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能共同还贷吗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Ⅱ 我是女方,婚后我自己父母出钱为我买房,房贷也是我自己还,房产证也
不是共同财产
不过婚后收入,如果没约定,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婚后还贷款的部分,男方可以要求属于他那一部分以及增值的补偿
如果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房产就完全属于你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Ⅲ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如果以后离婚这房子属于谁怎么划分具体分几种情况
婚后一起还房贷的话,具体的还要看是谁在负责转账给房款这边,肯定是有一方负责生活开销的,这套房产呢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婚后男方还房贷女方负责生活开销的话,离婚后房子是男方的,现在新的婚姻法规定谁拿的钱多就是谁的。
Ⅳ 请问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贷款由其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其子女名字,该房子属于双方还是个人
虽然是婚后买房,但这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赠予其子女的房产,仍属于夫妻某个人私有房产。因为,这套房产并不是一方父母赠予夫妻两个人的。又由于是全款买房,不存在夫妻共同还贷。因比,此房产归夫妻某一个人私有。
Ⅳ 如何认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贷款行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从审判实践来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种:(1)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由父母缴纳部分出资款。
其中第(1)种情形属于典型的赠与行为,根据上述第7条之规定,该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第(2)种情形,也可规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
Ⅵ 婚后父母出资贷款买房事宜
还没结婚就考虑离婚,这个确实长远,但凡不是什么坏事,婚前最好做财产公证,如果没有财产公证,遇到以后离婚,双方都只能拿证据说话,如果双方都无证据,房产将证上人的名字各分的50%
Ⅶ 婚后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付首付买房子,剩余我们俩个共同贷款还月供,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属于谁的财产
这个有法律规定的,关键看你们两口子还有双方父母之间是怎么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们双方的父母分别出资付的首付款,虽然房子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但仍可认定为你们夫妻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屋的产权,离婚时应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照当时父母出资的比例来进行房产分割。
目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正式出台,对于夫妻婚前购房以及父母赠与等问题,做出了新的解释和规定。如果有疑虑,建议你们对结婚购房或婚内财产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纠纷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