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夫妻双方是可以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夫妻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要比个人贷款的额度要高。夫妻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夫妻公积金共同贷款条件:
1、夫妻双方都需要有缴纳公积金: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公积金都没有缴的话,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共同还贷人的话,那就必须得两个人都在当地有购买公积金,并且账户上得有一定的余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公积金1年以上:可能有些夫妻中一方,之前的公司没有提供购房公积金,而为了买房就换了一份可以购房公积金的工作。但是,如果缴纳的年限不够1年的话,也是不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3、夫妻双方都必须没有在还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婚前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还在还贷中的话,是不可以用夫妻名义再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4、房子的不动产证上必须要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需要提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