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俩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名,银行贷款是一个人,在购房算不算二套房
再购房当然算二套了,一套还是二套是以家庭计算的,不然怎么会有人假离婚就为了弄个首套房好有利率优惠
B. 购房合同和贷款名字不一致可以吗
如果贷款只有一个借款人,户主也只有一个,就必须一致。
借款人不能是户主之外的人。
如果有多个户主,不一定都要做借款人。
C. 购房合同上的贷款额和实际贷款额不一致有事情吗
有事。
请直接与贷款经办行核实确认。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若买的是二手房一定约定好付款事项,分期付款还是贷款,分期的话什么时间付清多少一定在协议上写清楚,贷款的话一旦贷款办不下来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再有就是腾房时间以及卖主留给买方的室内物品如热水器、空调、燃气灶等等一定在协议上标注清楚,以免后期不兑现。
(3)夫妻购房合同和贷款人不一致扩展阅读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
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D. 购房合同人与购房贷款人可以不一致吗
一般银行规定的是,借款人必须是抵押人。但是,也可以一个人借款房,出具2本房产证。或者是2个人借款出具2本房产证。
E. 购房合同与房贷客户不是同一个人的名字 但是是夫妻关系 可以吗
我听过我在菁英工作的朋友说过,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买受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会体现购房人的名字,但房子仍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若要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有两种方法:第一,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你可以增加房屋共有权人;第二,你可以和开发商商量修改原有买卖合同,在买受人处加上你的名字。
F. 贷款人必须和购房合同、房产证的名字一致吗
贷款买房,要遵循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因为为了规避银行的风险,需要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也就是说,贷款买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只能有一人名字。如果你们需要确定划分比例的话,你们双方可以签一份附加协议,拿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另外,你们也可以各自保留着双方划款到开发商账户的银行流水记录。办房产证时,房产证上也只能是购房合同上的那一个人名,其他人需要申请共有产权证,共有证上标明共有人所占比例。也就是说,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如果不是贷款,是一次性付清的话,就简单了,双方名字可以都写在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一本房产证可以写4个人名字,前提依然是购房合同、房产证上的人名必须一致。
G. 签购房合同和贷款人不是同一人行吗
不能,购房人与借款人以及房屋产权人都有相应的要求,从而并不能够不是同一人。
H. 购房合同写夫妻俩名字,老婆名字在前面我在后面,住贷人写的我导致购房和贷款不是同一人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名字写前写后有这么大区别么?去房产局花钱能改,但是必须夫妻同时到场
I. 房贷主借款人可以和购房合同上的人不同吗(哪怕是夫妻)
房产证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是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虽然按揭资料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但是房产证还是默认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加上你的名字,但是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这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无关系。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9)夫妻购房合同和贷款人不一致扩展阅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2.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过错方,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分或者少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诉讼时效为2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