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唐山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上限升至80万,二套房首付比降至三成
新京报讯 3月4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唐山市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组合拳”,具体举措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等,将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据唐山市公积金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质性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唐山市公积金中心出台此次新政。其中,新政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如果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与此同时,新政规定,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对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下调,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⑵ 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0倍。借款人(及配偶)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加20%。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额度核定方式由原来的“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5倍。借款人(及配偶)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加20%(余额的18倍)。此举对于“新市民”和缴存年限较短的职工来说,是个实质性的利好。
法律依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方式的通知》 第一条 贷款额度核定方式。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0倍。借款人(及配偶)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加20%。
⑶ 唐山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
一、唐山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7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0万。
1、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手房,超过20年的存量房(二手房)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职工购房为第二套的首付为60%,利率上浮10%。
二、住房公积金还贷额度的确定: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月还贷额为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50%;额度要为借款人留出足够的生活费用,借款人偿还贷款后的生活费不得低于:单身职工500元、夫妻双方1000元;
2、对工资基数明显超出行业工资标准或认为有疑义的,还要提供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卡明细);
3、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⑴另一方为军人的提供收入证明,一并核定收入;
⑵另一方未缴存公积金的,如有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卡明细),核实后,可冲抵该供养人口的生活费用,如无工作单位,扣除生活费;
⑶另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一并核定收入;
⑷另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的,不核定收入,但可冲抵该供养人口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