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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社区办劳保统筹贷款待遇

发布时间:2021-10-14 01:43:46

⑴ 个人在社区办理什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

4050社保补贴政策4050是指截止至**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女性满45周岁,男性55周岁申请的,补贴申领至退休(就是最长年限五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就没有补贴了。
社保局专家介绍,一般而言,我们现在说的“4050社保补贴”是指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针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即女性年满16—50周岁,男性年满16—6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出台的就业援助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按时参加社保的均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社区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
(3)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4)缴纳了社会保险;
(5)个人向社区提出申请。
“4050”社保补贴标准
金投保险网专家介绍,通常,“4050”社保补贴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具体标准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享受时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所以,因故未享受满规定期限的人员,可以继续申请享受剩余期限的补贴。
4050社保补贴如何办理?
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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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什么样

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也不差的,根据地区而定。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构成为:

(一)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1、 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2、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职称补贴、岗位补贴四部分构成。

工作补贴:每人每月900元。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岗位补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1100元,副主任每月800元,委员每月600元。

3、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二)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单位按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之和的28%缴纳,个人按11%缴纳。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单位部分按薪酬待遇标准7—12%缴纳,个人按5%缴纳。

(三)其他待遇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由地市、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担,按当地标准发放,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1100元,副主任每月800元,委员每月600元。年终考核优秀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奖励一个月薪酬待遇。

(2)个人在社区办劳保统筹贷款待遇扩展阅读:

社区工作者有什么好?

1、门槛低

进门学历要求低,大部分社区工作者考试只要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社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及以上。一般没有专业、证书的限制,让脱离学校学习生活多年的人群看到了希望。

2、工作位置离家近

户籍基本限制到市级,有的也限制到区。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竞争。家门口的工作让不少人趋之若鹜。

3、稳定

社区工作者工作相对稳定,待遇还过得去,想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不容易,所以报考社区工作者就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

4、招录人数多,考试难度低

社区工作者的考试难度明显比公务员要小,对于大家来说, 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自然更容易通过。如果能以更高的通过率来获得一份薪资还行的工作,还是不错的。

5、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由各地各单位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聘用在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的,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广西公务员,可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⑶ 社区干部享受五险一金

江门开平的社区干部就没有五险一金,社保也是个人买的灵活就业险,没有生育险,工伤险,曾向上级领导反映,答复是居民委员会是治组织社会团体,不附合购买五险一金,所以不知道上面说的条例是全国各地统一还是要按地方政策

1、社区工作者参加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计算的?

一、基本养老保险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纳。其中,由政府按社会平均工资12%予以补助,纳入社会统回筹调答剂金;个人按社会平均工资8%缴纳,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二、基本医疗保险按社会平均工资的10%缴纳。其中,由政府按社会平均工资的8%比例补助,个人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比例缴纳。
三、社区工作者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大额补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其中,政府承担48元,个人承担48元。

2、社区工作者待遇多少一年

上海,全年平均收入54000元(含税含金),或签约聘用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缴纳养老、医保、失保、生育、工伤等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资面议。
安徽郎溪县,聘用人员合同期限内,享有基本工资17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按季度考核发放)、“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巢湖市,聘用工资(含五险,不含绩效):年薪:第一年20800元,第二年21800元,第三年22800元。
河北沧州,聘用期间工资待遇2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其他待遇参照新区管委会派遣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
河北唐山,采取基础工资加考核工资的形式,每人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考核工资人均每月1000元,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考核工资,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费。
银川,聘用期工资2000元,缴纳五险一金。
济宁,聘用期工资2500,缴纳五险一金。
内蒙古,每人每月2500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齐齐哈尔,到手工资2500左右!
湖南,不低于3500!
不同地区的工资收入差别还挺大的!社区人员的收入有多有少,社区的招聘人数这么多,希望以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能多涨点!

3、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好吗,我看到考试公告上写的是7.5万一年,五险一金到手能有多少钱?是不是还要加班

到社区工作好,社区是基层管理单位,工作稳定,待遇不错。

4、社区工作者五险一金都带着吗?

