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学贷款一定要家长陪同吗 手续齐全不可以自己去办吗
需要一名共同借款人进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可以单独一人前往办理。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
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1)学费贷款第二年需要父母吗扩展阅读:
根据《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
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条受理贷款申请后,贷款人须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九条借款人办理就读地贷款的,贷款人还应联系借款人就读学校作为介绍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对借款人资格及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二)协助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将借款人在校期间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以及发生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自行离校、开除等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四)在借款人毕业前,向贷款人提供其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五)协助开展对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协助贷款人做好借款人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条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贷款用途、担保等因素进行贷款审批。贷款经审批同意后,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与担保人签署助学贷款相关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抵(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或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条借贷双方应对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人可视情况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还本金,也可视借款人困难程度对其在校期间发生的利息本金化。归还贷款在借款人离校后次月开始。贷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偿还,利随本清,也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还。
第二十四条借款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还款方式,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授权贷款人于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可根据合同约定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贷款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应提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展期仅限一次。申请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贷款具有担保的,展期协议需经担保人书面确认。
第二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变更条款还应征得第三方担保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变更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对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期间发生的违约行为,贷款人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
(一)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更换保证人;
(三)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四)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六)向保证人追偿;
(七)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抵(质)押物;
(八)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B. 大学生助学贷款第二年需要家长继续签字吗
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高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贷款学生本人签字并捺印的《申请表》
请注意 是任何一方前往都可以
但是申请表必须是本人签字并捺印的
C.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父母双方都去吗
办理贷款需要有共同贷款人,也就是你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都行(一个就好),需要签字和按手印
D. 要是自己满十八了,第二次助学贷款还需不需要父母签字
如果第2次贷款的话也是需要父母签名的,因为你上学阶段如果还不上钱的话,父母也有担保偿还贷款的业务。如果第2次贷款的话也是需要父母签名的,因为你上学阶段如果还不上钱的话,父母也有担保偿还贷款的业务。如果第2次贷款的话也是需要父母签名的,因为你上学阶段如果还不上钱的话,父母也有担保偿还贷款的业务。
E. 助学发款第二年,还用父母跟着吗,还是自己续贷就行了
你自己去续贷就行了,然后在合同上帮你父母代签名字
F. 助学贷款续贷还需要家长去吗
第一年去,第二年自己去续贷
G. 第二次办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需要家长陪贷吗
今年秋季起,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本着“应贷尽贷”的宗旨,积极做好受理学生申请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的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该项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受理,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承办南昌、赣州、宜春、抚州、新余5市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省农村的县(市、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期限长达14年,在校期间的利息由政府承担,无论高校新生老生、本科专科、公办民办、省内省外就读的学生,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获得每学年1000元至6000元贷款。 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所在地村乡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学校开具的证明、学生和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H. 大学生助学贷款第2年续贷还要家长陪同
需要哦,每次贷款都需要家长的陪同,由于需要家长签名摁指印。 查看原帖>>
I.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贷款有什么手续家长可以代签吗
不可以。因为生源地贷款每年都要盖章,还要按手印,不管是当地资助部门还是学校都不会同意的。这个并不麻烦,其实第二年就不需要家长手印了,你自己拿到学校盖个章再寄到当地资助中心就好鸟。我在学校资助部门做了两年事,能帮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