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由妻子来贷款,这样对妻子有什么影响
没有什么影响。其实不过是拿妻子的公积金或公共财产来还贷呀
② 房产证是老婆的名字老公可以贷款吗
一、房产证是老婆的名字老公可以贷款吗
1、房产证是老婆的名字老公可以贷款。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只是在贷款的时候要取得老婆的一致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老公贷款老婆有影响吗
老公贷款老婆有影响。如果出现逾期还负有连带责任,因为银行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来审批贷款情况,所以夫妻双方的资质都是评估和审批的参考因素。不管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还是用其中一方的名义来申请贷款,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都需要查询两人信用记录,包括贷款情况、信用卡使用情况等。如果夫妻一方此前出现过逾期行为,那么很有可能会遭到拒贷。
③ 房产证是我和老婆名字,贷款是老婆名义贷的,请问什么办法,我能以
类型一:婚后共同买
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类型二:灰姑娘嫁土豪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一毛都分不到。
类型三:一起还贷型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类型四:继续还贷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类型五:闪婚闪离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类型六:爹妈掺合型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类型七:房产证上2+1型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类型八:准夫妻买房型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资料来源--光明网
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6-08/21/content_115433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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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但是贷款可以一个人贷款吗
您好!只能是房产证的姓名申请贷款,如果夫妻双方都缴交住房公积金,即使单方申请,也可按双方的额度贷款。
⑥ 房产证夫妻各一本,可不可以用妻子的名义做抵押贷款
不行!房产证抵押需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这是家庭共同财产一人没有处分权利!
⑦ 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贷款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肯定是不可以用另一方贷款的。如果房产是属双方共有的,其中任一方都是不能单独到很行去贷款的,因为银行会向要你单身证明,还者离婚证书原件。否则银行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是一方的名字,其另一方更不能贷款了,因为房产证名字不同,银行也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是房产证权是个人所有,要去贷款也需要提供个人所有的房产权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