社区,就是过去的居委会吧,5年改选一次,是群众性组织,如果是社区雇用的你,那个除了讲好的钱以外,啥都没有。如果你是办事处聘用的你,那么有养老保险,其他险种,像工伤险,公积金可能就没有,因为是群众性组织,所以没有编制。各地工资都不一样,也不好说具体开多少,应该在一千出头吧,这得看当地经济发不发达,发达工资就高点,不发达,工资就低点。

5、社区干部的用人单位到底是哪个部门,“五险一金“该哪个部门统筹?

民政部2010年11月10日发布来《自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中办发〔2010〕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6、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如何?有社保和医保吗?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基础报回酬:按学答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

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如果是自愿无偿贡献的,就没有这一待遇了。

社保是包含了医疗保险的。根据《社会保险法》,我们俗称的社保包含了五个险种,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7、在社区工作只发工资不交五险一金,合劳动法吗?

民政部2010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专的意见》第(二十六)条属:“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中办发〔2010〕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8、社区干部享受五险一金

民政部2010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中办发〔2010〕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9、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五险一金怎么交?由哪交?

只有五险没有一金,社保缴费由政府买单,一般是按当地抵挡缴费。

10、我是在社区上班的,但是我们的五险一金是第三方的人力资源公司交的,

民政部抄2010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和袭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中办发〔2010〕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⑷ 个人买的社保,怎么在社区办理补贴

各地除了4050或4555大龄失业人员外,没有其他社保补贴。你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

⑸ 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包含哪些人

希望在具体一点提问,
统筹?是企业自办劳动保障统筹,还是参加社保统筹。
包括哪些人?指的是何种用工形式需要参加“统筹”,还是说什么样身份的工人可以参加“统筹”。
一般说,凡是与企业产生雇佣关系的劳动者,企业都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劳动者身份不同,参加险种以及费率会有不同。强调的是雇佣劳动关系,而不是聘用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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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书本上的一句话,你就可以这样理解,与企业建立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雇佣关系的任何人,都属于这种合同制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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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员的雇佣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i,但工勤岗位(比如说司机、窗口办事员等)除外。

⑹ 在社区工作8年能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吗

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职工本人有责任和义务缴纳个人应缴部分费用。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

⑺ 社区社会保险和单位办的社保有什么区别

一、就是缴纳社保的种类不同,很多职工都知道,在职时公司会为我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所能缴纳的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两种,因为按照规定其余的三险一金个人是无法缴纳的。

二、单位职工所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缴纳比例不同

五险一金缴费总额=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公积金缴费比例)+3元的大病医保;这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都是由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共同缴纳(各地的社保缴费比例略有差异)一般来说企业所占的比重要大,以北京为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8%,0.2%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大病医保)

至于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全部由企业买单,如果换做是个人,则需要个人全部缴纳。

四、缴费险种和比例不同

在计算退休时退休待遇就会有所差异,根据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性参保人员在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否区别的,单位女干部一般是55岁,女工人50岁,而个人的一律是55岁,男性参保人的退休年龄是相同的,目前都是60岁。

(7)个人在社区办劳保统筹贷款待遇扩展阅读

社保不能断缴的原因

1、目前很多城市的福利政策都和社保息息相关,以北京为例想要买房摇号买车需要连续五年缴纳社保,且中间不能中断,补缴的不算,因此大家尽量不要中断社保。

2、如果离职了个人无法缴纳社保,那么一定要寻找一家社保代理公司进行代缴,一般都是按照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进行缴纳,当然这中途除去个人所要承担的全部社保费用外,还要另外支付给社保代理公司一部

