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后个人贷款配偶要签字吗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❷ 如何判定婚前贷款买房 婚后自己还贷
婚后还贷部分,基本上是夫妻共有收入,不存在个人还贷,哪怕是自己借款,因为用于共同的居住房屋,也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属于夫妻共有还贷。所以,除非夫妻之间有婚后财产的约定,方可确定。
❸ 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该不动产如何判定归属
首先,需要有充分的可以被认定的证据证明支付该房产首付款确属你的个人财产,其次,房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吗?若是的话,该房产中首付属你的个人财产,余下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支付首付款不能被认定是用个人财产支付,且房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即使产权登记人仅为首付支付人,该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❹ 婚后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贷款买房吗
婚后可以通过个人的名义买房,但如果要证明该套房子是自己的个人房产的话,前提条件是买房的这笔资金是个人财产。
所以,买房的时候就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能证明买房是用个人财产而不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这样的话,在离婚的时候该套房产才会被界定为个人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夫妻婚后个人贷款如何认定扩展阅读: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共有不动产的情况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并不当然的认为是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据2011年国税局的最新规定,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三)婚后买房产权归于其他人所有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因为房改房一般都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相关,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产权,而身份资格又是不能转移或变更的。
所以此时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属于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双方当时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当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时拥有产权的父母或者他人应当归还出资方对该房改房的购买出资。
❺ 夫妻一方单独购房办理房贷,可以已个人名义贷款吗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但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就算是一个人贷款买房的没有经过明确的约定同样即是婚后共同房产,如果以后进行划分还是要共同划分的。
2、这样一来婚后想要自己贷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就要夫妻双方进行约定财产的归属,在将来不会因此财产发生纠纷,有必要的可以写一份协议进行公证。
3、另外还可以在婚后委托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也就是说,可以让父母出资买房,且由他们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个人一方,最好采用公证的方式明确赠与。
根据《婚姻法》有关条款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产权证虽只是一方名字,但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想要个人贷款买房最重要的就是进行产权的明确划分,买房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登记属于个人财产的需要双方协议约定,可以交由专业的律师起草一份协议然后办理公证,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3、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可以父母代办贷款买房事项,也就是说以父母出资的名义进行房屋的购买,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视为个人财产。
❻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主贷人该怎样确定
商业贷款中,如何选择主贷人?
一般来说,夫妻中选择主贷人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选收入更高、更稳定的一方,这样有利于贷到更高额度的贷款。
2、选择较年轻的一方,这样贷款年限会更久。
3、选征信情况较好的一方,如果主贷人的征信出了问题,银行极易拒贷。当然,作为共同贷款人的另一方,如果征信不良,也不利于贷到款。
如果夫妻使用公积金共同贷款,谁做主贷人?
根据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作为主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那么一方为主贷人,另一方为参贷人;并且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必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只可作为参贷人。
办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一般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2、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3、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