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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用父母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1-04-26 23:27:15

㈠ 男女方结婚前与父母共有房子,结婚后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
公积金贷款条件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

㈡ 女方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用于父母居住,婚后想用男方的公积金买套房自己居住,能办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房产是你爱人名下的话,那么,恭喜你!
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还款的参还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和直系血亲。所以,就算房产证上没有配偶的名字,只要对方愿意,是可以用他(她)的公积金共同还贷的。并且我们这里是规定只能用于冲不贷款而不能提取现金的。

㈢ 请问婚前父母买房用我的公积金贷款

要看是你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婚前买房的属于你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㈣ 婚前由丈夫的父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5000元/平方米买房,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

当然应该得到补偿。但你得证明婚后男方的收入是用来还贷款的。比如银行的扣款记录。
婚后房产分割是以房屋市场价格分割。应把房屋升值算入。

一般来说房产装修出资不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吧。除非女方能举证装修时也拿出了钱,或许法院会判男方给予适当补偿。

㈤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如果结婚以后房子怎么算房子写父母名字和写我自己名字有什么区别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杨女士没有份。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啥叫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㈥ 婚前父母首付,婚后用女方公积金贷款但还是父母还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丶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就不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二丶如果房产证上是写的你一个人的名字,那就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㈦ 一种情况是婚前父母帮忙买房付首付,我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假如婚后,依然只用女方公积金还款的话,不是

都一样 ,公积金都为共同财产。但婚前买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父母支付的部分为单方财产(视为父母对单方子女的赠与)。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望采纳,有问题可继续追问,谢谢!

㈧ 结婚前用公积金给父母买房

这个算婚前财产吧但是你用公积金完全是你个人意愿你媳妇不会干涉的你可以放心的

㈨ 婚前买房,男友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名字是他父母的。

㈩ 婚前父母公积金贷款给子女买房,且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办理房产证之前办理结婚证,离婚怎么处理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婚后还是父母还贷,那么就是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由产权一方给予补偿
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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