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公积金合贷,房产证上的名字只写一个人行不
1.夫妻共同贷款,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会影响合贷,但前提是你的另一半同意,否则他或她的公积金你拿不出来,因为办手续必须本人。
2,房产证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完全由业主决定,也就是产权是你们夫妻的,你想怎么写都可以,写一个二个,写谁都可以。跟合贷无关。
3,如果你要写共有,就以一个为主,另一个为辅,辅的一方拿共有证,主的一方拿产权证,从房产证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产权办理必须双方共同参与,签署办理相关手续,费用也会多一些。共有产权要变更、分割等等变化必须双方都共同参与、同意。
最后,除非有协定或婚前财产公证,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要夫妻财产清算的时候才体现,正常如果产权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做一些买卖、变更是可以。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
⑵ 婚后夫妻双方买首套房,双方都用公积金还贷,办理贷款的时候说是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要看你们夫妻双方婚前有没有房产,如果没有房产的话,是可以两个人都写上去的,如一楼所说的,2个人的话还可以增加贷款的额度,还款的时候,记得准时还就可以了,没什么特别的,可能有些贷款公司会说不能一起上房产证,但是夫妻除外,(如果是,朋友,兄弟,亲戚这些的确是不可以的;如果对我的答案满意,记得评为满意答案啊,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
⑶ 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人名字吗
可以的。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⑷ 夫妻二人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你若认为为你的个人财产,需要与你的爱人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⑸ 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夫妻双方共同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购房合同只写一个人名字的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办公积金贷款。
因为目前买房的公积金贷款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只需要户口本或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就可以办理贷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