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父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有父母偿还贷款,离婚怎样进行财产分割
上海邓传友律师:房屋系婚前购买,若产权登记在甲一人名下,则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未还的50%房贷属于甲的个人债务。
需要提醒的是,婚后父母偿还房贷需举证证明(如还款记录),否则,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用甲、乙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乙清偿的部分,甲应当返还给乙。
❷ 房子是由妻子父母的房子抵押贷款买的离婚时怎么分
一般,房产分婚前婚后
1、如果是你们婚前买的房子,这个房子是你妻子的,你不能对房子要求分割;
2、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而你妻子的父母确定是买个你妻子个人的,你也不能对房子要求分割;
3、最后一种,如果不是以上情况,房子是婚后你们买的,且你妻子父母没有明确房子是买个你妻子的,那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一般是以上几种情况了,根据你个人的详细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应该针对具体情况作出判断。比如抵押贷款的事情等等
❸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❹ 婚后父母给我们买的房子 如果离婚了该怎么分配
写你父母的名字不就行了,如果有兄弟姐妹的,就写你的名字,交房款的时候直接从你爸妈的银行帐户划,得有个凭据
看到这样的案例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婚姻双方都没必要惊慌失措。”1月31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法官陈一萍说。半年来,由于担心权益得不到保障,黎某一直要求在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导致夫妻不和情绪对立,最终导致闹上法庭结束婚姻。
黎某与徐某2004年步入婚姻殿堂,生有一女,生活安稳。2005年,男方的父母拿出9万元作为首付(总房价23万元),以徐某个人名义在青云谱区广州路附近购得一处房产。房屋按揭贷款后,徐某的父亲为减轻小两口的压力,偿还了绝大部分贷款。目前,这套房屋市值已达70万元左右。
201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后,一些报道说新规定会让女方吃亏,黎某想到自家房子是丈夫父母购买的,如果婚姻有变她会“一无所有”。她越想越可怕,于是以自己是嫁到南昌为由,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徐某认为没必要,说“反正以后房子都是留给孩子的,没必要加上你的名字”。而黎某则坚持认为,丈夫应当加上自己的名字,让她有安全感。双方对立情绪越积越浓,导致矛盾不断激化,最后黎某一纸诉状要求离婚。
陈一萍法官审理认为,黎某与徐冰虽然是自由恋爱,但在婚后生活中未建立起真挚的感情,因房子发生争吵,致夫妻感情不断恶化,经调解和好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女儿随母亲黎某共同生活。至于双方争议的房产,根据相关法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因此,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决,徐某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由于婚后共同还贷了一小部分,同时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最终判定争议房屋归徐某所有,徐某支付黎某房屋补偿款8万元。
❺ 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房贷是我还的离婚怎么算
住房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夫妻协议分割住房产权。父母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主张,父母可以要求小夫妻分割完毕住房产权之后,一起协议偿还父母出资款。
如果住房是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又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住房产权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产权属于男方一人所有,女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领取结婚证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❻ 婚前一方父母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割
结婚后加的她的名字,就不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她也没有为房子出资,提供由你父母还款的证据。法律上房子将全部归你所有,不过毕竟在一起过日子。财产分割就不用了,给她点钱吧。
❼ 婚后父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怎样进行财产分割
A的父母在A与B婚后给买的一处房产,应为A与B的共同财产。除非是A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于一方的,应视为个人财产。为此B有权要求分割此房。A独自偿还的一部分贷款费用,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就没有谁还谁没还的说法。剩余没还的应为A与B各付百分之50.所有财产分割应为各百分之50.有双方协议的,应为协议为准。参考资料请看;http://www.19floor.com/viewthread.php?tid=381663。
❽ 父母首付购买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根据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故此婚前父母的买房出资属于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同样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后夫妻一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婚后用来还贷款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可以根据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要求分配,而无法要求以整套房平均分配。
鉴于 《〈婚姻法〉解释三》尚未公布实施,如果本案发生在上海,则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同样不能要求平均分配。
❾ 房子是我的名字,但是由父母还贷款,如果离婚,房子要分割吗
房子如果是婚前买的,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买的,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的。不知道你跟你父母签订了什么协议,是借款协议还是赠与协议,如果是借款协议,上面没有你老婆的名字,一般法院很难采信。如果是赠与协议,而且上面明确是对你一个人的赠与,那么父母的那部分钱,是你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