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买房子加上儿子的名字,有儿媳妇的一份房产么。
那是他父母的财产,按理来说没有份,可加了儿子的名子,那么他儿孑就像丈夫,应该有6分之一的房产
⑵ 公公贷款买房写婆婆名字,可以加上儿媳妇名字吗
分两种情况,如果一开始买房就写两个人的名字(婆婆和儿媳),然后各占百分之多少的份额,是可以的。
如果公公婆婆的房子已经买好了,再加儿媳妇的名字,就要办理赠与公证和更换房产证的手续。因为加名字不要钱仅限于夫妻之间,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写谁的名字都一样。
但加儿媳妇名字就属于将一定的房产份额赠与儿媳,儿媳要为这一部分所得缴纳税费,然后才能加名字。
⑶ 父母货款给儿子买房,贷款还没还清,父母还得还货,儿媳非要加名字那该怎么办
这样的儿媳能要嘛?还没结婚就提前想着离婚,这是为了钱去的,一旦加了她名字,将来凡事都听她的,提前牵着你们鼻子走,只要不如她的意,她就离婚,所以不能答应,不讲道理就是人品极差,她的家长就是这种人。
⑷ 父母贷款买房,房产证是拿到了,没还清房贷可以加儿子儿媳名字吗
当然可以加,建议儿子儿媳最好别加名字,那么快,等下父母要你们还房贷了,你们愿意吗,
⑸ 婚前父母首付自己贷款购房,婚后是加妻子的名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你好。
一、因为您是“2007 年买了一套住房,2008 年交付”而“明年要和爱情长跑了 7 年的女友结婚了”,所以在你不将房产证上写下您妻子的名字前,这套房子就是您和你母亲的共有财产。这时你要是结婚了,这套房子也是您的婚期个人财产。“就算离婚”您的妻子也不会分走您父母甚至您自己的财产。因为这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加离婚财产分配。
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您可以将您自己的那部分房产通过约定的形式转化为您们夫妻共有。此时,你所约定的财产应当是您的“20 万是我自己贷款”,而不是您父母的“首付 30 万”。当然,您也没有权利处理您父母的财产。
三、根据以上分析,您可以与您妻子书面约定“20 万是我自己贷款”,在结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去变更登记。“假设离婚”的情况出现,您要保存好您和您妻子的“婚内财产约定”,以厘清彼此的法律关系。这个协议一定要是书面的。此外除了依据这个协议变更不动产登记外不必办理什么相关手续.至于要不要办理公证,那完全是为了赋予协议更高的效力,没有太大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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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贷款买房儿子是主贷父母是附带儿媳妇想加名需要通知父母吗
贷款买房儿子是主贷方,父母是附贷方,媳妇想要加盟的话,是需要通知父母的,这是有一定手续。
⑺ 父母贷款买了房,房产证还没办,将来办房产证时能加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吗
1、这个是可以的;
2、到时候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
3、到时候把手续带齐即可。
⑻ 父母贷款买房怎么写儿子儿媳名字
你好。婚后房产改为儿子儿媳的名字,应视为是将该房屋赠与给了儿子儿媳。婚后让儿子写的首付款欠条,应证明是在改名字之前所写。如果是改名字之后所写,那么还需要证明儿媳对此知情并同意。如果能够做到的话,是可以要回收首付的。否则的话,儿媳完全可以主张:改名字即为赠与,且赠与完成,事后写收条是儿子与父母之间串通作假,非真实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要回首付就很难了。法律不保护不诚信的行为,因此如果是因为儿子儿媳离婚就出尔反尔,法律也是不保护的。
⑼ 父母买房加儿媳名离婚后怎么分
民法典最新规定有四类财产离婚后不予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的个人财产。就是婚前归你个人所有的财产,加不加名都不影响该财产的归属。
二:赠予合同或者遗嘱中明确指定的财产。比如祖辈去世了,留下了遗嘱,明确写了只给一个人,这也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能分割的。
三: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这个实际上是分割的,分为两部分,分割的部分是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还要考虑增值的问题。婚前支付的首付和贷款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四:未建房子的宅基地或者婚前已经建房的宅基地。未建房的宅基地个人只有使用权,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所以不能分割。已建房的宅基地分两种情况,一是婚前建的,这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二是婚后建的,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要分割。
你得情况应该属于一或三,结合实际情况自己理解一下吧
⑽ 父母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字可以加母亲名字吗
可以滴 贷款的话母亲也要签字
全款的话直接就可以写上母亲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