分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婚前男方父母买房贷款父母还房贷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④ 婚前由父母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婚后房贷也是由父母还
恭喜你
有你份不论你老公什么时候买的房子
只要和你结婚
那就是共同财产到时候如果离婚
可以商议
要不要如果他不愿意分给你财产
那就进行法律诉讼想保险的话1.让你老公在合同上再添个共有人2.贷款合同上添个共同还款人共有人和共同还款人是最有利的证据
呵呵
⑤ 婚前父母首付婚后父母还贷款
法律分析: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父母继续为上述购买的房屋归还贷款的,归还贷款的数额也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仍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3、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明确指定赠与本人的财产,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⑥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用女方公积金贷款,婚后还贷是男方父母还,离婚财产属于谁
尽管在提问中没有明确男方父母买房为什么要在房产证上只写女方的名字,但估计这源于当初只是利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的原因,为使女方公积金贷款,因此才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以确保贷款和房产证取得一致吧。显然,因为当时男女双方尚处在“婚前”,而男方由于单位不交公积金,无法贷款,因此只能以女方的名义。
但在法律上的认定,“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的名字”,因此只能界定为这是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予(首付部分),当事人在当初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而“婚后还贷是男方父母还”,如果不是出于当事人男女双方明确是向父母借的,那也只能认定是男方父母的还贷(出资)是对当事人男女双方的赠予,可以认定为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而作为该夫妻的共同财产。
鉴于上述,在该男女双方离婚时,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该房产一般会作出如下认定:
婚前男方父母出买房首付部分,这是男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与(以“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为证),该房产的产权属于女方(除男方的父母与女方有特别的书面约定以外)。
该房产的还贷部分,可视作父母赠予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除非能出具父母只赠予儿子的书面约定),包括婚后增值的部分。如果当初约定还贷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应将还贷的全部金额归还给男方父母。
重申:以上的看法只是仅仅以提问中的表述来解答。
⑦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父母还贷
法律分析:房产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提前还贷的部分由于是男方父母出资的,并且是对男方个人贷款进行还款,故提前还贷部分仍然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