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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的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4-01-18 10:07:50

⑴ 离婚案中夫妻共有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⑵ 夫妻有贷款离婚后需要去银行怎么分割处理

离婚纠纷中有贷款的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按揭财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上述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财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夫妻有银行贷款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有银行贷款离婚的处理是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实践中又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行枣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如亏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夫妻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档橡拆。

三、法官会怎样判定夫妻共同债务
法官的判定夫妻共同债务方式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找法网提醒您,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⑶ 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

一、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
1、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婚后贷款买房,在一般情形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配;
(2)无法协商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如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⑷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

若按晌唯锋《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离婚房子是二人名字贷款如何处理

照样分割呗,如果其中一人要了房子,则需要把之前另外一个人付的款,还给他,并且可以适当增加房子的增值部分。贷款由房主继续还款。

离婚后贷款购买的房子如何处理

该案例属於夫妻共有财产确认的问题,如果能够证明该房产属於夫妻的婚后置办的财产,就可以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双方离婚时就可以进行平均分割。但是,由于该房产属于贷款购房,那么未还款部分属於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有二人共同承担。

夫妻贷款离婚如何处理

夫妻贷款是做为共同财产一起使用的,离婚时应该作为债务共同承担,但如果一方放弃了所有的利益,相应的债务也放弃了。

离婚按揭贷款购房如何处理?

1、我和前妻在婚后,商业按揭贷款20年,购买房子一套;产权证署我两人的名字,贷款协议也是两人的名字。 2、三年前,我们协议离婚,没经法院判。 3、财产分割协议:房子归前妻,她一次性补偿我5万元,剩余贷款由前妻承担,贷款至今未还清。 咨询问题: 1、只要那套房子的贷款没有还清,是否我就永远有还款责任? 2、如果她无力偿还或者恶意断供,是否银行会责令由我偿还? 3、如果那套房贷没有还清,我能否用我的公积金,另行购买商品房? 4、如果她没有还清房贷我就不能用我的公积金购买房子,那么我现在想买房子,有什么变通办法可行? 5、让她无力偿还或者恶意断供的行为,不给我造成损害,我应该怎么做?简单说,如何才能使我与那套房子彻底断绝连带责任? 衷心感谢您!

离婚后房屋贷款如何处理

通过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已被设定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在贷款没有完全清偿之前,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予以限制。我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由此可见,您妹妹与妹夫可以将按揭购得的房屋出卖,但在出卖时,必须通知贷款银行,同时还必须告知买房人有关抵押的情况。而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如下方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无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者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宴晌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准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离婚后应如何处理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

如果无力偿还贷款,可以将房子转手,不过有点麻烦,在银行先解抵押,办理两证再当做二手房卖,需要买家先偿还银行的贷款才可以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山辩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子还不了贷款如何处理

招行贷款逾期的影响:贷款逾期会记录征信系统,再申请贷款、信用卡均需稽核信用情况,建议保持良好记录;
具体稽核后是否会有影响,请与办理后续业务的经办机构确认。

⑸ 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女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划分

房子是结婚的必要条件,很多人会选择贷款买房,然后结婚,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关于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女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划分?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该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从法律上来讲,该套房产只属于男方个人,但是由于该套房产是贷款买的,婚后的房贷是由夫妻两个人一起偿还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女方也应该分得一部分。其次,在离婚时应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女方应当获得自己应得的部分。最后,夫妻双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女方既然也出力还贷,那么男方要对女方补偿的。

一:离婚时的房产,女方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该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从法律上来讲,该套房产只属于男方个人,但是由于该套房产是贷款买的,婚后的房贷是由夫妻两个人一起偿还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女方也应该分得一部分。

关于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女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划分?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⑹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房子、房贷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1、房子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腊陆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离婚房贷分割:

首先,婚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还贷。

根据司法解如巧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轮橡顷人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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