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货款给儿子买房,贷款还没还清,父母还得还货,儿媳非要加名字那该怎么办
这样的儿媳能要嘛?还没结婚就提前想着离婚,这是为了钱去的,一旦加了她名字,将来凡事都听她的,提前牵着你们鼻子走,只要不如她的意,她就离婚,所以不能答应,不讲道理就是人品极差,她的家长就是这种人。
㈡ 父母买房,儿子还贷款,夫妻离婚房子有儿媳妇的吗
离婚房子归男方,因为是婚前买的,婚后还贷款的数额及房子的增值额夫妻平分,有妻子一半。
㈢ 父母带款买房,但是是儿子和儿媳妇还房贷,怎么保证儿媳妇的权利
贷款买房,但是是儿子和儿媳妇还房贷,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儿子和儿媳妇的房子
㈣ 父母贷款买房,房产证是拿到了,没还清房贷可以加儿子儿媳名字吗
当然可以加,建议儿子儿媳最好别加名字,那么快,等下父母要你们还房贷了,你们愿意吗,
㈤ 买房父母出首付儿子结婚后和儿媳妇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1,一方父母出资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2,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由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时,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未偿还贷款属于取得房产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继续偿还
4,《婚姻法解释三》相关规定: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㈥ 父母购房用儿子儿媳的名义办理按揭贷款,现在儿子儿媳离婚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老人怎么办
如你所述的这种情况,楼上那位叫“天津市刘律师”所说的是没错的。要确认这房产是你父母的,必须在你们的离婚诉讼前先向法院提起该房产的产权所属,向法院说明当初只是为了取得“按揭贷款”而将房产写在“儿子儿媳”的名下。
当然,在起诉时,你父母应该提供“首付及月供都是父母支付的”、“有证人证明只是用儿子儿媳的名字办理按揭,其实并不是赠予或借贷给儿子儿媳买房”、包括“父母有支付首付款的收据复印件及每月还款的ATM机打印的回执单”的证据,同时向审理法官说明“房屋是父母装修并居住”的事实。
如果有必要,就请位律师帮助吧。
在上述诉讼结束后,你们夫妻再打离婚的官司。
㈦ 男方父母买房 交首付 还月供 但是房子写儿子名,以儿子儿媳公积金贷款...
1、如果父母手中缴纳首付款的收据上名字为父母的名字作为证据的,房子的现有市场价,减去首付款后(该款项应返还给交钱的父母亲),剩余价值儿子儿媳五五分割。
2、如果缴纳首付款收据上没有单独载明是父母名字缴纳的而是写成儿子名字的。则房子全部价值儿子、儿媳两人五五分割
㈧ 父母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过户给儿子儿媳,儿媳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还贷吗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屋不是买卖关系,儿媳不能使用公积金还贷。但可以用其他方式还贷。
㈨ 婚内父母贷款买房,儿子作为还款人,儿媳可以不承担改款担保吗
应该是不能的。实在不想承担可以咨询下律师怎么操作
㈩ 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父母为儿媳出首付,儿媳还贷,房产证上是儿媳的名字。假如儿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儿媳到底是谁?儿子吗还是共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