⑻ 个人自己交养老保险和医保先在每月多钱社区给补助点不我是沈阳皇姑区的

企业可以给员工买的保险大致可以分为3类,基础险(五险一金),补充险,其他团体险
身份证号是看不出来农村乡镇的,不过拿身份证复印件可以看出来
农村户口的可以是农民工
转帖的一些参考资料
1、“全部金额的一半由公司交纳,另一半则由员工自己承当”,的做法是错误的。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这个公司错了,应当依法纠正。无论是到了那个公司都应当依法缴纳。
3、这属于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
4、应当一直缴纳到退休前(男60周岁,女55周岁)。
5、如果中间停交的要进行补交,并要缴纳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间不能退。到退休时总交费不足15年的给退回个人所交的那部分。
5、在外省工作的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转回当地。
6、没有工作的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全部个人交费。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它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的劳动者,给予物资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基本医疗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3)失业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4)工伤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5)生育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哪些职工不能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将应由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并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下岗职工不论以何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或不再就业,均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本人再就业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职工所在企业改制后,社会保险关系不中断,按规定继续参加社会保险。改制(改组)企业分流到私营、个体等经济实体就业的职工,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在企业改制(改组)前后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自谋职业人员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应办理档案托管,原养老保险关系依然保留。同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一制度规定的同样养老待遇。
(4)对缴费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仍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中断缴费,在达到退休年龄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时,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只能按本人中断缴费当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多次中断缴费的,扣减中断缴费的全部年份,推算出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年份,并按推算后的年份当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其待遇。
四、逃避或拒缴社会保险费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专章的形式对社会保险征缴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应给予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都予以明确,而且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责任人员个人而不是单位。例如: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数额的,《条例》规定,除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外,可视其违法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以此手段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例》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条例》还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五、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职工有权向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有关政策及本人缴费情况,有权监督企业为职工投保。
六、怎样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
新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到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市鲤湾路10号柳沙大厦四楼),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及帐号,填报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号码、职工本人一寸免冠正照、职工个人的情况、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情况等相关资料。
七、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收入8%为止。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在工资中代为扣缴。
八、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何确定?
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加班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和奖金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如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九、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我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时间,统一规定为1996年7月1日;个人帐户按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计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下岗人员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定协议后,由中心代缴养老保险费,进入中心三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转到失业保险机构享受失业救济待遇。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由失业人员自己缴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缴费标准按个体工商户标准缴纳,计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与养老金的计发仍按国有企业职工同样办法执行。
十一、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应如何计发?
(一)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凡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1)199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1996年7月1日后退休的,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分四部分计发;
第一部分为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第二部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第三部分为过渡性养老金:实行个人帐户前(1996年6月30日前),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满1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缴费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满1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缴费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满1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实行个人帐户前缴费不满15年,但个人帐户前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补缴年限)的,每满1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实行个人帐户前4年,职工缴费工资占当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比重的平均值,与退休时上一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
第四部分为过渡性调节金:实行个人帐户前(1996年6月30日),企业和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①满3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95元;②满20年不满30年的,发给90元;③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给85元;④实行个人帐户前不满15年,但个人帐户前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补缴年限)的,发给80元。
(2)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后(199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分两部分计发:
第一部分为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第二部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二)实行个人帐户前(1996年6月30日)参加工作缴费累计不满15年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其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1年发给2个月上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另将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发给本人,一次性支付,此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三)实行个人帐户后(1996年7月1日)参加工作,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此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十二、基本养老金(退休金)是否一成不变?
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从退休下一年起,每年七月一日,按上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指数的50%增加基本养老金,当年如国家和自治区有规定增加离退休职工待遇时,高于本人按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指数的50%增加的部分,给予补齐,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指数负增长时不作变动。
十三、个体劳动者及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
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手续如何办理?
应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及本人一寸免冠正照,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桂春路南二里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埌西菜市场斜对面,金州大厦旁)]办理登记,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核定缴费基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办好首次参加保险手续。以后每年的保费可按半年或一年缴纳。
