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夫妻二人已离婚,没有财产,在银行贷款后还不上,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子女肯定有义务偿还的是吧?我今天财产就有义务那个贷款肯定也有义务偿还的为什么说呢?俗话说的好嘛,对吧,负债子还嘛,肯定妇女有她花的长虹的业务了,肯定有的。
② 贷款还不起,离婚还会连累配偶吗
不会。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贷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③ 夫妻共同买房贷款没有还完,离婚以后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④ 夫妻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呢
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50多岁的夫妻,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唯一的一套房子现在在儿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个吃喝嫖赌之人,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瞒着家人在外借债,也不告诉我们用在什么地方,出于家庭观念还为了儿子,我屡次帮他还债。但他却不改正,直到几年前,他又累计欠下了10多万,甚至还有高利贷。我想和他离婚,甚至闹到法院,但他却死活不肯离,我再次妥协。最后,我把房子卖了,还掉贷款还有20多万,拿一半给他去还债,另一半重新贷款买房,但因为不甘心把钱给他还债,所以口头约定他的一半(卖房子的钱)给他还债,另一半是属于我的,用来买房子,要是将来他再犯错要离婚,那么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他也答应的。安全起见,我用儿子的名字贷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但是贷款是我们在还。
问题1: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了,那么房子(儿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吗?还是完全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⑤ 男方贷款之后还不上贷款夫妻离婚全款房产归女方了还会被没收吗
如果离婚是在贷款还不上之后发生的,债权方是有权利追究这套房产的。就算当初贷款时并没有用这套房产抵押,也涉嫌故意转移财产,而法院也要调查。
⑥ 夫妻贷款还不上,在银行没起诉之前离婚了,请问债务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不是免除还贷义务的法定事由,双方仍需按合同约定负还款义务。但你们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各自负担债务的比例。
⑦ 房子贷款未还清离婚了怎么办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
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