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为子女买房怎么写赠予及赡养协议
有一种赠予写意叫做“有条件赠予”,这种赠予协议于你说的情况一致。
可以这样写:
赠予协议
今有xxx(写清楚身份证号码)出资购房一套(房子的具体位置需要写清楚,如果已经办理产权证,著名产权证号码),自愿赠予xxx(身份证号码),xxx要对xxx尽赡养义务[这里要写的详细一些,比如一人尽所有赡养义务,其他子女不再尽相关法定的赡养义务,这样就避免导致与其他人发生赡养责任的联系,把相关情况写清楚],若不仅相关义务,赠与无效。
赠予人:xxx(签字)
受赠人:xxx(签字)
年月日
⑵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房产归属权谁
父母出资用孩子名义买房的归属一般会看做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归属为出资方子女一方。明确说明赠与夫妻双方的,归属为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父母出资用孩子名义买房归属是谁
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到确定需要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父母全出资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
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用冲侍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缓判败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该出资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相应的,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扰颤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⑶ 婚后父母赠予自己子女的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签了赠与合同并且公证,需要子女配偶签字吗
如果赠与合同上已经著名赠给谁,子女配偶就不需要签字了。具体事宜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⑷ 婚后父母出首付,登记到自己子女名下,如何证明是赠予自己子女的,写一份赠予合同并公证可以吗
一、父母出首付,儿、儿媳(女、女婿)自己贷款,这不能视为哪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属性共同财产。
二、至于首付款,父母可以与儿、儿媳(女、女婿)订立赠与合同,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哪一方的,这样的赠与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不明确说明赠与哪一方,则赠与的钱款仍然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