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异地买房,父母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可以拿父母的公积金在外地贷款吗
不可以,必须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才能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3. 子女在外地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子女买房可以使用异地父母的公积金进行购房贷款。
女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进行买房贷款。
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4. 涔版埧鍙浠ョ敤鐖舵瘝鐨勫叕绉閲戣捶娆惧悧 杩欏嚑绉嶆儏鍐佃兘璁ゅ彲锛
;鐜板湪寰堝氬勾杞讳汉閮戒細閫夋嫨绂诲紑瀹朵埂锛屽幓澶у煄甯傚嬫枟鐒跺悗瀹夊惰惤鎴凤紝浣嗘槸楂樻定鐨勬埧浠风粰骞磋交浜哄甫鏉ヤ簡寰堝ぇ鐨勫帇鍔涳紝浜庢槸鏈変汉鎯冲埌锛屾棦鐒跺浗瀹剁粰涓庝簡鍏绉閲戣捶娆句拱鎴跨殑浼樻儬锛岄偅涔堜负浜嗚兘澶熻繘涓姝ユ彁楂樺叕绉閲戠殑浣跨敤鐜囷紝涔版埧鍙浠ョ敤鐖舵瘝鐨勫叕绉閲戣捶娆惧悧锛
涓銆 闇瑕佺埗姣嶅湪鎴夸骇璇佷笂
1銆佽櫧鐒舵湁寰堝氬煄甯傚凡缁忚ゅ悓瀛愬コ浣跨敤鐖舵瘝鍏绉閲戝幓璐锋句拱鎴垮瓙锛屼絾鏄闇瑕佹敞鎰忕殑涓鐐瑰氨鏄锛屾埧浜ц瘉涓婇潰蹇呴』鏈夌埗姣嶇殑鍚嶅瓧锛屾剰鎬濆氨鏄璇磋繖濂楁埧瀛愭槸鐖舵瘝鍜屽瓙濂冲叡鍚屾墍鏈夌殑锛屽綋鐒朵簡锛屽悗缁鐖舵瘝鍙浠ラ夋嫨灏嗘埧瀛愯繃鎴峰埌瀛愬コ鍚嶄笅鐙鏈夈
2銆佸彟澶栦竴绉嶅氨鏄鐩存帴灏嗙埗姣嶇殑鍏绉閲戞彁鍙栵紝杩欑嶆儏鍐靛氨鏄璇存兂鐢ㄧ埗姣嶅叕绉閲戣捶娆句拱鎴垮凡缁忚屼笉閫氫簡锛屼絾鏄鍏绉閲戣处鎴烽噷闈㈢殑浣欓濊繕鏄鍙浠ュ埄鐢ㄨ捣鏉ョ殑锛屾瘡骞存湁涓娆℃満浼氾紝灏嗘彁鍙栧嚭鏉ョ殑鐖舵瘝鍏绉閲戠敤浣滆繕璐锋句篃鏄鍙浠ョ殑锛岃寸櫧鐐瑰氨鏄鐜伴挶杩樻俱
浜屻佹搷浣滄祦绋
鐢ㄦ埛鍑嗗囧ソ璐鎴垮悎鍚屻佽韩浠借瘉銆佹埛鍙f湰銆佸叕绉閲戠即绾宠瘉鏄庣瓑璧勬枡灏卞彲浠ュ幓鐢宠蜂簡锛岄渶瑕佹敞鎰忕殑鏄濡傛灉鐖舵瘝骞存弧60宀侊紝鑰冭檻鍒伴浼戜箣鍚庡伩杩樿兘鍔涗笉瓒筹紝寰堟湁鍙鑳芥槸璐蜂笉涓嬫潵鐨勶紝骞朵笖寮鏀捐繖椤规斂绛栫殑鏄娣卞湷銆佹澀宸炶繖绉嶅ぇ鍩庡競锛屽緢澶氬湴鏂归兘杩樻病鏈夛紝濡傛灉鏈夋墦绠楃敤鐖舵瘝鐨勫叕绉閲戞潵璐锋句拱鎴跨殑璇濓紝寤鸿杩樻槸鍏堣秮鏃╁幓闂娓呮氾紝鐒跺悗瀹夋帓鐖舵瘝鍘荤敵璇枫
缁煎悎璇翠竴涓嬶紝鍏充簬涔版埧鍙浠ョ敤鐖舵瘝鐨勫叕绉閲戣捶娆惧悧锛屽彧鑳藉洖绛旇村洜鍚勫湴鐨勬斂绛栦笉鍚岋紝鐜板湪杩樻病鏈変竴涓纭鍒囩殑瀹氳猴紝瑙夊緱鐢ㄦ埛鑷宸遍噰鐢ㄧ粍鍚堣捶娆句篃鏄涓嶉敊鐨勯夋嫨锛岃櫧鐒跺埄鎭浼氭瘮鍗曠函鐨勪娇鐢ㄥ叕绉閲戣捶娆捐侀珮鍑轰竴浜涳紝浣嗘槸鑳藉熻В鍐宠祫閲戠己鍙o紝鑰屼笖鍒╂伅姣斿晢涓氳捶娆惧埄鎭浣庯紝杩樻槸寰堥傚悎璇曚竴涓嬨
5. 子女异地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子女异地买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
未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子女贷款购房,父母参与共同还款的,可按公积金还贷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本息。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表示:子女购房并申请父母公积金贷款的,直系血亲可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主贷人必须上房产证,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或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公积金最新贷款条件有: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购房时如果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房产证发证日后的6个月内凭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关系证明、公积金账户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等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额度要符合四个“不高于”: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至于最高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2人以上参与贷款的,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为100万元;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为20万元,总计为12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 父母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给子女贷款买房子吗
可以,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 子女异地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连续缴满6个月就能申请办理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