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后买的房子。首付是父母付的。房产证是夫妻共同拥有。离婚后怎么分割
如果有你父母出首付的证据,属于你的财产,如果你父母出首付没有证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❷ 婚后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首付款和以后的贷款都是父母付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
找律师咨询,要符合法律程序,不然会作废
❸ 房子的首付是我父母付的,但登记的是我的名字,而且剩余贷款也是我父母支付的,但正式房产证还没办
很多人的答案告诉你房产如何界定了,但是我想你其实想知道如何在父母出资的情况下保障父母和你的权益吧。
其实你可以与父母签署对你个人的房产赠与协议,其中注明贷款由父母出资,这样婚前婚后的房产付款部分都与男方无关。另外,贷款应该也是以你的名字办的,你可以让你父母在贷款行重新开一个你父母名字的账户,然后每个月的还贷都从你父母账户里向你的账户里转账,这样等于留足了证据。这样注意,你的名字开设的还款账户,你不要再使用期进行其他任何的业务,这样资金流向就成为出资人的证据,即使你结婚后。
❹ 婚后买的房子首付是父母付的名字写我一个人的贷款自己还的,离婚后他有一半吗
婚后置办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首付是父母支付的,只要有证据,有两种处理办法,一种是返还父母的首付款及利息,再就是计算出现有房屋价值,返还父母首付比例的款项。而你支付的按揭,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夫妻共有,不计入分配。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❺ 房子是婚后买,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房产跟我有关系么
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照常规说,房产证上面写的应该是你先生的名字。但是假如贷款是两人共同偿还的,你可以去国土局上面把房产证上面加上你自己的名字。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根据新婚姻法,男方父母婚前买的房子,或者男方自己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是男方的。 假如是男方付的首付,双方供楼,离婚后,房价减去首付,然后剩余价值一人一半。房子升值了,那么男方占据升值部分的百分之六十五,这里首付是按照三成算的。
(5)房子首付是父母贷款付的扩展阅读: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❻ 能用父母的房子贷款付我房子的首付吗
你可以用父母的卡、身份证贷款,再转到你卡上就可以了,贷款理由可以看病、理财、等但不要透露你买房,银行就会给你贷款,过段时间就可以买房了。毫无压力。
❼ 房子是父母付的首付贷款买的,也登记在父母名下,但是贷款都是我跟我老婆还的,是一直以父母的名义去还,
如果是继承的话,你和其他的兄妹是同等继承的,但是你说到贷款是你和你老婆还的,这在法律上是继承可以比例大些。你想证明贷款是你还的其实很简单,你每个月从你的账户转账到你父母的还贷款的账户上就可以证明了
❽ 房子首付是爸妈付的 应该写几个人的名字
首付是谁不重要,贷款是谁就要谁的名字,多加随意。
❾ 父母给我买的房子,房子写的我的名字,首付是父母付的,贷款10年,现在贷款也是父母在付。
我其实跟你性质差不多,只是我爸妈提前想过,名字是我爸的,贷款他们在还,就是女友再怎么想也没办法说什么,而且不会出现儿媳赶老人的现象。其实只要过的好,彼此都包容,迁就下这些东西最后都是她的,为什么总在想这些问题呢!!!唉-.-
帮你分析下。
对于她想加名字,就是从个人变为共有财产,目前是没可能的,就是你、你们家人都允许,也必须要把贷款还清以后才能办理共有,而办理共有以后才可以办理财产公证,这是前段时间我朋友也是因为新婚姻法我们一起去问过的。那这样的话这个就帮你解决所有问题啦。你明白的!!而且你最好不要问你父母,谁家父母都不答应的。
而她那里,为了让她放心,你可以说你们自己来还贷,把还贷发票什么的证据留下就可以,这样也是一种动力,让父母、媳妇儿都另眼相看。然后双方同意,可以签一个协议。签字画押就有法律效益。
新婚姻法中是这样规定的: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条是类似于你现在的处境,第十条就是对于现在处境,实施的办法。
这样你就不用担心了,两头都好,愿抱得美人归啊,你美啦!!!呵呵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