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房产证写女方一人名字,贷款共同还,离婚时怎么分
首付款大部分来源于男方父母,贷款由双方共同归还,男方对房屋的贡献较大,在分割时男方可适当多分。对于女方的补偿数额,应当按照房屋目前的市场价,扣除男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部分及剩余银行贷款金额后,从公平原则出发,由法院予以酌情确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写父母名字婚后贷款女方付扩展阅读: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⑵ 在新婚姻法中,如果婚后由男方父母付首付,夫妻一起按揭,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算夫妻共有吗
理解的关键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和首付。不管婚前婚后尽管法律事实不一样但处理结果一样的。(以女方为例,男方的情况是一样的) 1、如果房产证上没写女方名字,且首付是男方或者男方一边的亲属支付的,那么归男方。 2、如果房产证没写女方名字,但是首付是双方出的,那么按份共有(就是按比例享有) 3、如果房产证上面有女方名字,不管首付是谁的或者怎么出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婚姻协议分割,否则平均分割。适当考虑双方的生活需要和离婚过错以及孩子归属等问题的情况下,进行微调。 由于现在中国社会的习惯是,男方买房(首付),女方装修(一起还贷款)以及买生活用品,还有养育子女操持家务等,因此此婚姻法被认为没有考虑女方为家庭付出的无法用金钱衡量的隐性代价。 因为国人认为夫妻俩结婚了嘛,那么一起用的都是两个人的,离婚的话对半分,这是约定俗成的。但是这个司法解释如此规定,让女方觉得很不公平。因此引起了极大地愤慨。 当然你也可以说结婚时房产证上写两人名字不就完了,但是结婚时都不想伤感情,特别是国人认为都一家人还谈钱啊谈房子啊很伤感情,因此现在摆在台面上讲了会觉得很尴尬。 因此次司法解释只能从法官判案实际出发,你不是分房难吗?干脆写了谁名字算谁的(保护投资人利益),免得争,如果怕吃亏,那么买房就把自己名字添上。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⑶ 我和父母一起买的房子(有贷款),房产证写父亲名字,女方要求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婚后如何
不加人家名字你就娶不回来,现在彩礼换成房子啦。还没结婚你就考虑离婚了,还结什么婚?
购房合同保存好,还贷以你父母的名义还,保留好一切证据,别放你手上,放父母那。这都是证明是你婚前财产的依据。
然后老老实实去换房产证,万一离婚那天拿出这些证据来,让女人滚蛋!!
别想着去弄什么财产证明,那样没有女人会嫁给你,悄悄的做好自己的事情。
⑷ 假设房子首付是婚前男方父母付的,婚后男女双方一起付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和女方的名字,
其实你的提问中主要是涉及到房屋产权和债权的问题。我先举个不太恰当但容易理解的例子,然后再解答你的提问,这样就容易理解了。比如A向父母或其他亲朋借1万元购买了彩电,发票登记为A的名字,彩电就归A所有,他可以使用以及处置,借钱给A的人只能对A拥有债权,可以要求A按约定及时还钱(或者不要A还钱了),但对彩电没有处置权,比如将彩电拿去转送别人等。只有在A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同意以彩电抵债,这样才会出现彩电所有权的转移。
1、该房产的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女双方名字,也就是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根据住建部部颁《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 所以,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男女双方。
2、严格来说,男方父母没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的,当然作为父母要使用该房屋,男女方从孝道上说应答应,一些家庭父母即使没出钱也会为父母提供住所的。从处置权这个角度来说,男女方可以拒绝的。不过,还要考虑父母对男女方拥有首付房款债权的。
3、若离婚,房子按照男女双方原设定份额分割,若原设定为“共同共有”,则均分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按设定份额分割。若还有贷款未清,包括父母首付款的债务按相应房产份额承担(若父母不再主张首付款债权,债务也就灭失)。
4、父母对为该房产出资首付款权利以对产权人的债权来体现。
个人理解,供你参考。本想简单说下,但要说清楚些,就只好多写了。
⑸ 婚后女方的父母买房出首付,写女方父母的名字,女方贷款还款,请问:男方在离婚时有份吗
应该有份,虽然首付是他父母付担,但过后是由他在还贷款,而女方还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男方也有份。
⑹ 婚前父母出钱付首付,婚后也是父母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⑺ 请问现在这房子是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写的父母的名字,婚后男方父亲死了就由男方还贷款,那离婚后有女方的
房子属于男方父母的财产,男方父亲去世后男方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
⑻ 婚后女方父母掏的首付,女方父母还贷款,房产证上写有女儿女婿夫妻两个的名字,离婚的时候怎么分配
这个是没有任何疑问的,首付款是女方的,还贷款也是女方的,离婚后这个房子就是女方的,虽然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跟男方没有关系的,这可是天经地义的。
⑼ 律师您好!婚后贷款买房,首付是男方父母交的,贷款时写男方的名字,但是女方跟着共同还贷款
女方共同还贷款的有房子的一部分。如果房产证是男方名字,房子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所有,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要补偿女方婚后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子升值部分补偿;如果是两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保留自己共同还贷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