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后买房,只写我一人名字, 首付和每月贷款都是我父母还的,如果分
住房是婚后分期付款购买,婚姻法规定,不管登记人是你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产权权益。
离异,住房产权你俩一人一半,
一方父母出资首付,属于对你俩债权,你俩分割完毕住房产权,需要依照分得的份额,偿还父母出资款!
婚后还贷,属於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可以的啊,除非你父母有明确赠与协议,首付赠与你,房子才可能是你一个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尽管购房时间在你们两人办理婚姻登记后,但是由你父母出资并登记在你的名下的房产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如果是在结婚以前,那么属于你个人财产,并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赞叹的是一种伟大的关爱。
这是一种超越义务的伟大的奉献和牺牲。
但愿这种真纯、质朴的来自血缘亲情的伟大之爱,能够换回一丝丝的感恩之心就已经足够让父母心满意足了。
离婚时你提供了还房贷也有你的收入即可,到时候分割财产会把你们共同还贷这部分折算进去的,卖了房分钱或对方按比例给你算。
一人一半,没做财产公证,可参考新婚姻法:ke../view/4727284.htm?subLemmaId=4727284&fromenter=%D0%C2%BB%E9%D2%F6%B7%A8&redirected=alading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幸福。
这房如果是你婚前购买的,在婚前拿到房产证就属于你个人财产
换房如果一分钱都不添,也能证明是你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婚后换房添钱,是用你的收入,或者你们夫妻的收入,多添这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的收入在法律上就认定是共同财产,所以即使婚后只有你一人还贷,还是会被认定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在还贷
您好,双方可以就此房约定权属并公证。
希望的解答对你有帮助,满意 请采纳!
这是要看购房时间,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如果是在结婚后,没有书面约定,识为该笔房款赠予你夫妻俩,那该房产产权人就是你夫妻俩各半拥有产权。
『贰』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以夫妻名义贷款买房,男方父母按揭还款,只写男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个情况,离婚了房子属于男方父母
有点小被动
哪怕写男方名字,老婆都能分一部分
但这个情况分不了
男方支付的首付和所还的贷款都属於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套房产男方名下的份额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这套房产应该按照比例分割。男方父母所支付的份额按照所占房价的比例划分,剩下的份额属於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女方没过掏钱的话,是没有权利分房产的,除非你们俩共同生活了20年以上!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按照双方父母最初付首付的资金比例分割房产。如果女方要房子,房屋估价后女方要将男方已还的贷款及利息和房屋增值部分返还给男方,然后女方可以接着还完剩余的房贷。
住房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产权属於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夫妻协议分割住房产权。父母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主张,父母可以要求小夫妻分割完毕住房产权之后,一起协议偿还父母出资款。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样的情况符合新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房屋算是男方父母赠与男方的,离婚时,房屋归男方所有。不过房屋的溢价部分,属於夫妻共同财产。溢价就是指房屋升值等情况。
不是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这个法条其父亲出资部分为其子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写男的名字离婚时男方可以当然的得到房子,然后给予女方补偿。
看吧,三个关键因素看好,第一婚前男方买房交的首付,第二,房名写的男方,第三都是男方父母交的贷款,就是说这个房子与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不是你说怎么样就是怎么样的额。这一起诉到法院的话,你说是你还的,人家让你交出银行的流水或者还款证明之类的,这事伪造不了的,男方父母每月还钱,人家是不过你的手的,从人家工资或者退休金中直接划走,所以这钱不用算,还是人家的。
『叁』 婚后以女方名义贷款按揭买房,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父母还款的,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虽然是以女方的名义贷款,但由于是在婚后,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即使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帮助还款,不影响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父母还款可界定为借贷,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
当然如果属于父母的赠与时,就另当别论了。
『肆』 婚后房贷由父母偿还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婚后买房父母出资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