社会保险机构将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在次年参保人员缴费时发放上年度的个人帐户对帐单,由本人核对确认后签字,粘贴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作为计算退休待遇的依据。
2、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划定上下限后分为若干档次,由参保者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一定一年不变(缴费年度全区统一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止)。
(2)缴费比例为18%,其中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即雇员和帮工)本人缴纳8%,其余由业主缴纳。从业人员本人缴纳部分由业主从其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
(3)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不计征税费。
3、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个体劳动者在从事个体经营之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与从事个体经营时缴费年限及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同样,个体劳动者被聘用或招用到各类企业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的,其在个体劳动期间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亦可合并计算。
4、如何申办退休手续?
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年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机构审定批准后,次月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养老金委托银行开设个人储蓄专户代发。
5、养老待遇如何计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养老待遇,按国有企业职工同等待遇计发。
6、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有什么好处?
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15年及以上的,即可以和同等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一样享有以下权利:
(1)能从社会保险机构按月领到养老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2)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使自己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3)享受每年养老金自动调整,即每年7月1日按全区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50%调整养老金。
(4)退休人员死亡后按政策规定实行火葬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①发给死者亲属丧葬补助费,其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②发给死者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即以死者当月养老金为标准发给8个月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③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同情况,从死亡的下个月起,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30%发给救济费。救济费每年7月按照本市上一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50%调整一次。
7、参保人员在何种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业主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从业人员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业主在从事个体经营期间,其未领取的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从业人员为个体工商户雇用期间未领取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业主及从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出国或到港澳台定居的,业主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从业人员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十三、办理社会保险须知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持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根据登记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后报送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登记表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批准登记,发给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或缴费单位依法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2、申报缴费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报送《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情况花名册》、《离退休人员情况变动月报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变动情况核定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委托银行联网划收。
3、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
单位以全部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计缴;职工个人按其本人月缴费工资收入的6%缴纳,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直至个人缴费占本人缴费工资的8%为止。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为扣缴。
(2)失业保险: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计缴。
(3)工伤保险:
根据不同行业,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5%—1.3%计缴。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每年7月浮动一次,浮动的标准及办法按桂政劳险字[1996]59号文规定执行。
(4)生育保险:
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的0.8%计缴。
(5)医疗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6%、职工本人按本人工资收扩的2%计缴。
4、其他有关规定
单位必须于每年6月前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工资统计年报表和财务主要指标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如实填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花名册(工资以元为单位,最高不得高于全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全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的工资标准作为本年7月至次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如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十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1、什么叫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是发放养老金的一种方式,主要指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委托银行、邮局、社区等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保机构直接向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2、为什么养老金要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有力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必然会有企业破产、有企业经济陷入困境,为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受到企业经济状况的影响,就必须要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3、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原则是什么?
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原则以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和发放安全等为基本原则。
4、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应包括哪些项目?未列入统筹的待遇如何发放?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项目为已列入社会统筹部分。离退休人员未列入社会统筹项目的其他待遇,仍由各用工单位按规定政策发放。
5、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企业是否就不管离退休人员了?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只是改变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的发放方式,原单位未列入社会统筹项目的部分还由单位发放,并且在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没有完全建立之前,离退休人员的生、老、病、死等还暂由原单位负责管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的关系仍不变,企业仍有责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碰到的各种困难。
6、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有关规定
(1)我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时间统一定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
(2)养老金实行专用存折管理,不得自行销户,以便社保机构能准时将养老金划拨到户。
(3)离退休人员在指定的银行、邮政局所属的任一储蓄所办理第一次取款手续时凭本人身份证可更改专用存折预留密码,换上本人的密码。
(4)离退休人员发现养老金专用存折丢失或遗忘密码,可采取以下方式向银行或邮政储蓄所挂失。
口头挂失:离退休人员可先到住地附近的储蓄所填写口头挂失申请单或电话形式向开户所办理口头挂失,挂失后须在5天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开户所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无效。
书面挂失:离退休人员亦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直接到开户所办理书面挂失。
属存折挂失的,应提供户名、帐号、开户时间、余额、住址等情况;属密码挂失的,需提供专用存折,并填写一式三联的挂失申请书,要保管好挂失申请书回单联。
“存折丢失挂失申请书回单联”,由单位劳资员送市社保机构盖章、登记备案,作为重新开户的依据。
办理书面挂失手续7天后,离退休人员凭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挂失申请书回单联”及本人身份证明,回开户所办理挂失解付手续。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⑼ 社区居民孤寡老人办理五保户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五保户的条件

1、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6、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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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个人在社区办劳保统筹贷款待遇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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