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出首付和还贷,户主是女儿的名字,结婚后怎么证明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不动产登记制
等级谁的名字
就是谁的财产
登记的时间早于结婚证,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 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可以由子女办理还贷吗
借款人是谁,就应以谁的名义还款,但实际由谁出资,无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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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爸妈在银行贷过款那他们的女儿还能贷款吗
父母贷款女儿参与担保了吗?没参与担保有固定工作应该就能贷款,要看具体情况。
4. 父母出首付而且还贷款,但是房子登记在已婚儿子名下,怎么留证明来确定不是夫妻
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 如果已婚父母出钱的话 可以做父母赠予财产公证的 在公证时写明赠予给某个人个人所有。
5. 父母买房出首付,并还贷款,让女儿办的贷款手续,女儿已结婚,房子归属
这样的儿女是不是太贪心了
6. 老俩口买房需要女儿代款还款钱父母出怎么办
既然父母出钱还贷款,就没必要用女儿名义贷款了,或者女儿贷款,房产证写父母的名字
7. 我父母付的首富,我跟老公贷的款,老公主借款人,怎么保护我的利益
只要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就好了,
这样即便以后发生问题房子也是平分。
如果单独写一个人的名字估计谁也不会
同意的。如果非要写一个协议我感觉会
影响你们的感情。若有用请采纳
8. 父母出钱付的首付,子女自己还贷买房,房屋的产权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9. 父母贷款买车 首付和还贷都是父母还 可以写女儿的名字吗
可以写的,不过不建议写,我们说点长远的,现在这些钱都是父母拿的,女儿作为父母直系亲属,那父母去世反正车还是女儿的,但是如果写了,女儿结婚了,那这个车作为夫妻财产以后女婿也会分到,一部车至少10几万,父母为了存这10几万工作了多久,攒了几年,考虑后做决定吧,写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