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夫贷款买了车,车主是我的名字,其它购车手续我也 签了字,但车一直是他在用,他用他的房产证做抵押...
他只是作为你按揭买车的担保人,你按揭的车登记就是你的名字,不管首付款是谁出的这个车的所有权还是你和银行的。 如果你的前夫一直不按时还贷的话对你的信用会造成影响想再贷款的话会很困难或者利息会上浮,这是很不利的。
想过户给他的话 需要去银行办理全款结清。银行的贷款还完了才能拿到登记证书,然后去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这样就可以过户给他了
2. 以老公的名字贷款买车,车子可不可以写我的名字
信用卡是老公的名字,贷款买车,车主不可以写妻子的名字。
如果是贷款买车,贷款申请人和车辆行驶证上必须是同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要是写妻子的名字,就必须以妻子的名字贷款。
去交管所上牌时按照购车发票上的名称决定行车证车主姓名的。
买车之后车辆行驶证可以过户。
3. 前夫用我身份证买车,只给首付。八个月没供,我该怎么办
你应该和你前夫讲清楚,如果他不还月供,你可以把车要回来,因为这辆车名义上及法律上都属于你的财产。
4. 我前夫用我名字办的贷款买车,现在不还款呢,怎么维护自己呢
你好,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你这个前夫,毕竟你的前夫以你的名义办理的贷款买车,而且现在不还款导致你出现逾期,你可以要求前夫及时归还欠款。
5. 婚后以男方个人名义贷款买车,会不会查女方的征信
不会。
如果贷款主体是2个人,那么2个人的征信都会查看,如果贷款主体只是男方,那么不会查女方的征信,女方可能会做为第二或第三联系人,及时配合银行电核即可。
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5)前夫以个人名义贷款买车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借款人要根据收入情况来衡量自己是否适合贷款买车:因为贷款买车后,借款人每月必须按时足额偿还贷款,除此之外,还需支付一定金额的停车费、维修费、保险等费用,所以生活压力将增大,如果没有稳定的较高收入是难以维持的。
客户获得贷款后,一定要按时足额还款,以免因逾期还款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 前夫个人名义贷款40万,当时我签的字,离婚后我需要还这个钱吗
前夫个人名义贷款40万,有了自己的签字,离婚后是否需要还钱,就要看离婚时对于财产以及债务的划分是如何进行分配的,如果在债务划分的时候没有将这一笔债务分到自己的名下,那就不需要还这个钱。但如果当时的债务是平均分配的,那么就需要还清了,因为这就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人要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承担后果,在当时签字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所以说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当然了,我们在婚姻中也应该擦亮双眼,将不靠谱的人拒之门外,都说要做有意义的事情,当发现对方。不是一个可以做大事的人的时候,就不要为他担起这样大的风险,也是将自己困在牢笼中的一个行为,想要走出牢笼,只能勇敢的承担起相应的结果,才能走向谁新生,所以说婚姻是谨慎的,是需要认真面对的,离婚也同样是谨慎,需要认真面对的。
7. 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证贷款买车怎么办
如果是他有意如此,而购得的车辆有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妻子一方就有理由拒绝承担法律上的共有义务。
以下有个例子,供你参考:
宁波一丈夫“偷”妻子身份证 贷款买车
核心提示:办理不了按揭,丈夫“借”了妻子身份证去买车,妻子却全然不知。作为二手车行,其妻子没有本人到场且没有书面确认情况下,应当知道不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办理不了按揭,丈夫“借”了妻子身份证去买车,妻子却全然不知。这样的奇葩事最近就发生在了宁波市民杨女士身上。
近日,一位女士反映,老公拿着她的身份证在嵩江中路与前河北路交叉口附近的爱驹汇二手车行去买车,因为他的身份证在银行是黑户,办不了按揭贷款,所以偷拿了她的,并没有经过她的同意。
整理衣柜发现收据,追问显真相
6月1日小编向杨女士了解情况,据杨女士回忆说:当时发现丈夫瞒着自己买车还是因为一次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张单据,一再询问下丈夫才说在二手车行买了一辆奥迪Q5,由于此前丈夫在银行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无法贷款,因此丈夫通过杨女士的身份证贷款购买了车子。第一次单笔打给车行5000元,但是车行说不够,于是又汇款10000。但是第二笔汇款没有任何凭证。
现在自己只想把15000元钱全部退回。经过一番交涉,车行老板只答应退还10000,剩余的5000却不予退换。“明明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私自购买,办理的信用贷款也没有征求本人同意,为何不把全部钱退还?”
车行:先确认后否认,态度暧昧
6月2日下午,小编电话联系了爱驹汇二手车车行,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起初向小编确认有此事,但是电话被店里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接听后又矢口否认说并没有15000元的事情,随后挂断了电话。
随后,小编接到了杨女士打来的电话,杨女士告诉小编二手车行已经将10000元退还,但是5000元依然不愿退还。
律师建议:丈夫单方面行为,一般应认定无效、
随后,小编向甬泰律师事务所的许静芳律师进行了解,许律师根据网友的表述做出了建议:
从该网友的描述来看,其丈夫是没有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作主以她的名义交了购车定金,是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一般应认定无效。
理由是:
第一,从《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显然购车属于非日常生活需要,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才能行使,因此,丈夫在没有与妻子平等协商的情况下,显然是无权处分。第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关系续存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以及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案当中的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作为二手车行,其妻子没有本人到场且没有书面确认情况下,应当知道不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故交易无效,应退还所有费用。
8. 婚后以男方个人名义贷款买车,会不会查女方的征信
婚后以男方个人名义贷款买车,也是会查女方的征信,毕竟这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说是婚前的就不需要了
9. 离婚后,前夫想买车,但他信用不好,办不了贷款,所以用我的名字买车,月供是他供的车贷还完后,车归谁
车在你名下,所有权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