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两夫妻贷款,老婆为主贷人,假如离婚了跟男方关系大吗
1.如果贷款是夫妻两人都签了字,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共同承担,以谁是主贷人没有关系。
2.如果离婚,男方仍然应当承担债务的一半。
⑵ 贷款给别人用了 现在还不上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追债要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可以向双方进行追偿,如果是一方债务,只能向一方追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⑶ 夫妻一方的贷款需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的贷款是否需另一方承担,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夫妻中贷款的一方偿还;
2、如果是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⑷ 我老婆背着我找银行贷款二十几万借给别人现在还不上,作为我怎么办
如果所贷款项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需要你老婆一个人偿还。
夫妻一方债务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⑸ 老公欠的贷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大多数的夫妻在结婚之后所挣下来的财产也就属于共同的财产,这只是在两人互相信任的同时。而有一些人可能就特别的自私,瞒着老婆在外面欠下很多贷款,另一方都是不知情的。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有疑问,这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其实老公欠的贷款如果老婆是不知情的,老婆还要承担这种义务,确实是对女方很不公平。
根据现实社会综合情况来看,想要维持好一个家庭的和睦财务问题,确实是最大的保障也是维持婚姻最好的一种方式。因为在婚姻的生活中,两个人想要共同的去维持,在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的矛盾。夫妻二人一定将个人的财物都处理好,这样生活才会更有意义,毕竟家庭美好对感情也比较和谐,婚姻也比较有意义。
⑹ 夫妻如果有一个人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接个人贷款用于赌博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谨简单回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其中对能够认定是由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即使采用借条等形式出现,对此类借贷关系也不予保护。
相关案例:
李先生2006年退休后开始迷上赌博,屡赌屡输。其妻刘女士因此事不断和其产生争吵。2008年11月李先生欠下了6万元赌债,并且当场给赌友张某打下了一张借条:今借现金6万元,保证2个月内还清。刘女士知道后,忍无可忍地提出了离婚。夫妻双方于2009年2月在民政部门输了离婚手续。协议声明:一切债务由李先生个人承担。2009年3月,张先生向李先生索要赌债,李先生无力偿还,张先生于是向刘女士索要。刘女士声称已经与李先生离婚,一切债务由李先生承担。
张先生索要无果于2009年5月将李先生和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共同偿还6万元欠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先生与李先生之间的债务是因赌博而产生的赌债,故此“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即使采用借条等形式出现,对此类借贷关系也是不予保护的。故李先生无需偿还张先生“借款”,刘女士也无需偿还张先生“借款”。
最后,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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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婚内丈夫不知情,妻子瞒着丈夫向银行贷款,然后全部借给她朋友。丈夫可以起诉不是共同债务吗
如果丈夫自认为这笔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就无需理睬,自然也无需起诉
如果丈夫一定要起诉
那就直接证明丈夫已经认可了这笔债务
这样反而弄巧成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