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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贷款为孩子买房

发布时间:2021-04-22 11:33:47

Ⅰ 夫妻二人都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离婚后能否共同贷款为孩子买房还贷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要得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才行。。。。建议可通过公证的方式。。。看公积金中心是还可以审批。

Ⅱ 夫妻离婚了,一方还可以贷款给未成年子女买房吗谢谢!

可以的,夫妻离婚不影响贷款,影响贷款的原因可能是财产纠纷没理清或者个人征信有问题等

Ⅲ 夫妻一方为子女买房作为一号同还款人,另一方购房可否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只能用一次,不可用第二次的。

Ⅳ 夫妻一方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行吗

以父亲和孩子为例:
一、若为未成年人,则不能在房产证上写孩子的名字,因为未成年人不能覆行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抵押人;
二、若成年,用父亲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儿子买房,房产证上不可以只写孩子名字,如果只写孩子的名字,就不满足使用父亲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因为公积金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不是职工的产属享受的贷款。
三、孩子成年,且房产证上写父亲和孩子两个人的名字,才符合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基本条件,需要的手续为:
1、父亲、父亲配偶(父母离婚的,以现在父亲的合法妻子为配偶)、孩子身份证,(孩子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2、父亲、父亲配偶、孩子户口本(儿子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户口本)
3、父亲工作收入证明
4、父亲婚姻证明,孩子婚姻证明
5、其它公积金中心要求的资料
望采纳,谢谢!

Ⅳ 婚后贷款买房和孩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没描述清楚,主要看房产证名字是谁的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Ⅵ 我出首付还房贷给儿子夫妻买房怎样才能拿到房子的保护权

房子写了你的名字的话,那不用担心,始终都是你的,如果房子写了他们的名字,那就要保存好转账还款记录

父母贷款买房给子女,夫妻是共同财产吗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权益、继承与所得的财产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什么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Ⅷ 一方为成年子女买房贷款,是共同债务吗

一方为成年子女买房贷款,是共同债务。
因为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Ⅸ 父母贷款给子女买房,父母可以要回么

情形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情形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情形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情形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情形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情形6: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条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在目前情况下,将此出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较为公平。
情形7: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形8: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形9: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此种情形下,以认定为共同共有为宜。
情形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所有,故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判归一方。

Ⅹ 两个人离婚以后给孩子买房子夫妻,一个人交首付,另外一个贷款去还可以写明白比例吗

夫妻二个离婚以后给孩子买房,一个人交首付,另外一个贷款去还,可以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明确各自所要负担的责任,这样比较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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