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对象 > 个人贷款重组更换借款主体

个人贷款重组更换借款主体

发布时间:2021-04-24 23:26:55

『壹』 贷款重组的贷款重组与重组贷款的区别

1、概念混淆。
关于重组贷款,《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解释, “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 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让步的贷款”。后来将“让步” 改为“调整”。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内含了对贷款重组的解释。不过现在看来, 将调整内容限定在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 显然过于狭窄。实践中, 重组可以调整主合同一借款合同, 也可能更改其从合同一担保合同; 不仅修改还款条款, 还可能调整偿债主体、利率等。
贷款重组是指在借款人发生及预见其可能发生财务困难或借款人、保证人发生资产重组,致使其不能按时偿还我行贷款的情况下,银行为维护债权和减少损失,在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与借款人达成修改贷款偿还条件的协议,对借款人、保证人、担保方式、还款期限、适用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调整。
2、贷款重组是操作过程, 重组贷款是操作结果。
3、重组前的贷款可称为被重组贷款,重组后的贷款就是重组贷款。被重组贷款经过贷款重组, 就变为重组贷款。

『贰』 房贷主贷款人可以更改吗

基本是不行的,因为当时金融机构在审核主贷款人的贷款材料时,是已经把主贷款人所提供的共同还款人的收入和偿还能力考虑进去了的,但是很明确的就是他们对主贷人是审核比较严格的,结合主还款人以及共同还款的人综合条件以后,才选择的贷款发放,所以一旦现在要变更一个共同还款人,金融机构有权利怀疑共同还款人的还款能力,他们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而且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在发放贷款以后才要求变更还款人的名字,这个可以界定为骗贷行为,金融机构是不会同意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如果在没发放贷款前就申请变更名字,那个是随便可以的。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终止前可申请更改住房贷款还款人:
(一)借款人离婚并导致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叁』 贷款重组的重组方案

贷款重组方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贷款重组条件和效果的评估。通过审查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和项目具体情况,对该项贷款是否符合贷款重组基本条件,重组能否对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能否维护银行债权、促进贷款回收等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预测,为贷款重组决策提供依据。
(二)降低风险的措施。主要包括:
1.将贷款转移给具有良好资信和清偿能力的新借款人;
2.增加或更换担保人、改变担保方式;
3.接受借款人以实物资产抵偿部分贷款;
4.其他降低风险的措施。
(三)贷款结构的调整。主要包括:
1.贷款期限的调整;
2.贷款偿还的安排;
3.重组贷款的适用利率;
4.其他事项。

『肆』 贷款人可以更换吗

在一定条件下,中行个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变更。详细变更条件、手续请询中行贷款经办网点。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伍』 银团贷款中,借款主体变更得操作涉及的法律问题

主体变更,依法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责任。可行。
纵横法律网 宋晔明律师

『陆』 个人贷款合同变更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有名合同,其变更条件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合同变更的普遍原理,也即《合同法》第77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借款合同的要素包括借贷双方主体、借贷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几大要素。以下我们就对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下的借款合同变更从这几个方面一一作出分析。
借款合同的主体分别为债权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贷款方)和债务人(借款方),而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时,抵押权人与债权人重合(以下简称债权人),在没有第三人保证或提供抵押时,抵押人与债务人重合(以下均简称为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以他人财产做抵押或第三人保证时,该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或担保人。因此我们的主体变更分析将在假设其他所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独立分析每一个主体变更时对债权风险产生的影响。
(一)债权人变更
债权人将自己所有的债权因合同或赠与或基于法律规定而转移给他人,仅产生债的主体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法律行为。在学理上根据债权转移的不同原因,分为债权让予和债权移转。其中债权让予是指基于合同或其他形式协议,有偿转让债权;债权移转则多指基于赠与、法人型债权人分立合并、自然人型债权人死亡继承人继承债权等无偿转让债权的情形。
但在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情况下,这些债权人变更的原因基本不会出现,因此我国担保法作出了具体规定,第61条虽有最高额抵押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但此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规定》)对第61条作出了限制性解释,其第2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人民法院对于债权转让前原债权银行已经提起诉讼尚未审结的案件,可以根据原债权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将诉讼主体变更为受让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现实中因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的需要,银行主体的债权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将债权转让出去。且其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第9条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可见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且存在抵押权一并转移的效力。最高额抵押权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①此外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未确定前,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欲将某一笔单项债务转出,根据民法当事人自治原则,从法理上讲也是可以的,因最高额抵押权不是从属于每个具体的特定债权,而是从属于不断发生债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所以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是意味着该债权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但是抵押权并不随同转移给受让人,债权额不再计入最高抵押担保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内,且该债权转移后变为无担保普通债。该行为实质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的变更。被担保债权范围是由债权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的类型来决定的,所以范围变更实质上又意味着基础法律关系的变更。

