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结婚前对方付的首付,婚后房贷全由对方父母帮助还,还贷部分和我有关吗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否签订赠与协议,父母帮助还贷目的能够认定为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故一方父母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登记方也无需就该部分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将出资方父母婚后偿还全部贷款的行为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不仅违背出资方父母的实际意愿,还可能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立法本意相冲突。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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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首付共同出资,婚后女方父母还清贷款,离婚时女方能分得多少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女方出钱部分没有证据,如果对方承认的,可作为借款对待,但是对方若是否认的,那就没办法了。
婚后共同还贷的2万元,女方可请求返还一半及增值部分。
25万元那部分,如果当初没有约定是作为投资,或者该房是用以居住的话,我认为这笔钱只能算作为借款而不是投资(因为投资要约定回报率的,不是简简单单你认为是投资就是投资的,这样的话婚姻不也成了一种投资了?),偿还时可一半要求对方偿还利息(不是按增值来偿还,因为你父母跟你丈夫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有夫妻关系的经济活动才能按增值来算)。
有什么疑问再补充。
Ⅲ 婚前买婚房男方家长付首付,婚后女方还贷款,离婚后按新婚姻法房子怎么分女方是不是太吃亏了啊
首先要确认房产登记在谁名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离婚分割时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但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财产,男方在获得全部产权的同时还应根据还贷出资、房屋增值等情况对女方进行补偿。
“婚后女方还贷款”的资金是来源与何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工资、奖金、公积金、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女方以此类资金还贷,其中也有男方的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Ⅳ 婚前购房男方付首付,主贷人是女方。婚后女方父母帮助提前还款。离婚后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具体看房产证,属于婚前房产,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屋产权属于谁。
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Ⅳ 婚前男方拿首付婚后男方女方还的贷款这样怎么算
婚前买的房子首付也是男方
那么房照名字是谁的
婚后还贷的话,跟女方也是有关系的
算算账,还给女方一部分钱
Ⅵ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男女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房产证写两人名字。
房产证写两人名字,视为共有财产,没有注明分配比例的,将被平分
产权所有人就是证上这两个人,跟父母没有关系,分割时就按男女两方分割,如果你们觉得是用了父母的钱可以自己再还给父母呀,但不是父母参与分割,是你们拿到钱后想给父母的话就自己给
所有款项的来源都没有证据证明的话,肯定是男女各分一半房产了,有证据证明的会按实际支付比例分配
婚前首付证明是男方支付,就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没有声明各占份额,就是平分
婚后有能力一次性偿还的贷款不管是哪方父母支付的,不做声明,都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平分
父母声明是单方赠与(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才会是属于支付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被对方分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男方所有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没有声明各占份额,这部分是平分
父母帮忙还清尾款的情况跟上面所说的一样,就不重复了
Ⅶ 婚前父母出钱付首付,婚后也是父母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Ⅷ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女方父母提前还部分贷款 部分还贷金额和首付
你好,那好办,你们写个证明,双方签字画押就行
Ⅸ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帮还贷,离婚怎么分
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开立的银行卡来付月供,即以转账的方式交每个月的房贷,这样就可以证明是父母在交房贷。
主要看房产证的名字。婚后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证据了。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这房产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房产。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前购房,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写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9)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女方父母还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认定为房屋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就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无需再有其他书面约定。而实践中还存在着,一方婚前所购个人房屋结婚时尚存在银行贷款,主贷人的父母在婚后帮助还贷的情况。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