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双方离婚又冒充夫妻到银行贷款是不是骗取贷款罪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诈骗。
但是呢,如果他到银行里以夫妻的名义贷款的话,银行都要验证你的结婚证。所以如果他给你贷款的话,应该也是有他们自自己的失误,他们也是有责任的。
B. 夫妻二人关系破裂,妻子已欺骗的方法以夫妻名义贷款,请问这合法吗,丈夫有还款义务吗
分析一件事情的对与错,主要是让他这件事情会不会完成实质性的危害,他没通过你以你俩的名义贷款,如果换不上,银行会不会起诉他?你会不会同时受到连带责任呢?当然会。可是就算他带了,最后打官司你不会受惩处的,因为你不知情。就怕你离婚的丈夫一口咬死你知道,这就不好说了,可是最后还有一点要注意,你有没有给他委托他代表你去签这个字的证据,二,银行审核没有见你面儿拨款给她。你也是没有责任的。所以只要你不同意,他是办不下来的,叫他去折腾吧。累了他就不玩了。放心。
C. 伪造配偶签字,骗取银行贷款,触犯刑法吗
利用伪造的银行存单作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应定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3)骗取贷款夫妻责任扩展阅读
司法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但上述“数额较大”的规定,已经被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所变更。
该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2万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已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执行,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D. 老公涉嫌骗取贷款罪现已被检察院公诉该怎么办
这事事实是吗
E. 骗取贷款罪中贷款方的财务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只要他没有参与骗取,他就不会担任何责任,如果他是主管贷款的,可能会在公司内部处理
F. 女子自愿和贷款人用假结婚证骗取银行贷款,女子承担责任吗
知情的话肯定要负责任的,经构成金融犯罪啦,骗贷,哪有同意一起骗人然后不用承担责任的,甚至触犯刑法了都
G. 骗取银行贷款,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刑法第175条,“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望采纳
H. 骗贷夫妻都会连带责任吗
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借贷,离婚是另一方不需要偿还