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住父母的房子属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子女承租父母房产符合专项附加扣除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六章住房租金的相关规定,房产均在父母名下,子女在工作地没有房产,租用父母的房产,签订租房协议,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即使住房租金不足定额扣除标准,也能按照当地的标准扣除。那么所有的当地居民都可以这样操作达到避税的效果吗,别忘了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
子女租父母房产需具备独立交易原则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由于父母和子女属于关联方,租房给子女除了需要解释独立交易原则外,还需要考虑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附加。
结论就是: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前提下,子女承租父母房产完全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但是出租住房需要考虑租金收入的各项税费。
❷ 首付靠父母贷款自己付!给90后的8个买房忠告
现今,“60后”忙着房子拆迁,
“70后”还贷多年,
“80后”还在攒钱,
而“90后”也活跃在购房大军中,
小区里有一家好的物业定能让自己的生活增色不少,小区环境、邻里关系、房屋质量、小区设施等都需要物业来管理。对于没有独立生活经验的90后而言,有这样一个好帮手在身边一定是件特别好的事情。买房前先考察小区物业的资质,询问已经住进去的业主关于这个小区物业的具体情况。
如果买房过程中注意了以上事项,相信10年20年以后你都不会后悔自己选的房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❸ 给父母贷款买房付完了所有房贷,后面自己还不上贷款,银行会收走父母的房子吗
你一听这名字就不是正规贷款。又要碰瓷花呗!还要做贷款,这种一看就是假的,花呗,只有在支付宝里面有其他地方的全都是骗人的。你这个就是纯纯的骗局。给你说是你审核通过了然后给你能下款就要你交保证金这都是骗子记住所有的在下夏款钱问你要钱的都是骗子
❹ 贷款没还完银行会找父母麻烦吗比如我没还完他会收走父母的房子吗
房子抵压贷款银行肯定是要收房产证的。。。
因为抵押代款,就是说必需用有价物质进行作抵押,房产作抵押代款,银行肯定会收房产证的。
如果是不收房产证,银行是无法院控制你的,到时你还可以到第二家、第三家去作抵押代款。甚至于你还可以将抵押的房屋进行变卖了,那银行去找谁还钱。所以必需将房产证收了,待你还清房代后,再归还你。
❺ 父母住自己的房子收租金吗
我个人觉得父母住自己的房子,不需要收租金,因为父母是生你养你的,跟你是同一个血缘关系,跟你住一个房子,那是理所应当,而且你当年在他的房间里住了,不知道多少年父母没有问你收过一分钱的租金,目前父母住你的房间,你不应该收取任何租金,你问他们养老是理所应当,个人观点,谢谢采纳
❻ 父母贷款买房,我付完了所有房贷,后面自己还不上贷款,银行会收走父母的房子吗
既然付完了所有房款,银行不会收走房子的,这话有点前后矛盾。
❼ 贷款买房然后租出去,收租金还房贷这样可以吗
贷款买房然后租出去,收租金还房贷这样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房屋租赁规定的情形,是可以进行出租的。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7)自己支付贷款房子租金父母收扩展阅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