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贷怎么免税个人所得税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新增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根据这部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在第五章专门对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做了规定,中心思想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根据税法和国发两个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纳税人对房贷利息扣除是每个月按照1000元的定额扣除,最长扣除240个月即20年。这里我要谈的是要是此人将已经享受过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住房再转手出售了,又购买了以改善居住理由的新房,与银行再签订住房贷款合同,银行不再按照首套房政策发放住房贷款,利息就不得再在今后扣除了。因过去将当时持有的以首套房利率在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里锁定里已经享受过了,不得对新房再在今后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了。
㈡ 个人所得税app填写个人住房贷款干嘛,可以减免吗
可以减免 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为五千元 有个人住房贷款的 属于首套房的 可以在五千元起征点的基础上加一千元,也就是说你的起征点变成六千元 但是必须是首套房 这个可以询问贷款银行
㈢ 请问利用按揭贷款买房后,是不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啊
呵呵,您问得不清楚我们也很难回答清楚,下面我简单介绍下:
个税是卖主应该在房屋交易时缴纳给国家的,不同的房子国家对个税有相应的减免,但是是房主需要缴纳的。这是法定的,虽然现在默认是卖家那房款方式是净得款其他不管图个省事,但是个税属于房屋卖家的,就像其他做生意的什么营业税呀一样的道理。
至于您如何买房都与个税的缴纳性质无关,但是,请注意,您可以合理避税:第一满五年的商品房出售免营业税和个税,第二未满五年的商品房收取全额1%或差额20%的个税。显而易见,差额(前后房产交易的价格之差)的个税或是全额的征收都注重一点,就是房屋的过户价格。如何您控制过户价格呢,那就是尽量全款少贷款,以前20万买的房子现在卖100万,差额是80万,您要是有钱就全款买下20万过户,就没有差额了,也就合理避税了。贷款少的话过户的价格也就能做得低了,缴纳的税费也就少多了。
还有一点,就是以前以为自己换房的情况,一年内卖出房子后再买一套房子可以抵消契税和个税,但是现在政策已经取消了,所以您不用考虑这方面了。
最后,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给我留言,我平时闲的没事就会给您回复的,如果有回答不正确的地方请指正。
㈣ 请问:购房贷款每月还款部分是否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不可以。
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是单对收入而征收,至于你取得的收入如何使用,是购买消费品、购买房产、还是还贷,都与取得收入的行为无关。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个人收入发生,就要就该笔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与你其它方面的经济负担无关。
㈤ 现在个人所得税抵扣贷款可以的吗
根据国家政策,目前按揭贷款还不能直接抵个税,但是如果严格按查账征收,个人按揭贷款的利息是可以从出售房屋的收益中抵减的,也就是变相抵个人所得税。
房贷利息抵个税,是指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房贷利息后,再缴纳个税,这样纳税金额的基数就变小了,缴纳的个税也就相应的少了。
关于按揭贷款的标准解释如下:
“按揭”一词源自英语“Mortgage”,其含义即为“抵押贷款”,又为“商品房抵押贷款”,它是指抵押人(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物业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贷款人),保证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保证履行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从而从抵押权人处取得一定数量和期限的贷款。
按揭可以分为现楼按揭贷款和楼花按揭贷款。现楼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购买现楼,而以购得现楼作抵押。楼花按揭是金融机构对购买楼花(尚未完工前整栋、分层或分单元先预售的楼房)的置业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据购房合同具有权利为抵押的按揭贷款。
㈥ 房贷免多少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每个家庭每月限额1000元
㈦ 有房贷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减免政策,但不等于全免啊。一般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如果收入达不到标准,减免后可能不用交。但和不用交是两个概念,因为收入比较高的话,减免后还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㈧ 第二套房有房贷可减免个人所得税吗
从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的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文件(从2019年1月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次修订同步实施)的文件精神,对个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减个人综合所得(涵盖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强调是纳税人个人或与配偶在境内购买的首套房且是金融机构以首套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你发起的提问反映你是有第二套住房且有贷款利息支出,不符合文件精神享受房贷利息支出抵减个人所得税。不过这个有个小技巧诀窍,要是你将原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指后期无贷款利息支出或者后期还贷期限短,而你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确是银行金融机构是按照首套房的利率发放的贷款且后期归还利息的时期长(当然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在2019年12月底在你的个人所得税APP端口里放弃原向扣缴义务人提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操作后,补缴过原每个月在扣缴义务人将你的专项附加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个人所得税款后,你就可以以你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2020年度起未来的时期里享受首套房利息支出抵减个人所得税了。不过如今对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2019年度已经过去了,从2021年起要对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了,你无法运作了。因主管税务局是不会撤销你的2019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了,全部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数据库里封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