『柒』 贷款重组与借新还旧的区别

1、性质不同:贷款重组是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做出调整的过程。借新还旧是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2、结果不同:贷款重组是操作过程, 重组贷款是操作结果。

3、原则不同:贷款重组能够对降低信贷风险和减少贷款损失产生积极效果。借新还旧则不是。

(7)个人贷款重组更换借款主体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贷款重组时尽量做到额度降低,这样做的好处是对于银行来说总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于客户而言,也会给客户一定的压力。如果每次重组额度都没有下降,客户就会产生较大程度的依赖感,对于我们资产的安全性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很多时候甚至会出现坐等风险的发生。

尽量不要采取以贷还贷的方式,如果这种操作方式占比过高,很容易会形成客户效仿的情况,这样对不良贷款后续处理极为不利,特别是贷款投向主要在农村和行业相对集中的时候,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会更大,非常容易引起集体对抗。如果一定要采取这种方式,必须要降低额度,按原额度继续贷款的话,退出的可能性会很小。

『捌』 贷款重组包括哪些措施

折叠豁免部分本息
借款人以低于贷款本息的现金清偿债务(豁免部分本息),指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修改原还款条件,同意借款人以低于贷款本息的现金清偿到期债务,即贷款银行豁免借款人部分本息,其余部分一次性或分期以现金方式偿付,豁免的债务部分成为贷款银行的损失。
产生此种重组方式的背景,一般是贷款银行与借款人有着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由于受到经济景气、借款人经营状况变化、政府干预等因素的影响,从维护双方的长远利益出发,贷款银行主动做出让步。
贷款经重组后,一旦借款人按修改后的还款条件清偿了到期债务,此笔银行债权即告消失。
折叠抵债资产
借款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贷款本息(抵债资产),指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修改原还款条件,同意借款人以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抵偿到期贷款本息。
产生此种重组方式的背景,大多数情况是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还款意愿差,置信用资质于不顾,对贷款银行的催讨、起诉等手段无动于衷,甚至要挟银行接受现金与非现金搭配的债务偿付方式,而贷款银行为了盘活资产,压缩不良,在现金回收无望的情况下,只有接受以物受偿。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普遍加大对存量呆滞贷款的清收力度,非现金回收大幅增加,直接表现为待处置抵债资产的余额激增,抵债资产的规范治理已成为加强银行资产保全、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
折叠债转股
借款人将所欠贷款本息转为资本(债转股),指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修改原还款条件,同意借款人将所欠贷款本息转为资本,银行以股权人的形式参与企业的部分经营决策,按期从企业取得股权分红收益。或由金融资产治理公司购买贷款银行的债权,按照一定价格转换为企业股权,再利用上市、协议转让和企业回购等方式出让股权,回收资金。
产生此种重组方式的背景,一般是政府为了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同时为了创建金融安全区, 防范金融风险的暴露,牵头在贷款银行、金融治理公司和借款人之间协调、操作而形成的。
折叠修改还款条件
其他修改还款条件的形式,指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修改原还款条件,以其他形式进行债务偿付,如同意借款人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先偿还全部利息再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延长贷款偿还期限但要加收利息等。或是在修改原还款条件时,附有或有条件(或有收益、或有支出),即依据未来某种事项的出现,决定双方的收益或支出,未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
此种重组方式,在目前情况下是比较多见的,如贷款展期、转贷、"借新还旧"等,以不严重损害贷款银行的债权利益为前提。既给予借款人一定的筹措资金缓冲空间,又适当化解了银行的贷款风险,是银行降低不良额和l不良率的重要手段。
折叠混合形式
混合形式的重组贷款,指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其他条件等方式组合清偿贷款本息,如银行同意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并蕊免部分贷款本息,借款人以部分现金方式、部分非现金方式偿还债务等。

阅读全文

与个人贷款重组更换借款主体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2021年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浏览:4
按揭贷款银行卡流水账单怎么打 浏览:820
小额信用贷款所需资料 浏览:27
工行贷款担保公司 浏览:12
多少钱算是小额贷款 浏览:848
贷款用的工资卡流水 浏览:947
建行的个人贷款利率 浏览:717
网上什么平台贷款靠谱 浏览:784
贷款执行利率增加收息额 浏览:95
网上的平安贷款安全吗 浏览:229
出国留学可以无息贷款吗 浏览:138
抵押贷款单签双签是什么意思 浏览:694
我以公司名义贷款 浏览:906
国家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49
手机app贷款靠谱不 浏览:646
500万小额贷款利息 浏览:579
贵州营业执照20万无息贷款 浏览:25
汇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浏览:129
买房贷款抵押有哪两种方 浏览:301
抵押房产贷款借贷公司吗 浏览: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