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公司名义贷款,夫妻双方签字,离婚后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么
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不必承担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离婚后,夫妻关系终止,一方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另一方不承担其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笑族肢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认定是一方债务,那就需要一方偿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穗培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碰世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B. 丈夫以妻子的名义贷款
法律分析:如果所贷款项非夫妻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双方未在借条上共同签字,那么只能认定为一方借款;妻子若能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且借条上并非自己的签名,可以免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C. 夫妻一方用于个人公司经营的借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最大的作用,是两个人组成一个共同体,除非特别约定,否则在领证之后双方的财产理论上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应当是共同债务。
这就滋生了一个问题,当一方想要离婚的时候,对方突然冒出巨额的债务,财产分割时,想要离婚的这方莫名其妙背负上了不知情的债务。这也导致部分人不敢结婚,谁知道离婚的时候是不是会因为这种情况背一身债呢?
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作出《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 ,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在离婚的情境下,确实存在部分人为了谋取婚内共同财产,实施伪造债务或真实做出巨额借款的行为,最高院的答复使得那些个人举债却想利用夫妻关系将债务转嫁给他人分担的人,无法从中获取利益。并且,如果存在伪造证据的行为,还会因为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入罪,切实保障了无辜者的利益。
这里也给大家敲个警钟,不要因为是夫妻关系,就随便在对方拿回来的东西上签字,签字代表对合同内容的知悉与同意,不假思索的签字只会给自己带来负担,与其事后追悔莫及,不如在一开始就谨慎行事。
D. 夫妻一方私自用对方身份证贷款,另一方可以拒绝还贷吗
一般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变更贷款人。
正常的商业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贷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等环节,仅凭身份信息无法获得贷款。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贷款,应该属于网上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义进行贷款,但一般情况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第一,由于是网上贷款,虽然你声称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贷款,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但由于网上贷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机号、财产状况等私人信息,实际上较难证明实际贷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实际贷款人是你丈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角度出发,你也很难证明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为贷款、债权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此外,如果经过债权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将贷款人变更为你丈夫,并明确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E. 老公拿我的名义办了贷款。离婚后谁还
1、如果是他偷偷的隐瞒着你去办理的,那你离婚后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进行赊销转户处理,不用你来承担这个责任。
2、如果是你们商量好后而拿你的名义去办理的,那你们两个都有共同承担的责任。就算是离婚了,也是你们两个共同承担。因为这个是属于你们婚内共同财产承担责任。
F. 丈夫的有限责任公司偿还不了贷款,妻子需要一起偿还吗
丈夫的有限责任公司偿还不了贷款,妻子需要一起偿还。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所取得的利益以及借贷款,都要夫妻二人受益和负担。所以丈夫公司的贷款需要妻子一起偿还。供你参考望采纳。
G. 婚内丈夫在贷款公司做的个人信用贷款,离婚时男方协议愿意一人承担所有债务,女方能摆脱南方的个人信用贷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对外发生的债务,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义务承担。男方与女方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协议只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债务相关法律条例华债网查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而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同时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